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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丞相的公主妻李清凰林缜》-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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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长宁为人向来都很大方,别说是借马,就算是借钱,他都不在意:“行吧,我来写封信,至少此地境内的驿站都会沿途帮陶将军准备马匹和清水干粮,出了此地,后面也有些是我的故交,他们多少也能给点面子。”

      陶沉机忙道:“多谢顾大人。”

      只花了一炷香功夫,陶沉机就换到了官马,还有顾长宁盖了知府章子的书信,急急上路。

      顾长宁叹气道:“看来平海关当真是出事了。”

      如果没出事,前往长安叙职的人一定是李清凰,她的脸和身份就是最大的金字招牌,她只要提出要求,沿途的驿站根本无人敢说不。

      林缜笑了笑,没接话。他的确是比陶沉机幸运,可是在她最好的年华里,她是在那个满是风沙尘土的边城和他们一道惺惺相惜,他已经错过许多许多。

      林缜一到,就开始继续之前做了一半的公务,户籍卷宗修订这件事,说简单其实很简单,只是非常的繁琐,这中间,有不少人离开了户籍地,搬去了他处,有的留有记录,有些就是一片空白,都要全部清查过来。

      他原来都是按照自己的习惯,从时间近处开始整理,现在却从姓氏开始查看。

      顾长宁也埋头在落满灰尘的卷宗里,他从前就不喜欢文书工作,觉得文职繁琐又成效颇微,可是要让他去当武将,估计他在战场上还活不过一个回合,他总是被外公怒骂文不成武不就,只能凑合过日子。当时他不想听骂声,整日在长安城内浪荡,现在再也不会有人骂了,又觉得少了点什么。

      这就叫人性本贱。

      人呐,就是五行缺贱。顾长宁摇头晃脑,忽然道:“林兄?林兄?”

      褚秦姓褚,这个姓不算大姓,他很快就找到了褚秦的住处,虽然是三年前的记录,但正好是在林容娘和褚秦私奔事件之后,哪怕他现在搬走了,只要去附近问询,也是很容易问到下落。林缜撕了一条宣纸,直接把地址抄在了上面,随口应道:“何事?”

      顾长宁凑到他身边,压低声音问:“我还听说你前几日陪着夫人上街了?你们这算是和好啦?”

      就算有主薄听见他说话的声音,也低着头不敢多听。

      林缜可是他们平远城出的第一位状元和丞相,他的家事谁敢去当面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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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长宁笑道:“可我记得,以前你可不会呆在家里哪里都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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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长宁气得毛笔一顿,落下了一个铜钱大小的墨点,他只能撕了重来。

      林缜整理完两卷,便说明日再来,毫无兄弟义气地把顾长宁扔下了。

      他回到自己的院子,却正好和绿翠迎面撞上,她自从听林缜说过要把她发卖之后,她看着他的眼神都变了,从前她还会觉得自己是林容娘身边的大丫鬟,是从娘家带来的,总有机会当个通房,她自诩会做人会来事,说不定还能从通房爬到妾的位置上,现在算是看清楚了,通房是不可能的,妾是更加不可能的,她还是得令谋出路。

      林缜见她又回到院子里,也没多说什么,在绿翠和他请安之后,淡淡地嗯了一声,目不斜视地就过去了。

      李清凰现在已经基本放弃靠着外力来打磨身体了,这个身体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那一种,过度锻炼,反而对身体有很大损伤,她只好把大部分时间都挪到练内息上。

      林缜回来的时候,她还在打坐,穿着松散的白色中衣,纤细的手腕和脚踝都露在衣料外面。林缜也没去打断她,而是在她对面的蒲团上坐下,撑着下巴含笑看着她。

      李清凰很快就收功了,奇道:“你不是去整理卷宗了,怎么这么快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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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拿起纸条看了一眼:“随宁镇?离这里很远吗?”

      “不远,随宁镇是属于平远城这下面的城镇,出城后大概十里路。”

      那的确是不远。如果太远,多多少少会有些麻烦,万一当天没办法赶个来回,就算林缜帮她打掩护,这也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了夜不归宿的问题。

      她把地址记下,就把纸条撕成碎屑,直接扔进鱼池里毁尸灭迹。整理卷宗归整理卷宗,抄录下一条来,若是被人发现,总归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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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凰立刻拒绝:“不用,你这张脸整座城的人都认得,这不就等于告诉别人我是谁吗?那我还怎么暗访?”

      她会拒绝,本来就在他的预计之内。林缜又问:“那你准备何时去?”

      她看了看周围,确定附近没有人经过,便道:“看绿翠吧,我还等着她去和林碧玉通风报信。”

      她要出门,的确是有点难度,可是绿翠不同,她可以假借她的名义,出去采买。

      林缜看着她刚剪过指甲的手指,林容娘从前是把指甲留长染上凤凰花汁,现在都被洗得干干净净,指甲也剪短了,倒显得她的手不再那么柔软无力。他笑着问:“那么,你要是查出了什么,会告诉我吗?”

