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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宇宙级表白-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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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一开始,他想过完这一年就干干净净离开,不沾染这里的一片尘埃。

        也不打算参与到十八班的一切事物中。

        航船的轨迹再精准,也有偏航的时候。

        后来回忆起来,其实在他到那里的第一个星期就遇到了季秋。

        确切来说应该是第三天晚上。

        那天傍晚被方晖哄去飞哥的画室做模特,他本以为要脱衣服的那种,死活不去,后来方晖知道他的想法之后,笑个半死,说:“你这是多希望别人看你练的肌肉啊!”

        路时予理都不想理他。

        飞哥人不错,聊了会儿天,很投缘。

        画完以后,飞哥请他俩吃了顿饭,回来路上遇到一个女生非塞给他一束花,其实他完全对这个人没印象了,从小到大被塞情书送礼物还有课桌里莫名其妙多出爱心早餐,这种事对路时予来说像吃饭一样习惯了。

        方晖倒还记得她,说是昨天晚上在饭馆吃饭的时候,人家问他要联系方式,后来路时予没给,方晖挺开心的,对她说:“我的给你吧,别客气了,都是男生,一样的。”

        吓得女生掉头跑开了。

        回去之后,他随手把花给扔了,同行另外一个人问他为什么好端端的扔掉,他说看了碍眼。方晖跑去楼下超市买东西了,说一会儿回来接他,路时予听了直想笑,真当他不认路?

        想了想,也有可能,长林弄堂七弯八绕,他刚来的第一天就迷路了,很不凑巧方晖也在场,笑了他两天。

        这有什么好笑的,路时予很无语。

        不过看在他还有几分良心的份上,就原谅他了。

        季秋进来的时候他没注意,是事后想起来的,包括她出去,当时也只是随意地一瞥眼,留了个淡淡的印象。

        他其实是对她有印象的,那天在篮球场上,方晖问他记不记得了,他说了谎。

        是从什么时候关注她的?

        路时予想不起来了,那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深陷其中。

        他一向是唯成绩论的人,遵循强者的那套,那是因为他出生就在罗马,虽然父母婚姻不顺,但厚实的家底给了他优渥的环境,让他有骄傲的资本。

        在来这之前,他身边都是同阶层的人,条件好背景深,没有真正过过苦日子,虽然也听过,也看过,但没有真正接触过,没有生活过,永远不会感同身受。

        他像旁观者一样,观察着周围,也观察着前桌的女生。

        耳闻一些她的事情,亲眼目睹她被班主任体罚,被同学欺负。他从来对人性不抱幻想,那些欺软怕硬的人只挑软柿子捏,如果自己不够强大,这些人只会一个比一个更嚣张地爬到头上。

        恶心,却是真实的人间。

        他从小就懂得这个道理。

        到这里,他仍旧高高在上的观察着这个群体,并不打算插手进去。

        慢慢的,从观察这个班级到观察季秋。

        再慢慢的,观察她变成了一件每天都会做的习惯成自然的事。

        发现她是个很内向的人,从来不和男生主动说话,容易脸红和害羞,被夸了会不好意思,说话轻轻的,画得一手好画。

        也很善解人意。

        路时予看过她写的竞赛作文,很惊艳,是个很有思想深度的人。

        很有毅力和较劲,不服输的性格和他相似。

        付严彬安排他和陈星落教题那阵子,路时予一直在等季秋,但她始终没来。

        数学那么差,还不肯问,不问就算了,还表现的那么反感,一下课就跑得没了影。

        路时予真能给她气笑,回头一想,这又关他什么事呢?但总之心情就不大爽快。

        和丁月白在窗口说话,还以为别人都耳聋听不到,基础差怕浪费他时间,她倒挺有自知之明,那难道基础差就不学了?这还不是面子薄怕挨批找借口。路时予搞不懂她脑子是什么构造,但看到她下了课坐那解不出题趴着打瞌睡脑袋一点一点的模样,又觉得有那么点儿可爱。

        那次班里换位置,付严彬想让他调到前排,他拒绝了,对付严彬说,最后一排自由度高,也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而真正的目的,只有他自己清楚。

        只需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每天回班里最习惯的事情就是扫一眼她的座位,人在不在,不在的话,就会想去哪儿了。

        不过她一般都在教室,出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要么去找隔壁简初叶了,要么就是去上厕所,还有就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

        找简初叶一般会和丁月白一起,这时候只要看一下丁月白的座位就能够知道,上厕所一般都会自己去,除非丁月白来叫她。

        路时予看起来对她毫不关注,但实际上她的所有情况他都看在眼里,了如指掌。

        他就像云端之上观察着她的生活,料想不到有一天跌入凡尘。

        本不想插手的,后来怎么就介入进去了,他自己也意想不到。

        改变大概是某一刻,他忽然很期待看到她的成长,觉得那应该会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他是太过自信,也没意识到这样做的“危险”。

        来之前,路盛明问他,是去住他的山庄还是住到老韩家里。

        他耳闻过一些老韩家的事,很同情,想也没想的选择了后者。

        没想到她也住在那里。看到她下了车,和他往同一个方向走,他忽然有些期待,却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不敢让这隐秘的欣喜冒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那个在寂静无人的教室里偷偷哭泣的女孩,那个不小心窥探到他秘密的女孩,那个咬牙跑完一千五百米最终取得胜利的女孩,那个在他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赢回尊严的女孩,那个容易害羞脸红说话轻声细语的女孩,那个看起来安静实则胆大的女孩,那个反射弧略长却总给他带来意想不到惊喜的女孩。

