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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儿子是个大孝子,听到棺材里的动静,以为父亲死而复生,不顾做法道士们的阻拦,撬开了棺材板救父。
但是棺材只开了一个口子,父亲就往里头缩,好像怕光。
大孝子伸手去安抚父亲,却被父亲一把抱住脖子,半个身体都被拖进了棺材,活活给咬死了!
大孝子被咬死之后,父子两个的尸体都像得了狂犬病一样,变成了见人就咬,又畏光的怪物,幸好道士们有些武艺,将父子尸体绑在床上不得动弹。
尸体没有呼吸,尸身也没有腐烂迹象,白天畏光不动弹,夜晚就像猛兽一样挣扎嚎叫,见人就咬。
这是狂犬病的典型症状,只是发病的载体从活人,变成了尸体。
山东这个地方有个特殊的习俗,那就是每逢干旱,便挖掘坟头有青色的新坟,在烈日之下掘开棺材,拖出尸体,打旱魃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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魃,在《诗经》和《山海经》里称为制造干旱的妖怪。
如果打开棺材,尸身未腐,就被认定是旱魃,会被砍成几块焚烧祭天,以祈求大雨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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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曲阜今年夏天遭遇大旱,道士说皆因这对父子的尸体变成了旱魃作祟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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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是山东延续千年的传统,且行商父子是外地人,在本地无人为他们说话,百姓乞求下雨,官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道士打旱魃。
凑巧,做法次日天降大雨,解决了曲阜的旱情。
如今这个道士因打旱魃除妖求雨成功,在曲阜已经被当成救苦救难的活神仙。
白术赶到曲阜时,父子两个尸骨已经化为两坛骨灰。
白术无奈,只得给了道士钱财,要道士将过程详细讲来。
白术定定的看着桌上扭动的龙体,“你去年死在初春,天寒地冻,尸体便没有立刻起变化,但只要一暖和,你就会复苏咬人。这个行商在夏天死去,由冰块冰着的时候也没有变化,由此,我大概可以推断,在寒冷中尸体不会发狂犬病,和正常死亡一样。”
“这是第一个收获,第二个收获,就是被得了狂犬病的行尸走肉咬过之后,受害者遗体也会染上狂犬病,一旦传播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龙体丢失一事已经泄露,我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只能把你当做旱魃一样烧掉。”
“你放心,我身为大夫,从来不信什么鬼神妖孽之说。人死不能复生,人可以生病,难道尸首就不可以吗?病症和狂犬病类似,或许是一场新的瘟疫?或许有人刻意投/毒?瘟疫的源头在那里?谁害得你连死亡都不得安宁?我都会查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大明古风言情+非末世丧尸元素。明朝版本的生化危机~一切都有科学解释,不搞封建迷信,医学战胜疾病,正义战胜邪恶,满满的求生欲,审核员不要再锁章节,一天锁三次申请解锁等一天真是崩溃。这个脑洞很早就想写了,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抓心挠肝的想讲这个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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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术今晚来看龙体,是有两个意思,第一是我打算烧了你,毁尸灭迹。
第二是我要找到你不得好死、变成行尸走肉的原因,如果是【创建和谐家园】,我就为你复仇,如果是天灾……那么麻烦就大了。
狂犬病在活人里是不治之症,典型病症是害怕阳光和流水,就像疯狗,见人就咬,被咬的也会感染此病,只能等死,哪怕五百年后现代医学也对这个病束手无策,一旦感染,基本上百分之百的死亡率。
如果狂犬病在死人之间传播呢?
那么离生灵涂炭、百鬼夜行的噩梦场面就不远了,地狱在人间。
目前白府有沐朝夕带着一百个锦衣卫监视,白术不能明目张胆的燃起火堆,哪怕把龙体拖到一个房间用火点燃,锦衣卫也会救火,到时候发现一具烧了半截、来历不明的尸体,她刚刚脱离嫌疑,就又要被人怀疑。
东厂和锦衣卫都要查她。
白术只能先把龙体吊进冰窟里冷藏起来,把锦衣卫支开再行动。
所以,她轻而易举的同意了前夫把牛二送到国子监读书的决定,牛二这孩子不会说谎,别把他卷进来。
地窖恢复原状,白术穿着沐朝夕的衣服回到房间,打开窗户,排出迷人的暖香,脱下衣服,故意一件件的扔了一地,跳到已经冷了的水里,打着哆嗦洗净淡淡的尸臭。
然后,她穿上寝衣,故意把领口扯开,躺在昏迷的沐朝夕旁边。
浴房的竹塌很小,是用来更换衣服用的,不是用来睡觉。
沐朝夕人高马大,一个人躺着刚刚好,两人要同时躺下,必须贴着身体,交颈而眠。
白术有洁癖,不愿意碰到陌生人,尤其是脱到只剩下一件短裤的男子。
竹塌太小了,她辗转反侧好几个睡姿,都会碰到他。
仙人跳没那么容易。
忍一忍,睡着了就好。
可是不行,白术闭上眼睛好一会了,始终无法入睡,枕边就像一个人形火炉,烤的她口干舌燥。
白术瞧着第一缕天光透过窗户射进来,这一夜要过去了。
索性,她用尽全力,将沐朝夕狠狠一推。
沐朝夕从竹塌跌落在地板上,这一跌摔的可不轻,连续在地板上滚了几滚,直到撞在浴桶上才停止滚动。
此时药性也差不多了,沐朝夕捂着撞疼的头缓缓醒来。
白术赶紧闭上眼睛装睡。装作是沐朝夕自己滚下来的样子。
沐朝夕做了一晚不可描述的梦,此时半梦半醒,如梦似幻,瞳孔收缩,焦距,定在身下散乱的衣服上。
他的袍服和白术的衣服纠缠重叠在一起,粉红色的主腰甚至就挂在他的靴子上!
