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从那以后,她就成了秦家的隐形人,无人在意,她也就待在这个寂静的小院里,度过了她的十二年春秋。如果不是这个庶妹,她可能都快忘了,原来,她是秦家的大小姐!
~
天色昏暗,四周一片寂静,只能听到时不时的虫鸣声,黑漆漆的小屋里,躺在床上的人忽然睁开了眼睛。秦朝雨缓慢坐起,怎么梦见了她上一世的景象?她这是怎么了?
秦朝雨用力摇摇头,想使自己清醒一点。
哦!
对了,师傅呢?她还要照顾生病的师傅呢,怎么睡这么久?
秦朝雨猛地坐起身,因为动作太快,她有些眩晕,身体摇晃了几下,但这影响不了她迫切想要看见师傅的动作。
她飞快的跑到师傅的房门,推开,只是,空无一人!
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原来……原来不是自己的幻觉啊。
秦朝雨忽然低声笑起来,声音里充满了苍凉。真是的,秦朝雨你怎么就接受不了现实呢,都离开了!都离开了……
你这样的人,怎么会真的幸福!
恍恍惚惚的,秦朝雨回忆起了送师傅入土的那一天。
那天的天气很应景,飘着绵绵细雨,风吹着树叶,沙沙作响……她认真的挖了一个坑,不大不小,然后小心翼翼的、虔诚的把师傅送进那个她挖出的一方天地。这个地方是她很仔细的选的,有山有水,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师傅一定会喜欢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只是一个小时,也可能只是两三分钟,秦朝雨站起身。她要好好收拾师傅的遗物,好好保存,这是师傅留下的最后的东西了。
秦朝雨先是仔细的打扫着这个屋子,边边角角都不放过。
然后打开抽屉,想要收拾一下东西,忽然,她目光一凝,拿出了一封信,信上写着“吾徒朝雨亲启”。
给、给她的!
她小心的打开信封。
看完后,秦朝雨在送师傅入土为安时,在意识到师傅真的是去了的时,都没有流下的泪,在这时,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一滴,一滴,划过脸庞。
师傅……师傅……我会按照你的期望,去禹州的,好好上你给安排的大学,让我们门派再度为人所知!
擦干眼泪,秦朝雨继续收拾遗物。
忙完,已经是中午了。秦朝雨在读了师傅的信后,心情虽还是悲伤,但意志已经恢复过来了。她走向厨房,准备做一顿午饭。她要好好照顾自己,师傅会像母亲一样在天上看着她呢!
到厨房,秦朝雨看到了那天师傅最后亲自交给她的那个匣子,她那天把这个匣子拿到厨房后,完全忘了这个事了。
拿起匣子,“啊!”也不知匣子的哪个地方划破了秦朝雨的手,顿时,血流不止。
她立即想要把匣子放下,去找个草药止下血,可无论她怎么摆手,匣子就是不掉落,就好像粘在她手上似的。而且,她感觉自己的血流失的更快了,就好像,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吸收一样!
秦朝雨心里涌起阵阵恐慌。这个匣子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用上内力也拿不下。
血流失的越来越多,秦朝雨的面色也变得苍白起来。完了,她不会被这个东西给吸收死吧。
这怎么行!
她还没完成师傅的期望呢!
也可能是感受到秦朝雨的意念,这个匣子毫无预兆的从秦朝雨的手上掉下去了,匣子也被摔开了,从里面掉出一个玉扳指,翡翠欲滴,很是漂亮。
秦朝雨在匣子掉落后,也不敢去接触,她真的从没见过这么诡异的东西。
但这个玉扳指没给秦朝雨犹豫的时间,它忽然发出一道刺眼的白光,逼得秦朝雨不得不闭上眼睛,可再睁眼,秦朝雨就发现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很美,美的不像是人间,仙气袅袅,她正对着的是一个竹屋,和她和师傅住的很相似。这让她心里有些亲切。
秦朝雨感觉心里有一种召唤,使她的脚步不知不觉的就踏进了这个竹屋,竹屋里有一副画像,画像上是一个美人,国色天香,哪怕是秦朝雨自己也是自愧不如的。画像前也有一封信,秦朝雨拿起。
读完后,秦朝雨是明白了这个地方是怎么回事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仙秘境,那个玉扳指就是进来这里的媒介。进来这里的条件很苛刻,必须是命格奇特,虽死犹生且意志坚定的人,秦朝雨再世重生可不就附和了这个条件。这个玉扳指也有灵性,它感受到了合条件之人,就划破了秦朝雨的手,吸收了她的血,打开了这个空间。这个空间就是神医谷的秘密,就是崛起的关键,里面保存了很多已经失传的医术秘籍,还有很多种植的珍贵草药,这个画像上的女人,就是神医谷的创始人。
