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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伪装舔狗掉马以后》-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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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哪有资格进我家!

      项钧长得帅,一向引人注目,这回又带着个行李箱,无疑成为了咖啡店一道靓丽且突兀的风景线。不过十分钟就有两三个顾客往这里望过来。

      主人公淡然处之,甚至能慢悠悠点两杯咖啡和蛋糕。

      我看了眼桌上的卡布奇诺,只问他,「你要谈什么?」

      「钥匙。」他抿了口咖啡,掀起眼皮看我,「我家的钥匙丢了,现在只有你这里有。而且你不是说要两清吗?留着我家的钥匙,怎么两清?」

      「就这?」我不可置信,「你就不会找个开锁匠把锁换了?这样我也不能再去你家了捏。」

      他往后靠,扯出一抹笑,「那我怎么找借口见你?」

      ……行,够直球。

      他手指在桌上随意地点着,接着说:「我们认识四十四个月零五天,你『追』了我四十二个月。在这期间你一共写了四十篇短文,差不多平均每月一篇;同时在这四十篇文里,有十篇和我的生活有部分重合,有三四篇甚至是一模一样。」他顿了顿,抬头看我,桃花眼微眯,「真有你的,木落。」

      我有些羞涩,「不敢当,不敢当。一般厉害。」

      项钧手指一顿,怒极反笑,我仿佛都能听到他磨牙的声音。

      既然打算谈谈,那不如干脆把话都说明白。因此我决定先缓和一下气氛,以免他气急败坏做出什么事。

      「你怎么发现我的?」

      项钧皮笑肉不笑,「大数据推送。」

      我太阳穴跳了一下,尬笑,「原来你也用那个 APP 呀……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微微挑眉,「在你决定『放弃』我的那天。」

      「放弃」二字被他拖长了音,颇有些咬牙切齿。

      「于是我用了整整四天,看完了你写的所有文。」他瞥了一眼我蜷起的手指,莫名笑了一下,「说实话,写得不错。」

      你要说这个我就不困了。

      我顿时来了精神,「那是当然,我也算得上是爆款作者了。甚至有读者夸我各种风格都能驾驭,文笔极佳剧情又妙,人设饱满,结构紧凑。」

      项钧敷衍地应了一声,「嗯,你还挺骄傲。」

      「不然呢?难道我也要做卑微舔狗女主吗?」我有了点脾气,语气变冲,「你要和我谈,那我们今天就说清楚。瞒着你以你为原型写小说是我不对,但是平心而论,这是三年我对你不好吗?逢年过节我都给你送礼物,还都是称你心意的。平时你有什么事,我都随叫随到,比外卖小哥都快。你把公寓钥匙给了我,所以我勤勤恳恳给你当保姆整理家务……」

      我本想潇洒地几句话结束,但是这些琐碎的东西若是开了口子,就会如洪水决堤滔滔不绝。

      四十二个月,他也记得我「舔」了他四十二个月。

      可他给了我什么回应?

      频繁更新的女友,若有若无的暧昧,若即若离的距离。太近了就推开一点,太远了就拉近一点。把我当玩具吗?

      我都算得上是真真切切体验了一把卑微舔狗女主的经历。

      细数种种,我最后说到:「说真的,我觉得我们之间根本算不清楚。我利用你,你也没怎么好好对我。大家都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现在想退出了,我受够了。那既然你还在海里自得其乐,为什么还要来打扰上岸了的我?是这样很好玩吗?」

      我不会相信什么幡然悔悟浪子回头。浪子在海里这么久,回头又怎样,周围哪有岸?

      我心下分析,无非是我利用他这件事伤到了他的男性自尊心,他不能接受身为舔狗的我其实别有用心,所以他现在想报复回来。

      果不其然,接下来项钧就问了一句:「那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对我有过一次动心吗?」

      在我发表小作文时,他一直神色淡淡的,直至此刻,眉眼微敛,显得稍许认真。

      我放松了身子,陷入柔软的靠椅里,嗤笑一声,「我说我有,你信吗?我说我没有,你又信吗?说不定我又开始收集新的素材,所以在骗你呢?」

      项钧修长的手指一直在摩挲咖啡杯,到这句话停下了。他多情的桃花眼追随着我,仿佛一往情深。

      他说的话,也让人误会。

      「只要你说的话,我都信。」他的神色仍是淡淡的,但握着杯子的手骨节已隐隐发白。

      我突然猜不透他的心思。

      但我知道,我们之间,早已失去了信任。我清楚他擅长逢场作戏,他也知道我为了写文会不择手段。我们之间但凡有交集,就说不清其中掺杂了几分算计几分真心。

      最后我轻轻叹了口气,盯着一口未动的咖啡,笑了一声,「我从来不喝咖啡。」

      我【创建和谐家园】不耐受,从来不碰奶茶咖啡这类的东西。只是卡布奇诺是项钧的最爱,所以我常买来给他喝。他一杯,我一杯,他会喝完,而我一滴都不会碰。

      项钧瞬间卸了力气一般,他再也做不到面无表情,嘴唇紧抿,扯出一抹笑都有点勉强。

      最后他还是轻描淡写道:「好,我记住了。」

      「从今天开始,」他用一贯散漫又似认真的语调说,「你的一切,我都不会再忘记。」

      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听起来很坚定,却终究落不到我的心上。

      项钧,我无法相信你了。

      5

      随后我们一直沉默着,直至他喝完咖啡,看着我磨蹭掉抹茶千层,才轻飘飘说了一句:「四十二个月,我倒像是从来都不认识你。」

      那我又何尝认识真正的他呢?他仿佛天生的情场高手,风格千变万化。温柔、清冷、霸道、深情……哪个都是他,又好像哪个都不是他。说实在的,他更应该去做演员,绝对是影帝级别。

      我最终没接话,转移了话题,「你还需要钥匙吗?我等下可以去找找。」

      虽然大概率被我扔掉了。

      「不用了,」他抬眼,那双眸子似是要望进我的心,「我打算换锁。」

      临走又背对着我挥挥手说:「新钥匙我会寄给你。」

      神经病,谁要他家钥匙!