      告诉他,其实也无妨。

      只是不知道最后的事实他能不能接受,不过她还可以把最后的结果修饰一番,好歹让人听起来舒服一些。

      李清凰笑道:“你想不想尝尝我做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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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林家上下也不知道林容娘会做菜。

      毕竟林容娘实在是太没存在感了,她从不多说话,见了人也不会热情攀谈,时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从军五载,她其实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缝补衣服,美观不美观都一点不重要,最要紧的是牢固,缝上了很难再扯开就行,又比如做饭,军营里那伙头军的手艺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干巴巴的面饼和炖得发黑的炖菜,能吃饱就万幸,谁还管味道?又比如种田,每年春忙时,都会轮班去帮当地百姓做农活,她也不例外。

      她这一手厨艺就是为了喂饱红烧肉才练出来的。

      她和她这匹马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奇葩的组合:好好的公主不当,非要来当什么将军,一匹马不安分守己地吃草料,竟还想跟人争食。

      自然,红烧肉肯定是嫌弃伙头军的厨艺。

      她就只能自己上手,幸亏她在宫里的时候就曾跟着那个叫揽月的宫女学过两手,多练练,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那还是平海关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而林家虽然朴素,食材却是最新鲜的,附近的农人往往都是挑好的卖给他们。她直接挑出一块冬瓜,拔出菜刀来一比划,只听一叠声响,那冬瓜很快就被切成薄块,每一块都是大小一致,薄厚一致,她用猪油炒了半熟,再用酱汁勾芡调味,直接小火炖上。

      另一边又炒了两个素菜,一道地三鲜,一道家常豆腐,再有一道豆豉蒸鱼当主菜。

      李清凰才刚把红焖冬瓜揭开了锅,就听一声嘹亮的马嘶,还有林家马夫的怒斥声,她端着盘子走出厨房,红烧肉就风一般冲到她身边,围着她不停地打转。她摸了摸被马脖子上的背毛,把手上的盘子托到它面前,红烧肉嘴一张舌头一卷,就把盘子舔干净了一大半。

      急匆匆赶过来的马夫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懵了,怀疑地揉了揉眼睛。

      李清凰拍着红烧头的脑袋,等它把整个盘子都舔干净了,才把马缰交给车夫:“现在可以把它牵回马房了。”

      马夫一脸懵逼地接过绳子,这回红烧肉很听话,他把带着它往东,它就往东,带它往南,它就乖乖往南,什么幺蛾子都没出。

      李清凰把盘子洗了,又把做好的菜装进食盒,一回头,却见林缜到厨房来了。他看了看一如往常的厨房,还以为她什么都没做,又不好意思说,就卷了卷袖子:“你想做什么?要我搭个手吗?”

      她把整个食盒都塞到他手里:“全都做完了。”

      林缜有点怀疑,不过面上却不显,笑道:“需要我帮忙就直说,不要死撑啊。”

      待把食盒里的菜肴一盘盘摆开了,摆在他的面前,他还有点回不了神:“都是你做的?”

      李清凰反而:“不是我做的,你家谁还会来帮我做?”

      林缜想到林容娘在整个林家的尴尬地位,不由也尴尬起来,他不是不知道,但也很难改变什么,那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其实很难移除:“我从前是做得不够好,也不算上心,从今往后你要是遇到了难处,千万要跟我说,总归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李清凰噗得笑了:“你做事总是这么一板一眼的吗?”

      她只要想象一下林缜帮她管那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这场景特别逗趣。

      林家今日的晚饭是准备做土豆饼,就是把土豆打成泥,裹上肉馅,外层再包上面粉用热油炸透了。李清凰看到准备好的材料,就直接用了一些,炸了两个当主食。她在平海关吃了五年的面饼,很偶尔才能吃上一顿混着粗粮的米饭,对于面食当主食已经很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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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

      林缜施展主角光环:温水煮青蛙,在光环照耀下,所有人都会待在锅子里被他慢慢煮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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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讲真,我从第二章被认出来以后就一直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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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她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第二反应是他是不是整日对着她这张脸,已经意识不到这个身体里的人已经从林容娘变成她了,她试探地问,“什么意思?”

      林缜抬起那双很清淡的凤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回答:“字面上的意思。”

      李清凰从前就觉得文官说话拐弯抹角,可是没想到,还能拐弯抹角到这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是喜欢我的意思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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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下筷子,拿起一边的帕子捂住唇咳嗽了几下,他耳根发热,心跳加快,却还是很冷静地摇了摇头。李清凰见他摇头,陡然松了一口气,她的本性并不想被束缚在一座小小的宅院里,可是她现在却必须跟林缜死死地绑在一起,那么将来呢?难道她真的要代替他的妻子,就这么过下去?

