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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KH女主空间文合集】带着空间快穿》-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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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

        傍晚的时候,沈凌将阿旭叫到房里,直截了当的问他可看中了哪个姑娘。阿旭还未说话,脸色已经红了。沈凌就知道他准是看中了某位姑娘,便慢慢的问他是哪家姑娘。

        阿旭吞吞吐吐的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家的女儿,只知道那姑娘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几朵珠花,看着朴素无华,比其他人都要顺眼的多。

        沈凌听了微微一愣,阿旭说的不会是林宝珠的二女儿吧!

        在沈凌心里,她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娶赵秉章的女儿的。所以她后来试着又给阿旭安排了几次相看,只是发现儿子面上虽不表露什么,但心里很明显是抗拒的。

        沈凌只好与儿子好好的谈了一场,发现他已经认定林宝珠的二女儿后,便妥协了。

        几天后,沈凌问过白朗的意思后,便请了媒人去赵府提亲。

        林宝珠想不到沈凌竟能取中自己的女儿,一时间喜出望外,问都没问赵秉章,便应下了这门婚事。

        两年以后,新妇进门,小夫妻两个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沈凌也就放下了从前的执念,觉得这门婚事结的不错。

        后面阿通和阿眉要定亲的时候,她也是充分尊重这两个人的意见。

        时间如流水,白朗在十年以后升为户部的侍郎,按品级已经是正二品的大员。

        阿旭成婚两年以后,不仅给沈凌添了一个孙子还中了进士。白朗给他疏通了一下关系,把他调到了外省做县令,准备让他在外面历练几年再说。

        沈凌并没有像其他婆婆一样,将儿媳和孙子留下,而让儿子带着通房上任。她很爽快的让阿旭带着儿媳和孙子去了任上,临走的时候,还包了一大包药材给他们带走。

        二儿子阿通并没有阿旭那么好的运气,考了两次乡试都没有过。沈凌觉得家里已经有了两个进士,也不强求阿通一定要考取进士将来为官做宰。

        所以她后面试着让阿通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她非常鼓励阿通开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在这方面,她给了阿通很多有用的建议。在她的支持下,阿通后面将白记书肆从京城开到了外省。

        至于小女儿阿眉,她虽然性子安静言语温柔,但是却有不小的野心。她看自己的父亲已经做到了正二品的位置,便一心想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进士,好将来也能成为正二品夫人诰命。

        对此,沈凌也极其尊重她的这一个意愿,夫妻两个选了很长时间,最终选定了一个来自晋城的少年进士。

        只不过成婚以后,阿眉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没什么野心。不过人胜在细心体贴,对她特别关心,慢慢的,随着孩子的出世,阿眉逐渐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丈夫没有进取心一事也就放下了。

        等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沈凌说起此事时,沈凌笑着点头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何况没有进取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一辈子平平安安。”

        她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白朗成为正二品大员后,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个皇子的争斗中。夫妻两个都觉得皇家的这种内斗,最好不要参与,所以白朗已经生了隐退之心。

        第二年,阿旭被调回到京城后,白朗便递了折子上去。折子交上去没有几天,便被批复了下来。夫妻两个收拾了行李,将京城的宅子留给了大儿子阿旭,带着小儿子阿通一家回了晋城。

      第46章

        沈凌一口气从一楼爬到六楼, 还未来得及掏出钥匙开门, 她现在的母亲郑莉香推门出来了。郑莉香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 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

        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 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 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下,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 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 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 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小说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 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小说,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 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小说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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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肉,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

        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

        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

        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

        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小说,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小说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

        沈凌到了大学以后,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后,就开始准备尝试写小说。

        她在后世的时候从08年就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17年,可以说她看过的连载小说简直数都数不过来。可是她看过的小说再多,临到下笔要写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比如现在,她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女主从现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是穿越的故事,是因为她记得这两年正流行穿越小说,尤其是清穿小说。

        可是她对清朝的历史了解的并不多,所以就选择了相对省力的架空类型的小说。

        她觉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在古代真实的生活过,起码那些服饰描写、器物描写、生活用品,以及物价,她不用费心去查资料。