秦朝雨很感谢先人的恩赐,她跪在画像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头。
在磕完后,秦朝雨冥冥之中感觉到了和这个空间的联系,这种感觉很奇妙,她感觉到她在这个空间里就是一个神,她甚至可以在一个瞬间就可以到达空间的另一个地方。
出了空间,秦朝雨有些复杂,如果它要早些出现就好了,那样,师傅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离开她了。
收拾好心情,秦朝雨继续做饭。
吃完饭,秦朝雨也有些虚弱,之前耗费了那么大心神,又被吸走了那么多血,她一时也有些承受不住。
这么多血一时半会儿是补不回来了。秦朝雨算下师傅给她安排的大学开学时间,还有三个月,她就提前一个月再出发。这两个月,她把身体好好养养。
这个世界和秦朝雨的前一世很是不同,女性可以上学,可以独立生活,不用依靠男人,女人的地位也是和男人平齐的。这一点,秦朝雨很是满意。在她前一世被忽视的岁月里,唯一打发时间的就是看书,她喜欢读各种各样的书,去感受作者的思想,那种时候,会让她有种感觉,她是自由的,她是幸福的。
这一世因为跟着师傅学医,也没有好好感受学校的气氛,秦朝雨是有些遗憾的,不过再让她选一次,她可能还是会这样做。
其实,秦秉文也是担心秦朝雨的未来,他这个徒弟,聪敏,天赋惊人,学什么都快,为了不浪费她的天赋,他就没有让她去学校里浪费那个时间,但他走后,他害怕这个徒弟就这样待在这个深山度过一辈子,在这十八年里,他是当做自己的孩子在教养这个徒弟的,他怎么忍心看她就这样无趣的度过这一生,所以才在临走时,说他期盼自己的徒弟可以重振门派,并给她安排禹州市的大学。
唉,只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4、第四章
禹州市是一个很繁华的城市,因为地处三条河流的交界处,气候温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而且这个城市自古以来都有“人间天堂”的美誉,也是有名的“水乡”。
秦朝雨之前的十八年其实也不是完全都待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的,学医最忌讳闭门造车,只是埋头苦学是行不通的,只有见识各种病人,接触各种疑难杂成才能学有所成。所以秦秉文好几次都带着秦朝雨出去行医的。可距离上一次出来已经有三年了。不都说“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嘛,这个世界发展的很快。秦朝雨对这个城市有些陌生。
师傅有留给秦朝雨一个房子,是在禹州市的雨平花园。
秦朝雨有点懵,因为她不知道要怎样到达那个地方。幸好她知道可以打车去,要不然可能就要一路问着去了。
到达地方后,秦朝雨因为有材料可以证明她是这里的房主,所以也很是轻易的就进来了。她观察了下,这个地方好像是一片富人区,因为房屋建造的很是有特色,是具有水乡特色的房屋,且都是独立的房子,而且自带小花园,就算秦朝雨再与世隔绝,再对这个世界不了解,也是知道在这里的一栋这样的房子有多值钱。怪不得刚刚上车后,那个司机师傅的眼神那么奇怪呢,他可能是觉得能住在那个地方的人,怎么也不会来打车吧。
看着这么漂亮的房屋,秦朝雨有些好奇师傅什么时候买的,花了多少钱。
这个地方很大,仅凭走路会累死人,也是秦朝雨常年在山里在树林间行走,再加上有内力的辅助,要不然真的会累趴下她。
不过一切的辛苦在看见房子后都消失了,外面是铁围成的围墙,透过缝隙,秦朝雨看出这是一栋小木屋,前边是花园,暂时种了些花草树木之类的。
秦朝雨拿出钥匙进去里面,房屋的装修风格她很是满意。
楼是两层的,一楼中间有一棵大树,秦朝雨观察了下这个大树。因为学医,秦朝雨会种植草药,连带的对植物什么也很感兴趣,所以她也特意去了解很多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大树只能长到和这个房子一样高。且这个大树可以看出是精心挑选的,不吸引虫子飞蛾之类的。大树上方是有一个透明玻璃的窗口,夜里可以躺在这棵树下仰望星空。当然这个窗口也是可以遮住的。二楼是围着这棵树建的。各处都透着精致。很是有园林风格的房子。
秦朝雨没有拿什么行李,她的行李都放在了空间里。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她又在空间里种了很多的花、果实和蔬菜。而且还让她发现了这个空间的时间流速是不同于外面的时间的,秦朝雨也不知道这个会不会影响到人的生命时间,她是不受影响的,但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是这个空间的主人的原因。
进入空间,秦朝雨一下子就感觉神清气爽起来了,空间里的空气真的是很好,她摘了一个桃子,咬一口真是甜美多滋。
秦朝雨叫了一声,“团团!”
