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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粗汉想要张口,却先后感觉到心口处一痛,便说不出话来。
那男童在沈凌的下方,将沈凌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眼中不由闪过一丝神采,“夫人猜的没错,我原本是京城人氏,昨天晚上外出时被人套了麻袋。等醒来,就被这几人塞到了一辆马车上,听他们的意思想要将我卖到南边,便趁他们吃饭的时候从马车上偷跑了下来。”
沈凌听完便命车夫绑了他们去见官,那几个粗汉方才被她用内力打了一下暂时缓不过来,当下任由车夫绑了然后被搬到车上。
沈凌又另外雇了轿子,将男童接回了自己家。
到家后已是晌午,沈凌吩咐如眉给男童洗干净手脸,又看着她给男童另换了一身衣裳,便让厨房上饭。
因为沈凌喜欢吃面食,厨房这天便做了烙饼,炒了三道热菜,又有两个凉拌的冷菜,另外还上了两碗熬出米油的粳米粥。
那男童从昨晚起便不曾吃饭,自然饿的狠了,吃了两块烙饼喝了一大碗粳米粥才放下了筷子。
沈凌看他吃饱喝足,方问他家住哪里。男童便说了一个地点,沈凌听上去像是普通人家的住户,看上去与男童的身份不是很相符。不过她也不愿深究,反正她救人也不是为的图什么回报,便亲自将人送回了男童所说的地方。
白朗回来以后,沈凌对此事也没有多提,接下来她忙着置办田庄,很快就将此事忘在了脑后。
两年后,白朗中了进士,两人都愿意留在京城,沈凌便拿出一些银钱交给白朗去打点。白朗回来以后说吏部那边说今年想要留下来的人太多,估计多半是要调到外省了。
沈凌正在犹豫要不要变卖手中的产业时,吏部的任命下来了。白朗进了六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主事,但对两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好消息了。
高兴过后,白朗又对沈凌说了一件令他很诧异的事,据吏部那边的透露,他这次能留下来是因为镇国公亲自出面给吏部的许尚书打了声招呼。可是他与镇国公平日并无交情啊!
沈凌这时才想起自己前两年救下的那个男童,将此事与白朗一说,白朗也觉得那男童有可能就是镇国公府的公子。
虽然两人对男童的身份还不大确定,但是工部的人因为镇国公的原因对白朗都表现的客客气气,倒是让白朗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回家来与沈凌说起时,沈凌就笑道:“这是人之常情。既然他们看在镇国公的面上对你诸多客气,那你也该利用这层关系跟他们打好关系。下个月新宅那边就差不多修葺好了。到时我们搬过去,好好的请几天客,你觉得怎么样?”
白朗进了工部后,沈凌觉得再住在书院这边多有不便,便拿出银子另外在京中买了一处宅子。如今正在修葺,只等过上一段时日就会搬过去住。
白朗自然说好,两人便议定了一个黄道吉日,准备那天从这边搬过去,然后第二天请工部的同僚们过来聚聚。
第44章
白朗宴请工部的同僚们这一天, 门房收到了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一只木匣。
傍晚, 夫妻俩送走所有的客人,方有时间打开这只木匣。木匣里面放了一套旧衣裳,衣裳底下是一张五千两的银票。
沈凌一眼就认出那套衣裳正是如眉给那个男童换上的那一身, 她将衣服的来历告诉白朗,便不解道:“他们送这衣裳和银票做什么?”