        稍一个不留神,她就这么轻而易举地住进了他心里。

        他不喜欢女生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后来发现如果是她似乎也能忍受。那天晚自修放学的操场上,把她吓哭,花了他所有的耐心哄一个女孩儿,发誓再也不敢弄哭她。

        好像只有面对季秋,他的耐心像花不完一样,可她似乎总有点怕他,不敢看他的眼睛,一说话就脸红,像只小鹌鹑似的,也让他摸不透。

        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女生。

        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生特别多,他也从来没有这样在意过谁。她们喜欢他,都会主动靠近他,巴不得和他整天黏在一起,季秋是特例。

        她不黏人,也不主动靠近他,甚至巴不得离得他远远的。

        是不是他看起来太凶了,很多人都说他脾气大,冷傲,又邪又痞。可他又不是那种主动会讨好人的性格,也不知道怎么拉近距离,面对喜欢的女生,竟也束手无策。

        如果她不主动,那么就让他来主动靠近她的世界。

        教她数学题,玩魔方,给她做教练,鼓励她,给她加油,陪她做一切她想做的事,告诉她,她很好,不必在意其他人的目光。

        甚至还想过为了她改成文科。

        许多事情,他以前不愿意的,也不会花心思去哄人,后来都在一点一点学着做。

        因为她喜欢粤语歌,他就去学粤语歌,唱她喜欢的歌。方晖看到他MP4多出来一长串粤语歌,都傻眼了,问他:“你不是最喜欢英文歌的吗,什么时候改听粤语歌了?”路时予笑笑没说话。

        跨年夜那晚,KTV的那首《光辉岁月》是点给季秋的,也许运气好,她还会记得,也许运气不好,她忘记了。这都没关系,她听到就好。

        如果可以的话,下一次还想唱给她听,可大概没有什么机会了吧。

        有一次听简初叶和方晖他们几个聊天,讨论到女生是不是都会有心仪的对象时,简初叶想了想说,“不全是这样。”

        路时予还记得她后半段话是这么说的,“像秋秋这样就不会啊,她的人生目标很明确,就是考大学,好好学习,减肥成功,孝敬她外婆,谈恋爱她不会考虑的,也不会有喜欢的类型,你没看见她都不和男生讲话的,说明根本没把你们这些男的放进过眼里。”

        他也想成为她的那个例外。

        可他心里却比任何人都清楚,无论谁身处在季秋那个位置,她的生长环境,是没有时间和精力考虑喜欢的男生。

        或许也正是因为她这样,才吸引到了他。

        比起她是否喜欢他这件事,他更注重的是她的成长,是否快乐,是否能完成她的梦想。

        怕影响她的学业,怕打扰到她,更怕,他的主动会把她吓跑。

        还是慢慢来吧,陪她成长,替她照亮前行的路。

        陪伴。

        是的,他依旧想陪着她。

        还想过,在南中一直待到高考结束。

        所以在付严彬问他要不要进奥数竞赛班的时候,他犹豫了。

        从前,他不知道自己会这样的不理智,也从来没想过会为谁放弃亦或是改变自己,每每看到别人为了感情痴狂,他总是不屑一顾。

        而现在,终于轮到了自己。

        一切都变得不可控。

        十六年来第一次挣扎迷茫徘徊,因为季秋。

        把他拉回来是因为想到:成熟,不是为了某个人去放弃什么,而是为了她去坚持什么,为了以后能撑起这片天地,而她要的,也是那个强大到足以帮助她成长的人。

        他希望变成那样的人,不是因为自己,只是因为爱上的那个女孩。

        他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旧像以前那样不动感情地观察她,不插手,不介入,可他哪里做得到,能这样克制住这份喜欢,已是极限。

        清楚地意识到这样做很危险,却还是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那阵子和一个叫“夏天”的女生聊了很多。

        当夏天说喜欢粤语歌的时候,路时予想到了季秋,她也喜欢粤语歌。

        那句“在各自星轨上闪闪发光”更像是他告诉自己的话。

        “夏天”这个昵称让他记忆尤深,因为她的名字里藏着“秋天”。

        他们相识于07年的秋天。

        那年,他恰好路过了有她的秋天。

        秋天很短暂,但那个秋天因为她,让他不再困顿寂寥。

        人生,似乎也变得有些乐趣,也改变了他对这人世的很多看法。

        就像旅途中偶然遇到一个人,他却心动的想牵她的手走到永远。

        这个念头一出来,他自己也被吓到。

        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一个人,可在这个年龄,连这样的喜欢也要克制。

        自始至终没有表白,是因为确信他们还会再见面。

        第二年暑假回来,他见到了季秋。实际上,那天如果没有在巷口巧遇上,他本打算去她院子外碰碰运气,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她走出来。

        可也得强压着惊喜,假装不小心偶遇地走到她面前,问她去哪儿,却只字不提自己打算去哪里,因为本来就是为了来见她。

        一年没见,她长高了不少,也成熟了很多,眼里的光芒比以前更坚定了,他欣喜看到她的变化和成长。

        但他也能感受到,那一层他们之间的距离和鸿沟,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慢慢拉大,他很想用力拉回来,却也知道以当时他的力量是不足以抗衡现实带来的差距。

        就像漂在浩荡海面上的两艘小船,他越用力地想拉住她的船,反而将她推得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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