远处,一个红色的身影几个飞跃,就到达了秦朝雨的面前。
“吱吱!”小松鼠趴到秦朝雨的肩膀上,依恋的蹭着她的脸。它在这个空间里待了好长时间,虽然这里有很多好吃的,空气还很好,可没有主人,好孤单。
秦朝雨爱宠的摸摸小松鼠的头,任着它撒娇。
这只小松鼠就是那天摘何首乌时的那只。在秦朝雨醒来后的第二天,这只小松鼠就跑到了秦朝雨的小竹屋,让它走也不走,问它是不是要跟着自己时,它竟然点了点头,秦朝雨就把它留了下来。也幸是有这只小松鼠的陪伴,秦朝雨没有再沉溺于师傅去世的悲伤。这一次来禹州,没有办法,她就让小松鼠进了空间。她是真的很害怕空间的时间流速对小松鼠有影响,故而到了安全的地方,她就立马进了空间。
看团团的样子,应是没有影响的,秦朝雨略微放了心。
“团团以后你就和我一起生活吧!”亲亲团团的小鼻子,秦朝雨带着它出了空间。
刚出来空间,团团有些惊慌,怎么了,这怎么又忽然换了个环境!
秦朝雨赶忙安抚的摸摸团团的毛,“没事没事,这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闻着秦朝雨的气息,感受着秦朝雨的安抚,团团慢慢的放松了自己。
“吱~”主人~
-
禹州真的是一个很适合人居住的城市。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天气晴朗。好的天气能让人有一个好的心情。
早晨出门,秦朝雨让团团趴在自己的肩膀上。
今天秦朝雨想要出门去买一些生活用品,那天到了后,她忙着收拾屋子整理东西,然后发现自己缺好多东西。而且这个进出很不方便,秦朝雨想要买个代步工具。
在那个山林里时,一切都是自给自足,用不到钱,凭借卖草药,和时不时出去行医,秦朝雨很是存下来了一些积蓄。
这次出来,秦朝雨把钱都放在了空间里,她感觉这个更有安全感。
首先要买的就是这个时代里人人必备的智能手机。
秦朝雨是不了解什么手机好的,在比较后,最后买了一个价格在两千左右的手机。
逛完商场,时间还早,秦朝雨不太想要回去,她就骑着新买的自行车去了一个小公园。她买的是一辆小巧可爱的自行车,很适合女生来骑。
骑自行车对秦朝雨来说真的不是一个难事,有着从小练下的武功底子,尝试了几下,秦朝雨就很熟练了。
害怕骑车时顾不上团团,秦朝雨就把团团放在了车前的篓子里。
秦朝雨来的这个公园是禹州市一个很有名的公园,叫红湖公园。这个公园占地面积很大,建设的是那种园林风格,假山花草,小桥流水。里面还有一些商场,一个很大型的游乐场也在这里。
公园里有很多的人,这时候正好在暑假里,很多父母都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这个公园玩,还有老人漫步在公园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秦朝雨略微有些不适应这么热闹的地方,人有点多,她下了自行车,推着走。
正走着,忽然听到一声叫喊。
“姐姐!”说话的是一个小男孩,大约有五岁左右,看着虎头虎脑的,很是可爱。
秦朝雨停好车,蹲下身子,平视说道:“怎么了,小朋友?”秦朝雨是很喜欢小孩子的,当然是喜欢那种有礼貌的小孩子。看这个小朋友这么可爱,秦朝雨也很有耐心。
那个小男孩感受到了秦朝雨的尊重,笑眯了双眼。不要以为孩子小就不知道尊重的感觉了,现在的小孩子都一个比一个机灵。
呵呵,这个姐姐不仅人漂亮,也很善良呢!
小男孩也不怯场,道:“姐姐,我看到你的车篓里有一个很可爱的红色小松鼠,我可以摸摸它吗?我保证,我会很轻很轻的摸它,不会伤害到它的。”
原来是因为团团啊,秦朝雨笑着说:“当然可以了,小朋友这么可爱,团团会很喜欢你的!”
听到秦朝雨的夸奖,小男孩害羞的挠了挠头,“姐姐你也很漂亮!”
秦朝雨把团团从车篓里拿出来,捧在手上,递到小男孩的眼前。
团团毕竟是在野外长大的,很是有一番野性,而且团团还不仅是普通的松鼠,它可是可以凭一己之力守护珍贵药材的,也因此它很是矜傲,为了防止团团伤人,秦朝雨先轻轻安抚了下它,然后才拖在掌心给小男孩看。
在看到团团的那一刻,小男孩的眼睛都亮了。他试探的伸出了手,慢慢放到了团团的背上,轻轻的抚摸着。
“哇,姐姐,它好乖啊!好可爱,我好喜欢它!”
团团也是一只小机灵,它知道小男孩是在夸它,它就时不时“唧唧”的叫的一声应和一下,然后就趴在秦朝雨掌心,它的前爪合并,小小的脑袋放在上面,这副样子萌翻了。
“那是因为小朋友你很可爱,又懂礼貌,团团感受到了你对它的喜爱,所以就乖乖的了。”
“嗯嗯,姐姐,原来它叫团团啊!”
不远处,一个衣着得体的女人,优雅的站在旁边,面带笑容,静静的看着秦朝雨和小男孩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