白朗想了想,猜测道:“也许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不曾亲自上门答谢。但是又想报答你的恩情, 所以才又送了这银票过来。”
经他这一说,沈凌就有些明白了。这些勋贵人家的你争我斗,她是半点都不愿插手的, 如今他们既然愿意将她撇清,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随着白朗逐渐在工部站住脚,两人便将生子一事提上了日程。
沈凌在后世的时候看过很多杂书,她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本日本专家写的书, 上面提到过如何利用同房的日期和次数来提高生男或生女的概率。
比如想要生女孩, 每个月同房的次数就要多一些,最好在排卵期前一天或者当天同房, 这样生下来是女孩的机率会更大一些。若是想要生男孩,夫妻两个每个月同房的次数便要减少一些,最好只在排卵期后面几天同房。
因为当初看这本书的时候, 沈凌的一个表姐心心念念想要生个儿子,沈凌便给她说了这个法子,让她回去试一试。一年以后, 表姐果真如愿生下了一个儿子,所以沈凌才记得特别清楚。
沈凌倒是对生儿子没有什么执念,相反,她特别喜欢女儿。所以很希望第一胎能生个女儿。只是在她与白朗说了这事以后,白朗却不相信这个法子会有用,依旧按照他的规律来做。
这种事,本来就是男方占据主动权,而且沈凌也不喜欢勉强别人,所以这个法子便被搁置了。
等到秋天的时候,沈凌摸着自己那还未显怀的肚子,觉得反正都是自己的血脉,儿子女儿都好。
也许是她平日修炼内功身体比较好的原因,前三个月的时候,沈凌并没有任何反应,能吃能睡,和从前看不出两样来。
怀孕满三个月以后,沈凌的肚子才微微显怀,睡觉的时候再不能平躺,只能选择侧卧。除了睡觉的时候有这个不便,沈凌并不觉得有其他不适的地方,白朗每次问她身体可有什么不舒服或是想吃什么东西,沈凌都笑着告诉他不用操这份心,一切如常就好了。
白朗在工部待了几个月,很多工作都已上了手,所以便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有孕的妻子身上。沈凌能感受到他这份关怀之心,心情只觉舒畅轻松,觉得将来出世的孩子多半会有开朗的性格。
这样小心翼翼的又养了几个月,第二年初夏的时候,沈凌在一天清晨平安生下来了一个健康的男婴。
白朗与沈凌商量了一番,给他起名白宇,小字阿旭。
阿旭三岁的时候,沈凌又给他添了一个弟弟。
白老太太写信想让他们回去探亲,沈凌询问白朗的意思。白朗低着头不说话,好半天才道:“我在工部待的时间也不短了,是该挪挪位置了。等吏部的调令下来后,再回去一趟吧!”
小儿子满周岁以后,白朗被调到地方任州同。一家四口便趁着这个机会回了一次晋城。
白老太太见到两个曾孙爱得不行,很想将其中一人留在白家陪伴她左右,却被白朗直接拒绝了。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处处受白老太太辖制的孙子,而是朝廷的从六品官员。大老爷因为儿子有出息,心里自然有所偏向。其他人还指望着白朗今后照拂一下他们,自然不会偏帮白老太太。这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后面沈凌带着两个儿子去赵府探亲,发现林宝珠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只不过表哥赵秉章迟迟没有中进士,沈凌见此便给林宝珠出主意,建议他去书院读几年书。
老太太在旁看着只觉欣慰不已,外孙女在外面历练了几年,人变得懂事不少,性子开朗了许多。
在晋城住了短短几天后,一家四口便继续上路了。
白朗任州同的地方偏近于后世的陕西,从晋城往西又走了半个月,才到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凉州。
沈凌早前已经将京城的田产和店铺尽数变卖,到了晋城以后,又去钱庄支了这些年的出息,现在手里差不多有一万多两银子。所以等一家人安顿下来以后,沈凌便没有购置什么产业,而是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家人身上。
阿旭马上就要满三周岁了,沈凌准备亲自给他开蒙。
阿旭的性子有些跳脱,又缺乏耐心。沈凌便通过一些小游戏和奖励的法子慢慢培养他的耐心和专注力。等他能在小书桌前坐两刻钟了,沈凌才开始教他认字。
小儿子阿通满了一周岁后,已经学会了走路。他比阿旭的性子要内向一些,不大喜欢出门玩耍,每天只愿意跟着沈凌,就连晚上也要沈凌陪着。