      这时我又想到一个问题:他怎么知道我新家位置的?

      小说里那是剧情需要,所以男主手眼通天,不管女主跑到哪里他都能找到。但是现实生活中,我细想只觉得恐怖。凎,项钧不会其实是个变态跟踪狂吧?

      心有不安,我直接微信问了他,他回得很快:「你把我的大号从黑名单拉出来,我就告诉你。」

      我秒回:「做梦。」

      他发了一条语音,开头就是懒懒的一声笑:「去年秋天的某日,你喝醉了,硬拉着我去看的你的梦中情房。」

      那是很久远的记忆了,尽管只发生在一年前。

      那段时间我的文数据极差,灵感枯竭,外加有个读者一直在评论区抬杠和辱骂我,我情绪低迷,终于挑了个秋高气爽的夜晚在天台大醉一场。

      我酒量一般,但不断片。因此我记得,在喝得晕晕乎乎时,项钧来了。

      他说刚给我打电话没人接,所以过来看看。屋里没找到我,然后听邻居说有个姑娘在天台喝酒,猜测大概是我。反正罗里吧嗦说了一堆,大概意思就是他也不是担心我,只是好奇来看看。

      我含糊地点点头,没在意。他却踢开一旁的啤酒罐,顺势坐到我身边。

      他的手机一直在震动,我猜是他新交的女友,也这么问出来了。

      「刚分。」项钧掐掉电话,随意地应了一声,拿起一罐啤酒打开,在夜晚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我的心跳随之漏了一拍。

      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的声音不似晚风清爽,带着点粘稠和沙哑:「不开心?」

      我撇过头不想理他,「关你屁事。」

      他笑了一声,扬起眉,「平时乖得和兔子一样,喝醉了这么凶。」

      我不做声,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灯为我而留。

      身旁递过来一个巴掌大的玩偶,是只白兔子。

      「送你的礼物。」项钧懒懒道。

      我被吓得都清醒了几分,「今儿什么日子?你居然送我礼物。」

      他张口就来,「我的生日。」

      「放屁,你生日是三月二十,今天都十月十五了。」

      「记这么清楚。」他笑道,将兔子塞进我怀里,然后极其自然地将我脸旁的碎发拢到耳后。

      我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下,没躲开,最后眼神躲闪,「那我回个礼。」

      我的回礼就是带他看我的梦中情房,并且很慷慨地表示等我暴富了还能送他一套一样的。

      项钧一如既往不拒绝,眼中倒映着霓虹灯光,「好啊。」

      于是第二日我直接装失忆,什么房子,什么兔子,别问,问就是不记得了。

      项钧也再没提过,仿佛一切都只是我酒后的一场梦。

      如今他倒提起来了。

      可是兔子已经被扔了。

      真假与否,都当是场梦吧。

      我如此打算,项钧却不是。他开始频繁地与我「偶遇」。尤其在小区楼下,我每日散步几乎都能碰到他。

      但是他也不主动走近,只是出现在那里,若是遇上我的目光,就轻描淡写地打声招呼。

      我实在不理解他在打什么算盘,选择按兵不动。

      只是我们的共同好友开始说,浪子要回头了。项钧开始拒绝每一个搭讪他的女人,借口一致:「我有喜欢的人了。」

      他们转述这句话时都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仿佛在期待我的回应。

      我置若罔闻。

      我们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月,到初秋的一场大雨,他走近我了。

      那时我匆匆回家,偏偏在雨声中听到了一声微不可察的呜咽。下意识四下查看,最终发现在附近草丛中,缩着一只灰色的小猫,估摸只有两三个月大,看起来非常虚弱。

      我蹲下来为它挡雨,顺便察看它的情况。

      如一年前那般,身旁递过来一样东西,这回是一条围巾。

      项钧撑着伞,神色淡淡,「用这个把它抱起来吧。我开了车,可以送你去宠物医院。」

      我喜欢猫,这一点项钧知道。

      猫崽子很勉强地过来蹭了蹭我的手,湿漉漉的,仿佛直接蹭到了我的心上。

      我没再拒绝,和项钧一起匆匆赶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小猫得了猫瘟,但还好送来得比较及时,治了一个多礼拜后恢复了大半,如今已经可以在笼子里上蹿下跳。它根本不是灰色的,洗过后一身白,崭新漂亮。我给它取名奶糖。

      这期间项钧时常陪在我身边,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安抚我。他的距离感保持得太好,加之我挺感谢这段时间他的帮忙,就没再像以前那样抗拒他。

      我偶尔会觉得,我们两个做朋友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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