        可是两天以后,她还是连一章都没有写完。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写的太少。开头就不知道怎么写,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满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连载小说,有的两三句话便引出女主点明其处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轮到自己,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47章

        大一上半学期的时候有门写作课, 沈凌上课的时候听的异常认真, 也仔细研究了一遍课本。后来沈凌发现,即便这门课听得再认真,几乎快将老师课上讲的的内容背下来, 但自己仍不得要领。

        沈凌无奈之下只得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希望能找到一本对写小说很有帮助的书。

        这天她来到图书馆,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刚坐下没有几分钟, 就见他们班的宋嘉成走了过来。

        宋嘉成是他们班的副班长,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容,见到沈凌, 便与她打了声招呼,拉开椅子坐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

        沈凌打开手边的《张爱玲全集》,一边看一边做笔记。那边宋嘉成写完了一篇论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 发现沈凌还在那边用功。他经过的时候, 忍不住往她的笔记本上瞥了两眼,发现她摘抄了书上大段大段的风景描写, 不由问道:“你抄那个做什么?”

        沈凌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没什么,想学着写几篇小说, 又不知道如何写,所以只好将自己认为好的段落摘抄下来。”

        宋嘉成听说她正试着写小说,便来了兴趣, 也不说走了,拉开沈凌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写小说,为什么当初没有参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们学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尔也会写两首现代诗,算得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沈凌的目标是写网络小说,文青社的宗旨则是贴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发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说,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当初犹豫了一下,便没有加入。

        “我看过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员去社里报到。而我星期六却没多少时间,所以就没参加。”沈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

        宋嘉成平日与她接触的不多,沈凌这么一说,他便以为对方星期六会做【创建和谐家园】,这样自然没时间参加学校的社团。

        虽然沈凌并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意思,但宋嘉成还是热情不减,“我们文青社最近正在征稿,你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试试。”

        沈凌被他说的有些意动,觉得长篇的连载小说自己写不了,可以试着写一篇短篇小说练练笔,便答应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们就说定了,你的稿子写好以后交给我,我帮你交到社里。”

        沈凌笑着答应了,宋嘉成觉得不枉他与沈凌说了这么多,好歹又给社里弄来了一篇稿子,带着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沈凌经过几经删改之后,写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说。她如约将稿子交给了宋嘉成,等了好几天后,看宋嘉成那边一直没有动静,就知道是没有选上。

        沈凌还没有来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

        忙完考试,沈凌又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她现在正恶补历史知识,尤其侧重明清这两个朝代。历史方面的书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于图书馆的最东侧,沈凌每次穿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都能隔着落地窗看见外面的花坛。

        沈凌觉得自己研究写小说这么长时间,虽然文笔还没有提升上去,但是却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着外面花坛上凋零的花木,内心忽然升起了一种淡淡的愁绪,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初恋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忆中时,后面有人轻轻叫了她一声。

        沈凌回过神,转头一看,宋嘉成抱着几本书正站在她身后,看她望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时间忙着考试的事,忘了告诉你,那篇小说没过。”

        沈凌淡淡道:“我预料到了。”

        宋嘉成偏头看见她手里抱着的几本历史方面的书,“你现在又改研究历史了?”

        沈凌笑笑:“不是,还是为的写小说,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历史,将来写古代小说时好用到。”

        宋嘉成听她这么一说,就想起来一件事:“我一个表姐和你一样,也喜欢写这些古代小说,她还在网站上注册了一个笔名,发表了几篇小说。那段时间天天逼着我们给她刷点击,你要是对这个真感兴趣,我可以把她qq号给你。”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那个表姐应该只是网站里众多作者中的一个小透明,只是她现在急需有人指点,就算是小透明,也比她强,就拿出笔记下了宋嘉成说的qq号。

        晚上回到宿舍,沈凌洗漱好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用手中的诺基亚手机上了qq,然后输入了账号,向宋嘉成的表姐发出了好友申请,并且在申请里加上了“宋嘉成同学”这几个字。

        不到一会儿,那边就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问她是谁。

        在水一方:“你好,我是宋嘉成的同学。听他说,你正在网站写小说,刚好我也有这个意向,所以想问你几个问题。”

        阿澜:“你是我表弟的同学啊!男生还是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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