有这样一个黏人的儿子,沈凌觉得自己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给他添一个弟弟或妹妹了。
沈凌私下里与白朗说时,白朗和沈凌想的一样,都愿意再要个女儿。只是阿通晚上睡觉比较浅,两人便商议等他大一些了再说。
腊月的时候,白朗过生辰。沈凌并不准备大办,只给白朗的几个同僚们下了帖子。哪知生辰当天,家里来了不少生客。
沈凌曾经在地方上做过几年知县,一听下面人的回报便知他们的身份,多半是当地的乡绅商贾,便让下面的人又准备了几桌席面,好招呼这些不请自来的人。
后面沈凌翻检这些人送的礼物时,发现大多数人送的都是比较寻常的礼物,唯独有两个人送的是比较贵重的礼物。她问明白送礼的人是谁后,便着人去打听这两个人的底细。
两天后,打听的人回来告诉她,这两人都是本地有名的富商,喜欢结交朋友,出手极是大方。
沈凌打听清楚后,回来便与白朗商议这件事,依她的意思这礼可以收,只是回头等这两家有了喜事时,便送相同价值的礼物过去。一则,不伤两家的体面,二则也表明自家的态度。
白朗一心要在仕途上走的更远,家里又有余财,自然不愿在这上面落人话柄,听了沈凌的主意觉得很好。
随着沈凌一家人逐渐融入到凉州,便有本地的世家或白朗的同僚家里给沈凌下帖子。
沈凌接到帖子后,只要无事一般都会去赴宴。
那些世家的太太小姐们无非是请她赏花喝茶,至于白朗的那些同僚太太们则更热衷于说些官场上的事。
沈凌很快就将重心放在了那些同僚太太身上,有时也会请她们上门做客。跟这些官太太熟了以后,沈凌接下来就听到了不少关于凉州官员的传闻。比如白朗的上司,也就是凉州的知州,听说出了名的惧内。而他的那位夫人,偏偏是个醋坛子,所以这知州大人并无什么姬妾,膝下只有嫡出的一双儿女。
后面沈凌也曾见过这位知州夫人,一看就是精明强干的那种人,两人说话的时候,沈凌不着痕迹的奉承了这位刘夫人两句,又邀请刘夫人到家里做客。
刘夫人是在知州大人还未中举时嫁给他的,而当时知州大人也不过只是一个穷秀才。所以刘夫人的出身很一般,平日里遇到那些世家大族出来的官太太,她总觉得那些人自视甚高,轻易不与她们来往,沈凌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她本能的拒绝了。
沈凌也不在意,既然山不来就我,那我便去就山。
很快她就往知州府上递了拜帖,上门请教刘夫人当地可有比较好的先生,她想高价聘来一位私塾,给家里的大儿子开蒙。本来沈凌以为以自己的学识,给阿旭启蒙应该不是问题。奈何她后面要出门应酬,又要处理家务,又要照顾阿通,渐渐便没了这份精力,所以才想找个私塾。
刘夫人客气有礼的接待了她,听说她要找先生,便给她推荐了城中的一位梁举人。两人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聊了多半个时辰,沈凌就提出了告辞。
后面沈凌也曾打听了这位梁举人,听说他做私塾的期间教出了十几个秀才,便将人请了过来。
沈凌将人请到家里后,发现这位梁举人在教书育人上确实有一套,就放下了心。过后几天,沈凌便提了几色点心去了知州府,为私塾一事专门答谢了刘夫人。
刘夫人这次的态度比前一次好了一些,两人由孩子谈到城中有哪家酒楼的菜做得好,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刘夫人就顺势留沈凌用饭,沈凌很快应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沈凌发现厨下端上来的饭菜很是简单,只有三菜一汤,盛在瓷碗里的饭也是最普通的粳米。饭后,她试着和刘夫人说起日常用度方面的话,刘夫人神色有了微微的变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沈凌猜测一定是知州大人为了博取清廉的名声,所以府上过得不是很宽裕,她心内便有了成算。
第45章
沈凌第三次登门的时候带了一些晋城那边的特产, 言语间透露出自己想在凉州开家商铺的事。本来她早前是不打算再开商铺的, 只是后来看到知州府上的情况,有心想用商铺入股的方式卖给刘夫人一个好,所以便又动了这个心思。
刘夫人很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我看你们府上也不像是缺银钱的人家,好好的怎么想起开商铺了?”
沈凌道:“倒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的打发时间。何况有了铺子,家里有什么要用的, 直接到铺子里拿,也省了一笔开支。”说完便问刘夫人可要入股,到时也能挣个私房钱。
刘夫人被她说的意动, 但还是拿不准此事会不会影响丈夫的仕途,便说要好好考虑一下。
当晚知州大人回来以后,刘夫人就问他白朗此人怎样,知州大人道:“你问他做什么?”
