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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星火》-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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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想待在家里。」

      我知道自己看起来像个无理取闹的杠精,但沈煜问我的每一句话,都不可避免地让我想到过去。

      过去的我,也是这样努力地跟他搭话,千方百计想把他约出去玩。

      可惜大部分时候,沈煜不是拒绝我,就是很客气地答应我。

      人是约出去了,感情却一点进展都没有。

      久而久之,我也就没了跟他「约会」的【创建和谐家园】。

      而我说完最后一句话,沈煜很久都没再回复。

      我心里酸溜溜的,料想他一贯傲气,大概是受不了我这么说一句怼一句。

      没想到,五分钟后,沈煜又发来了消息:「那你待在家里吧,我明天去你家找你。」

      第二天,沈煜果然来了。

      他带了好几张没拆的沙画,还有几本书和一个 PS5:

      「你想画画也可以,想看书,一起打游戏,都好。」

      原本挑刺的话被堵在口中,忽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我一下就被拽回到十年前的夏天,我抄完沈煜的暑假作业,用小霸王游戏机打了几局超级玛丽和拳皇,和他一起趴在卧室的泡沫地垫上看书。

      看到一半,我去冰箱拿了两只绿豆雪糕,和沈煜一人一只。

      吃雪糕的时候,我偷偷用手指去勾沈煜的食指,他皱了皱眉,看着我:

      「唐荔,你又偷牵我的手。」

      但却没有甩开我。

      时光流转,在十年后的今天,一切又神奇地与过去重合。

      我和沈煜打完游戏,坐在新换的泡沫地垫上涂沙画。

      因为沈煜的腿还没愈合,行动不便,最后还是我去冰箱拿了两只可爱多过来,一边吃一边欣赏我们的杰作。

      天太热,我起身去把空调的温度调低,回来的时候脚尖勾到椅子腿,踉跄地往前一扑,直接把坐在床边的沈煜扑到了床上。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投怀送抱的,但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他呼吸间,有巧克力的甜香传入我鼻息,温温热热地在空气中铺开。

      近在咫尺的距离下,他眼睛里每一分情绪都格外清晰。

      在渐渐升温的暧昧里,我听到沈煜低沉悦耳的声音:「荔荔……」

      「你现在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像被蛊惑了一样,微微低头,把嘴唇贴了上去。

      他的嘴唇很柔软,还残留着冰淇淋的甜香,可惜我没什么经验,稳得笨拙又莽撞,慌张下甚至咬破了沈煜的嘴唇。

      他无奈地笑了一下,伸手扶住了我的脑袋:「算了,我来。」

      然后反客为主。

      我下意识闭上眼睛,心里却在想:他不会跟别人练习过吧,为什么这么熟练……

      很久之后这个吻才结束,我回过神,慌里慌张地从沈煜身上跳起来,等看到那个吃了一半就被杵在床上的可爱多时,忍不住尖叫起来。

      「啊啊啊我的床单——」

      我手忙脚乱地收拾残局,把冰淇淋扔进垃圾桶,把床单换下来丢进洗衣机,然后对沈煜下了逐客令:「时间不早了,你可以回家了。」

      沈煜也不勉强,笑笑地站起来:「好。」

      他瞥了一眼桌上那张沙画:「这个我可以带走吗?」

      14

      我妈下班回家的时候,我正在阳台上晾甩干的床单。

      她把包挂好,走过来看了一眼桌上的几本书,突然问我:「今天沈煜来家里了吗?」

      我「嗯」了一声:「来跟我涂了张沙画。」

      「画呢?」

      「涂完他又带走了。」

      我把床单晾好,转头看到我妈满脸复杂纠结的表情,愣了愣,旋即恍然大悟:

      「妈,你不要想歪啊!!我只是把冰淇淋弄到了床单上!」

      我妈点点头:「我知道了。」

      结果睡前,她还是敲开我的卧室门,把一只小盒子放在了我的枕边:

