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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捋着胡子,笑着摇头:“我今儿不做你生意,不收钱。”
安越会心地笑笑。街边角落安静,她手里还拿着刚才季翔给她的那顶棒球帽,一边把玩着,一边用一种颇不在意的语气开口:“您说对了,我确实不太受宠。”
“但不是因为有姊妹,是她原本就不喜欢我。”安越吐了一口浊气,胸腔泛起酸酸胀胀的难受感,苦笑着,“她也信您这个。有老先生给我算过八字,说克她。”
“噢,家里是做生意的吧?现在的生意人也都信这个,还信风水。但八字不合,也有得解,何况我看你面相,之后也是有福气的。”
安越摇头,“可能也是觉得我对她没有任何一点用处吧。她是做建筑的,说我属木却克土,她奠不了基。我妹妹属火,把她带身边还能让她的事业带得红火些。”
安越觉得这有点无稽之谈。小时候不懂,听了只觉得难过;后面知道真相,又觉得荒唐。但现在,开始认为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荒唐的事情,只有冷冰冰的现实。
那就是:这个人确实不要你。
因为这么多年过来,张松菁和安远照离婚后带着张允琪,确实越过越好了。而带着从小身体就不太好的安越,则像个累赘。
安远照死后,被扔在洛杉矶的那几年,是安越最无助的时光。
她从来都想不通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妈妈要妹妹不要我,在那个时候,变得更加无解,也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因为有些人就是会这样,会被无缘无故地放弃。那些荒唐的理由背后藏着冷酷的真相,也许就是你对她没有任何值得被爱的价值。
没有价值就是她的原罪。
第25章 二十五口 阿止,别咬。
下午还有其他的竞技活动, 但季翔没去参加了。回家换了套衣服再来,依旧没看见安越。姜菀菀拉着童茜去玩背篓绣球,一个也抛不中。童茜被她砸了几次之后就开始【创建和谐家园】, 转而向岑冬莲主动请缨,要带着小宝去玩临时搭的一个套圈游戏。
没有办法, 苏元夫只能硬着头皮上阵, 抱着背篓先喊:“说好了啊, 比赛归比赛,你别夹带私人恩怨使劲用绣球砸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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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确不是那种人, 但也实在是不会抛绣球。苏元夫都定定地站在那儿不动了,那么大一个背篓她都扔不进去,就瞅准了他的脑袋砸。
十几次下来,苏元夫也不干了。叫了季翔来救场。
岑冬莲盯着那奖品是两桶花生油,想要得不得了。季翔只能起身,捡起地上的绣球也懒洋洋地说了句:“我也不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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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元夫惊呆了,都不用怎么注意接, 季翔两三下的就全抛了进去。结束后,他意兴阑珊地收手, 又坐回了石头上。掏出手机, 没有收到任何一条消息。
苏元夫抱着两桶花生油回来时,看见他跟丢了魂似的坐着,“翔哥翔哥, 你真是牛啊!你怎么什么都会!感觉你这些东西你都是看一眼就会了。“
苏元夫崇拜不已,撺掇着:“干妈今天光倒卖这些奖品,都赚了好几千了。旁边还有几个赢奖品的游戏,我们组队再去杀个片甲不留吧!”
季翔没兴趣:“不去。”
“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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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元夫站起身来:“我!可以为干妈的黄牛事业赴汤蹈火。”
“你乐意,翔哥不乐意啊。不然你问问翔哥,看他愿不愿意跟你这个大男人去玩那搂搂抱抱的游戏。”
“老公,你说句话呀~”
苏元夫语出惊人,一跺脚,正要扭头蹭到季翔身上。季翔忽然站起来走了,苏元夫瞬间扑了个空,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地朝着他的背影喊:“…操,你去哪儿啊翔哥?”
直到晚上,他们都没有联系上安越。晚上还有文艺晚会,乡镇办的晚会节目质量参差不齐,出彩一点的也就是唱嘹歌、排歌的,其余的跟跳广场舞没什么区别。都是一群中老年人在自娱自乐。
但很不幸的是,晚会的节目单上,也有他们的名字。岑冬莲说晚会虽然没有奖品,但是这些节目也太难看了,一群老头老太太上去表演,实在辣眼睛。
姜菀菀和童茜可不想上去社死,极力推着号称夜店小王子的苏元夫上去一展歌喉。但苏元夫也不是傻的,这又没有漂亮妹妹,他卖这个力气干什么?
最后还是季翔救场,主动说:“我来吧。”
节目报都报了,虽然上台后的表演和节目单的不一样,但也不能这样空着。
苏元夫很是诧异,这萎靡了一下午的翔哥怎么突然回血了?