而竹塌之上,白术鬓发散乱,衣领大敞,半遮半掩,还露出两截光洁的小腿,柔软白皙,于脚踝处交缠,就像两条小白蛇。
他努力挖掘着记忆,最后的记忆,就是其中的一条小白蛇缠着他的腰间,将他勾到折腰,接着是一吻。
很甜的一吻,甜到他现在砸吧一下嘴,都能尝到一丝甜味。
可是后来的事情……
沐朝夕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
说梦境吧,白司药穿着半敞的寝衣,就在这里躺着,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不认账吧?
可说现实,沐朝夕实在记不清昨晚的细节了,就像做梦似的,梦中无比清晰,但是大梦一醒,就像潮水抚平了沙滩,除了个几个贝壳,啥痕迹都没有了。
沐朝夕觉得,他昨晚又没有喝酒,记忆力再差,总不会忘记男人的第一次吧!
互相矛盾,沐朝夕觉得头疼,起身用浴桶里的凉水洗把脸。
这下清醒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还是什么都不记得,记忆在一吻的那一刻断裂。
我不可能忘记初夜是怎么发生的——我连昨晚初吻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
正思忖着,身后响起一个声音,“乘着天还没大亮,无人瞧见,你穿上衣服赶紧走吧。”
沐朝夕转身,见白术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其实是一晚没睡太累了),侧身曲肘,散乱的头发披散而下,遮住了领口。
“这个竹塌睡得我腰酸腿疼,还是床上舒服。”白术眯缝着睡眼,缓缓起身,扶着腰,慵懒的走到隔间的卧房,倒在床上。
一副打算继续睡个回笼觉的样子!
沐朝夕自行划重点,在“腰酸腿疼”上画了个圈。
回想他偷偷看过的那些“洞房花烛朝慵起”之类的市井风俗话本小说,好像女人一夜风月过后,都是这番懒懒的模样。
是真的发生了。
可是为什么我都不记得?
沐朝夕捡起地上的衣服,一件件穿回去,昨晚到底是什么睡的?
为什么裤子会甩到灯笼上去?
沐朝夕努力挖掘记忆,可惜记忆就像隔着一道石门,无论怎么挖都挖不通。
最后坐在竹塌上穿鞋,短靴上挂着那件粉红色主腰。
沐朝夕以拆炸/弹的小心,轻轻将主腰拿下来,无人瞧见,偷偷塞进怀里。
走到浴房门口,顿住了,心中天人交战。
最终,他隔空无声扇了自己一巴掌,把揉成一团的主腰放到了竹塌上,物归原主。
白术还在睡,看起来并不打算送他。
沐朝夕实在受不了失忆,试探着问道:“昨晚……白司药觉得我……可还行?”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新娘问新郎眉毛画的好不好,现在男女颠倒,反过来了,失忆的沐朝夕表面问白术对他的表现是否满意,实际是为了求证他薛定谔般的初夜——可能有,也可能无。
“还行。”白术给予充分的肯定,“多谢沐千户,千户做了一桩善事。我不喜欢欠人情,以后会还你这桩人情。”
沐朝夕听了心中五味杂陈,欣喜、失望、满足、遗憾等等情绪几乎一起涌过来,他觉得自己快分裂了。
就这样……结束了?
不知为何,沐朝夕心有不甘。
白术见他还没走,便催促道:“我们之前约定过,只有一晚,到了明日,你我再无瓜噶。沐千户,请吧。”
白术真是那啥无情,太渣了,刚刚醒过来,就下了逐客令。
沐朝夕慢腾腾走到房门口,手碰到门栓,拔出一半,停下了,回头,转身。
沐朝夕快步返回,站在床前。
白术心下一慌,右手伸进枕头里,摸到枕下防身的一把短刀,面上故作淡定,翻了个身,“你来做什么?”
沐朝夕双手按住她的肩头,将她钉在枕头上,“不是要还我人情吗?我沐朝夕向来有债必偿,你现在就还。”
作者有话要说:沐朝夕要反攻了~
今晚送200个红包哈,祝各位小天使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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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朝夕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不记得了,那就再来一次。
说不定来着来着……就记起来呢。
就像习武,忘记刀法,得拿起刀挥一挥,才能再次找到感觉。
白术在混乱的正德后宫混了十年,不是白混的,心慌如狗,表面依然淡定的说道:“我现在没心情,男欢女爱,首先要你情我愿,如此,方能享受鱼水之欢。”
“明明你昨晚——”
白术:“没错,我昨晚空虚寂寞冷,说好只有一晚,第二天就无瓜葛,现在天都亮了。我这个人,向来冷情冷性,说不要就是不要,无论之前多么恩爱缠绵,事后都没有什么余情留恋,否则,我也不会与结婚十年的前夫麦厂花和离了。”
麦厂花那种神仙般的人物,居然说弃就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