      「虽然这种事谈不上谁吃亏,但你还是……注意安全。」

      我努力为自己辩解:「我和沈煜真的什么都没做啊!」

      却在我妈关上卧室门后,鬼使神差地想到了那个吻。

      沈煜的嘴唇柔软又滚烫,扣在我脑后的手指也是温热有力的,最后我喘不过气来,他还在我唇齿间呢喃:「荔荔,要用鼻子呼吸。」

      我一下就睡不着了,拿出手机,准备旁敲侧击地问一下沈煜,到底是不是和别人试过才会这么熟练。

      结果一眼就看到了他新发的朋友圈。

      三张照片,一张是我们白天涂好的那张沙画,一张是我小时候送他的沙画,上面已经有了明显时光流逝带来的泛黄痕迹。

      最后一张,是我当年送他沙画时,被我爸抓拍下来的照片。

      应该是那天他从相册上翻拍下来的。

      沈煜把三张照片按顺序排好,配字是:我和唐荔的十二年。

      评论区第一条就是陈依依的尖叫:啊啊啊这是官宣吗!

      沈煜回复她:不,这是我的单方面表白。

      然后陈依依马上就来私信我:「宝,答应他!」

      我无语了:「你这棵墙头草!」

      陈依依说:「帅哥谁不爱,不好咱再甩。宝,你想想,你之前追着他跑了那么久,现在难得换他主动,你总要试试,如果真不喜欢了,分手就是。」

      客观来说,陈依依说得其实没错。

      只是我并不只是单纯馋沈煜身子,相反,我是真心实意地喜欢着他。

      包括从前,我义无反顾地追着他跑的时候,其实也是希望他能真心被我打动,和我长长久久。

      最后我含糊其辞地说:「沈煜说要追我,我总要再看看他的表现吧。」

      一直到暑假结束的这一个月里,沈煜隔三岔五来我家,每一次都会带些别出心裁的小礼物。

      除了沙画和书,还有拼图、萤火虫小夜灯,和一只狮子猫的存钱罐。

      每送一样,我就从记忆的长河里打捞起一段,然后把那些记忆里由沈煜的冷淡带来的褶皱,一一抚平。

      开学前两天,沈煜去了趟医院,把小腿上的夹板拆掉,然后告诉我,医生说他的腿伤基本愈合,可以正常走路了。

      只要不剧烈运动,再养两个月就没事了。

      我知道他说的剧烈运动是打球跑步之类的,但却忍不住想歪。

      等我回过神,看到面前沈煜一脸意味深长的神情时,耳尖一红。

      但仍然故作镇定道:「那就好,你好好养伤,等好全了再去打球,可千万别冲动。」

      15

      开学后,因为忙着实验,我有一周多时间没怎么见过沈煜。

      那天晚上,我搞完最后一组数据,拖着精疲力尽的身体回到宿舍,刚准备上床躺一会儿,窗外忽然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欢呼声。

      接着陈依依冲到我身边,强行把我拖到窗边:「宝,你快来看!!」

      我扒着窗台往下看,绿化带旁的空地上围了一圈人。

      路灯暖白色的光笼罩下去,地上摆成一圈心形的蜡烛和前面的一大簇矢车菊被照得格外清晰。

      而蜡烛的正中央,站着一个万分熟悉的身影。

      陈依依拽着我的袖子,大呼小叫:「那不是沈煜吗?我靠,他要干什么?表白?」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楼下,直到沈煜缓缓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

      然后……从身后掏出一支唢呐。

      我:「???」

      在他吹得磕磕绊绊的《百鸟朝凤》里,陈依依和楼下的围观群众笑得快要背过气去,无数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像,只有中央的沈煜站得笔直,岿然不动。

      一曲吹完,他拿出手机敲了几下,然后我的手机屏幕亮起来——

      「唐荔,你要不要下来陪我一起丢人?」

      我冲到了楼下,在离沈煜一步之遥的地方站住了脚步。

      他的眉眼被光柔和,朝我张开双臂:「荔荔,来抱。」

      在我心底跳跃着绵延了许多年的星星之火,这一刻骤然热烈起来。

      我的真心,开花结果。

      我扑进了沈煜的怀里,在围观群众的欢呼起哄声中,抽抽噎噎地说:

      「这……这不算两清啊,你还欠我好多次……」

      他很用力地搂紧了我:「嗯,不算。」

      「剩下的委屈,我用余生一点一点还给你。」

      16

      后来我上网,才发现有人把我之前拉二胡表白的视频,和沈煜这段磕磕绊绊的《百鸟朝凤》剪在了一起,评论里的人叫我们「送走夫妇」。

      虽然我对「送走」很不满。

      但还是很喜欢「夫妇」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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