      她从前当公主的时候就和安分守己无缘,后来驻守边关,早就习惯了那种肃杀冷酷、见惯鲜血杀戮的生活。她还能过回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吗?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太轻浮了。”林缜道,“所以,不是喜欢。”隔日,李清凰还没等到天亮,就悄悄从牵着红烧肉,从后门溜出了林家。

      因为还太早,府上的家仆都还没全部起来做事,再加上红烧肉也很听话,乖乖地配合着她,一声不吭地溜出了门。她穿着胡服,戴上斗笠,还在喉咙里含了一颗麻核桃。她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城门开放,进来的人都需要检查过所文牒,可是出去却是直接放行,她出了城门,便翻身上马。红烧肉欢快地扬起前蹄,猛地往前一冲,险些把背上的李清凰甩了出去。

      她也不恼,只抱紧了它的脖子,笑道:“知道你这几天被关得无聊,可也悠着点劲儿啊。”

      红烧肉狂奔了一路,才渐渐放慢了步子,一路小跑。随宁镇离平远城不远,只有十里的路程,红烧肉这样疯狂奔驰一阵,就一口气跑掉了大半,镇子已经近在眼前。她还在还没到镇子的地方就下了马,摸了摸它的背毛:“你在这里等我,我办完事就回来。”

      红烧肉立刻踱着步子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供着地上的野花。

      她步行进了镇子。因为离得平远城的主城很近,所以外来的人流都很少在这里歇脚,宁愿再赶一赶到城里去。她按着林缜给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平房,看外观,就有些萧条,门楣上还堆积着蜘蛛网,看来是没有人住了。她想了想,又逛了出来,在街口的一家早点摊子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又点了一碟生煎包,便坐下来吃早饭。

      正因为随宁镇上的外来人流很少,她不方便直接去问人。镇上就住着那么些人,大家都差不多相识,突然出现了一个外来人在哪里问东问西,肯定会引起别人警觉和怀疑。

      她索性慢慢吃了早饭,听身边的几个跑商的人聊了几句八卦,等早饭摊生意少了下来,她又加了一碟生煎包。

      老板给她送包子的时候,见她带着斗笠,便好心地招呼了一句:“外地人?”

      “是啊,”李清凰含着麻核桃,吐字变得含糊低哑,乍一听还真的像一个男人在说话,“我是经商的,想去平远城看看商机。这儿可以什么特产?”

      老板见生意少了,也没什么需要忙碌的,就干脆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平远城可没什么商机,就是茶叶和砚台好一些,不过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小老百姓用的,勉勉强强养家糊口,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品什么茶叶。砚台倒是好一点,只是要看你的眼光和机缘,若是挑到了好的,运到长安一转手就能卖个高价,不过这本身的价格就很棘手了。”

      李清凰道:“我就听说砚台能赚钱,想看看能不能做上砚台生意。从前我也在平远城的近思书院念过书,平远城还有好些当年的同窗呢。”

      老板一听近思书院的名头,立刻一拍大腿,更是热情:“原来你还是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近思书院自从出了林相这样的人物,附近远远近近那些人家都拼了命要把孩子往书院里送,说不定啊,也能再出一个状元郎一个当朝丞相呢!”

      林缜其实只在近思书院读了四年还不到,就被林思淼一封举荐信推荐去了越麓书院。可是越麓书院哪有这么容易进,相比之下,普通人家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孩子送去近思书院了。

      “我不是读书的料,当年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这不,就是跑个商。”李清凰叹气,装得一副惋惜后悔的模样,“可就是跑商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前段时间各地都流行丝锦,丝锦涨价涨得厉害,等我进了货,大家又觉得丝锦不如素锦好了,结果那些丝锦就砸在手里了。”

      “是啊,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你别看我这摊子的生意似乎还不错,其实来来去去就这么些客人。大多数人也就点一碗最便宜的葱油拌面,小本生意,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个钱。”

      李清凰见这摊子的老板对她防备大减,立刻把话题引到褚秦身上:“这回除了来看看砚台,也想和过去的同窗聚一聚,我记得也有几位是这个镇上的人。”

      “哦,是谁?说不好我就认识。”

      李清凰笑道:“姓褚,单名一个秦字。”

      老板哦了一声,又往两边看了看,见没什么在偷听他们说话,便道:“你说的褚秀才,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这件事,她已经知道了,但是还是很配合地低下头,神神秘秘地问:“听老板的意思,他是犯了什么事吗?”

      “客官你当真敏锐!”老板又是一拍桌子,拍得满手油腻,“这褚秀才早些年据说是犯过事,说他勾引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私奔,不过最后褚秀才没被抓到,倒是那位小姐被抓到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反正这之后,他就变得阴沉沉的,也很少出门,整日关在屋子里读书。后来有一天,他读着读着,就突然从屋子里跑了出去,人就不见了,再也没回来。”

      “……”李清凰听了半天,感觉这老板说了一大堆,但是真正有用的却半点没有,“后来呢?人就这样不见了?没有人报官吗?”

      “当然没人报官了,他无父无母,本来就是靠着那大户人家过活,后来发生那件事后,也就不跟人家走动了。但是我倒是听别人说,他最后是出家了吧?”

      “就是出家了,”另一个镇上的居民见老板说得唾沫横飞,便也凑了上来,摸了双筷子,“我亲眼所见的。”

      李清凰把后面点的那一碟生煎包推到他们面前。

      那后来的人立刻夹一个塞进嘴里,含含糊糊道:“就在附近的荣通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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