刘夫人就将沈凌要开商铺并请她入股的事告诉了丈夫, 知州大人沉吟道:“我看白朗在仕途上颇有野心, 不像是那种唯利是图之人。不过人心易变,在这种事上我们也不能大意。反正这事也不急, 再看看吧!”
刘夫人虽然在家里说一不二,但是每每遇到这种事关官场上的事时,多半还是会听从丈夫的意思。既然丈夫说要等等, 刘夫人便暂时按捺下了性子,耐心的等待起来。
沈凌这次开得仍是杂货铺,因为本钱下得足, 又有空间的水产品,所以铺子里的物品很丰富。只是凉州这边有钱的人家比较少,铺子又因为新开张没有什么知名度,所以生意远不如在京城时开得那家杂货铺好。
沈凌一心要用这个铺子拉近与知州府的关系,对这件事自然很上心。后面颇花费了一番心思,才让铺子逐渐在凉州有了些名气,生意也越来越好。
过端午节的时候,沈凌给知州府送节礼的时候,便又和刘夫人提起了铺子的事。
刘夫人看她开铺子的这几个月,并未借用白朗的名头,也不和那些凉州的商贾搅在一起,这才相信她真是为了打发时间。沈凌一提,刘夫人就痛快的答应了,拿出了家里一半的积蓄在店铺里入了股。
从此两人的关系便比从前亲近许多,她二人走得近了,白朗与知州大人的关系也比往常好了不少。
在凉州顺顺利利的过了三年后,白朗接下来被平调到了山东做知县。
接下来的十几年,白朗在地方上由知县熬到了知府的位上,然后在这年被调回了京城。
这个时候,大儿子阿旭已经中了举,正在相看人家。二儿子阿通刚刚进学,正跟着先生学习写八股文。小女儿阿眉刚满十岁,正跟着沈凌学习女红。
阿眉的性子和阿通一样都随了白朗,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坐一下午都不觉得无聊。沈凌将自己在侯府时学会的绣技一点点教给女儿,不指望她的绣技将来有多出色,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母女两个做了一会儿针线,丫鬟如水拿着一个拜帖过来道:“太太,这是门房送过来的。据说来人是晋城那边的人。”
沈凌放下手里的活计,接过看了一遍,忙让如水先将人请进来,自己换了身衣裳带着阿眉去了待客的三间花厅。
花厅内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身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沈凌脸上带笑迎上去,“表嫂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京城,事先怎么也不说一声?”
林宝珠脸上浮出一层微笑:“我们是昨天到得。恒儿进学以后,你表哥不愿让他留在晋城怕耽误他,所以我们举家迁到了京城。一到京城,你表哥便听到表妹夫已经从地方上调回来,就让我给你们送请帖,请你们到新宅子里聚一聚。”
沈凌笑着应下,又将林宝珠的两个女儿好好打量了一番,一人给了一份见面礼。两人叙了一番别后闲话,提到故去的赵府老太太时,沈凌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老太太故去时,沈凌当时跟着白朗在任上,没能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后来还是白老太太故去那一年,白朗上了折子,一家人才回到晋城住了一年。在那一年,沈凌才得以有机会回去给老太太磕头上坟。
因为想到老太太对她的好,沈凌后面不仅去赴了赵家的宴会,还帮着恒儿,也就是赵秉章的独子找了家不错的书院。
赵秉章自那年和白朗一起中举后,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取得进士的功名,后来便将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如今见儿子如愿进了书院,便提了几色礼物过来白府这边登门拜谢。
白朗在外书房设宴款待,回来以后对沈凌道,赵秉章直夸他有福气,有沈凌这样一个贤惠的妻子。
沈凌淡淡一笑,什么也没有说。白朗和赵秉章当年同时中举后,两人坐在一起喝酒时,白朗因为醉酒无意泄露了沈凌会写八股这件事,想来赵秉章后来一定认为白朗能中进士,是因为她的关系吧!
即便他现在会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太太的话娶她为妻又怎样,那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
沈凌听过就将此事抛在了耳边。她现在一门心思想给阿旭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阿旭的性子没有随白朗,但是相貌却像了有八成多,生得俊俏斯文。加上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举人,沈凌刚一放出风声,很多人家便流露出意向。
沈凌索性借着自己的生辰,举办了一场宴会,给白朗的同僚以及赵家等几个交好的人家都下了帖子。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