季翔到后台和工作人员商量了一下,然后不知道从哪儿借了一把吉他。
没有任何的彩排,也没有音乐和服装道具。季翔穿着简简单单的黑色外套,抱着一把吉他就坐在台上的椅子上了。调了调音,用话筒对着,就准备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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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内存有大半都是被季翔给占了,这男人简直就是神。做任何事情都像是在发光。
舞台上,一束较淡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侧颜朦朦胧胧的,看不清眼睛底下的情绪。
“安越学姐又没来吗?”童茜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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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她来了,但又可能真的没来。女孩都是比较敏感的,有些东西不用说,大家似乎都能感觉得出来。
季翔今天做的这些事情,还真不是因为干妈想要那些奖品。而是,为了哄一个人开心。
他准备的是一首歌,弹着吉他,歌词一句一句,温柔地从嫣红如蔷薇的唇瓣中吐出:
“塞北山巅飞雪纯白的她
会不会眷恋江南的花
候鸟衔风沙琴声中回旋檐下
夕阳的醇香正透枝丫
我去向江南那软语里的家
她愿来煮一壶茶吗
……
想带着你南下
感受四季的变化
看着窗前的花
静静发芽
长成了牵挂
远离世俗的嘈杂
走过春秋又一夏
……
我穿越千山万水跋涉寻她
带着一朵温柔的花
风声中传来思念从远方的家
耳语着她的如诗如画
……”
夜里风声不止,季翔的嗓音都蒙上了一层沙沙的质感。他落寞地坐在台上,弹着一首温柔如耳语的民谣。
每一句歌词后面押的韵都是a。
他也在等他的a。
等她为他打开一扇窗。
-
歌圩节已经落幕。次日,大家都累得躺在床上不愿意起来。安越也没叫他们,嘱咐岑冬莲让他们多睡会儿,然后自己一个人去把最后的采风工作收尾。
季翔和安越两个人依旧一整天没见。到了晚上,嘹歌传承人农茂林邀请他们到家里吃饭,准备为他们这几个年轻的民俗小学者践行,季翔才看见了坐在餐桌上的安越。
两人在空气中对视了一眼,谁都没有先打招呼。但最后季翔还是坐到了她身旁。
安越是岑冬莲的干闺女,和农茂林也很熟。苏元夫、姜菀菀和童茜在做访谈时,安越带他们见过农茂林。因此一进门,他们三个就非常热情地喊他农叔。
季翔比较冷淡些,但也很礼貌地跟着叫人。农茂林看着他,满眼的欣赏:“小伙子,泅水的能手啊!你要是常来的话,估计没有一只鸭子能飞出那坡了。”
客厅内一群人哈哈大笑,气氛融洽又热烈。季翔语调轻慢地笑着,“早就听说那坡有八宝香:香蕉、香米、香猪、香芒、香鸭、香油、香料、香酒。这香鸭味甜皮脆,肉质鲜美,想要飞出去自是不大可能了。”
农茂林拍拍他的肩膀,竖起大拇指:“会品!今天农叔也拿了这八香招待大家,这香鸭你估计是吃过了,不如和我喝一杯这香酒?”
身旁的安越开口:“农叔,喝酒要唱敬酒歌,您这还没唱呢,就劝人家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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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非遗传承人开嗓,是很重要的田野资料。农茂林也不介意他们拍,这些东西总是需要传承下来的。有史料,才能传承。
农茂林一开嗓,就有其他友人来合。歌罢杯举,大家一起将那辛辣的香酒一饮而尽。
这远道而来的客人啊,我们唱歌吧、喝酒吧,所有美好的祝愿都送给你。
……
那坡人热情又淳朴,晚餐准备得极为丰盛,还拿出了他们平时都舍不得喝的糯米酒和红薯酒,酿出来的味道纯正,度数也不低。
姜菀菀和童茜是女生,大家都很照顾,也就没让她们喝。但苏元夫躲不过,一杯酒下去,立马就上脸了。红通通的跟关公似的。
不到三杯,他就已经醉了。开始满嘴说胡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希望歌仙能保佑他逢考必过。
刚进门时,他还拘谨地喊农茂林他们叔叔。喝完酒后,农茂林送他们出门,苏元夫就已经醉得拉着人称兄道弟了,差点就要赖着不走要结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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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漆麻黑的村路其实有点恐怖,路灯光线微弱。所有事物都在隐藏,也有一些东西在黑夜里呼之欲出。
刚刚季翔也喝了几口,那味道确实辣,又苦。但是他却看到安越喝了四五杯,依旧面色如常。风蹭着人的皮肤,凉凉的贴在脸上,让人虚晃的步子走越来越不真实。
不知道是谁的手先碰到谁的,再抬眸时,两人已经脱离了队伍。季翔把人压在狭窄的巷子中,两只手撑在人的耳侧。眼神低低沉沉的像压着一片乌云,却又点着无名火,把她卷在里面,灼热得让人喘不过气。
浑身都在发烫。
鼻息交缠,还能闻到红薯酒的香气,熏得人有些上头,脑袋昏昏沉沉的。歌圩结束,宛若黄粱一梦。而他们两个,却好像才刚刚开始做梦。
季翔伏低了身子,安越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两只手莹白如玉,贴在他的黑色卫衣上时,能察觉出一丝颤意。
“…你不理智。”
“我很清醒。”
简短的对话,火热的眼神。安越抬眸看他的眼睛里,里面有将燃未燃的火,青涩而又热烈。他的唇瓣离得很近,就在她的额头上面。而她只要微微一抬头,一靠近,就能亲到他那两颗锋利的喉结。
满鼻的青草香,混着酒味儿令人心猿意马。这副美色过分诱人,安越看着他滑动的喉结,喉咙也跟着紧了紧。
吐出的话都有几分干涩:“…可是我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