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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就近找了家酒楼坐下,郑棠点了几样菜,等菜上齐便道:“我看你成亲这么长时间,从未向我诉苦过。是不是弟媳和婶子从未有过口角?”
沈凌看他神情便知他家里有事,当下淡淡道:“也许有过,但我整日都在外面,她们二人到底如何,我也不是很清楚。”
郑棠就叹口气道:“我到你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看其情形,平日里两人定然相处的不错。”
沈凌这才道:“好好的,你怎么说起这话来了?”
郑棠给自己斟了杯酒,一饮而尽后方道:“我也不瞒你。从你嫂子进门起,家里的口角就不断。我娘节俭了一辈子,就算现在家里有了些余钱,还是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而你嫂子偏偏在家里娇惯熟了,在这里一个月都见不到荤腥自然就不高兴。然后平日里做件新衣服,我娘又唠叨个没完。你说可怎生好才是?”
沈凌回忆自己当初成亲的时候,兰珠也曾吃不惯家里的饭菜,为此小两口吵了一架。后来黄氏知道了,便命李婆子做饭的时候,稍微照顾一下兰珠的口味。
后来没多少日子,兰珠便怀孕了。对了,怀孕。沈凌想到这里不由微微笑道:“这有何难,只要嫂子有了身孕,这一切便都可以迎刃可解。到时伯母看在孙子面上,也会对嫂子迁就一二。”
郑棠听他这样一说,细细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不由举起酒杯敬了他一杯:“不愧是马上要成为童生的人,果然比我们普通人有办法。”
沈凌也举起杯来:“先别急着说这话,一切等放榜再说。”
当下两人吃完饭,便在楼下分开。郑棠回了自己的店里。沈凌则去了钱庄,将银票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他将那一百两银子拿回家,摆在黄氏和兰珠面前,又说了银子的来处。黄氏是惊大于喜,兰珠则看着那堆银子笑容不断。
好半天,黄氏才道:“这银子既是你挣得,自然由你拿着。娘分毫不要,你们自己收着吧!”
沈凌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想了一会儿却问道:“娘,我们家里除了两间铺子外,乡下可还有什么田地?”
黄氏道:“家里早先是有几十亩地的,只是你爹死得早,你那时还小,家里没有个管事的,又怕那些佃农糊弄我们,所以族里有人来问那些地时,我就把那几十亩地都卖了。”
沈凌沉吟道:“娘,我看这些银子与其在家放着,不如拿去买地。到时我们再建个庄子,夏天的时候去那里避暑。”
黄氏笑道:“娘说过了,这是你挣得银子,自然由你做主。而且买地建房这是好事,娘自然愿意。”
沈凌又问兰珠,兰珠自然也没有反对的道理。于是一家三口便通过了这个买地的决议。
第28章
沈凌去乡下买地之前, 特地去郑槐家里坐了坐。郑槐家里有几十亩地, 自然在买地这件事上比其他人家要熟悉一些。
因为最近与郑槐走得比较近,所以沈凌去时,郑槐的父母表现的很热情。听说他要买地, 沈凌的父亲便告诉他去找后街的一位族人,如今正在县衙的户房任职,管的正是这土地的买卖。
有了关系,便好办事了。沈凌往这位族人家里送了两回礼, 最后花了八十两银子买了五十多亩良田。这五十多亩良田位于县城边上,离郑家不过十几里地,日常照看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
沈凌正准备找人在附近建一个庄子的时候, 县试的榜单下来了。
郑家族学里参加这次县试的学生都榜上有名,其中尤以沈凌的成绩最好,成功考回来一个案首。
当沈凌看到榜单上最前面的郑枫二字时,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总算没有辜负郑铭的期望。
经过这次县试以后, 郑家的族学在县里有了些名声。
沈凌再去学里念书时,发现学堂里的学生比平时多了不少, 多出来的学生有的是郑家族人但更多的是慕名而来的外姓人。
而沈凌这个新出炉的案首一出现在学堂里,就立刻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有来祝贺的,有来奉承的, 也有来说酸话的,沈凌正觉得有些应付不过来,郑铭到了, 学堂里立时安静了下来。
沈凌忙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郑铭扫了一遍底下的学生,目光在沈凌身上停留了几秒,便开始检查功课。
上午的课上完后,郑铭将他们几个通过县试的学生留了下来,要求他们从明日起每人每天额外写十篇字交上来。
沈凌从这次的县试中发现,郑铭事前应该是对主持县试的本县县令有一定的了解的,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凑巧,恰巧就压中了县试的题目。所以郑铭一说让他们几人额外写十篇字,沈凌立时就上了心,大概与四月份举行的府试有关。
从族学里回来,沈凌就开始练字。
时下流行风格秀润华美,正雅圆融的馆阁体,之前族学的那位老先生让他们练得也正是这种馆阁体。不过之前的郑枫不是那种能坐的下来好好练字的那种人,所以沈凌现在写的字也不过称得上一般而已。
之前因为忙着念书做文章,沈凌一直没有机会和时间好好练字。如今事关后面的府试,沈凌便每天晚上挤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来专门练字。除去郑铭交代的那十篇字以外,沈凌额外又多写了十几篇字。
练了一个多月的字以后,便到了府试的时候。
沈凌同那几个同窗结伴提前几天去了府城,走之前郑铭给了他们几人一个地址,让他们几人在那借住几天。沈凌他们到了地方以后才知道,那地址是郑铭在府城的一处宅子。看宅子的老管家说,这还是当初郑铭的父亲在世的时候买的,为的是方便家里的子弟将来考府试的时候有地方住。
听完老管家的话以后,他们中的一人便问:“那这么说先生的父亲也在省城买了宅子了?”
沈凌之前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若是将来到省城考院试的时候,也能有这样借住的地方就好了。被人先一步问了这个问题后,沈凌便等着老管家的回答。
老管家在这几人的期盼目光下点了点头:“老爷确实在省城也买了一处宅子,不过因为距离遥远,不好派人打理,那宅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住人了。几位相公将来若要到省城考试的话,只怕要自己动手将宅子好好收拾一番了。”
沈凌闻言心内松了口气,有地方住就好,至于打扫收拾那倒是小事。
当初郑铭的父亲买这宅子时,主意考虑的是方便考试,因此距离考试的地方近是近,但宅子本身却不大。所以晚上的时候,沈凌便与其中一个同窗挤在了一起。
虽然是两个人挤一个房间,但是相对那些远道而来找不到合适客栈的考生已经很不错了。而且老管家人很不错,在考前的这几天里不仅供应他们一日三餐,还经常出去打听有关这次府试的各种小道消息。
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小道消息便是主持这次府试的知府大人,曾经师从当朝的一位书法大家,写的一手好字。
至于其他的那些小道消息,沈凌听过就撂在了一边,一心练习自己的馆阁体。
府试开考的第一天,沈凌几人和考县试的时候一样天还未亮就到了府衙。唯一和县试不一样的是,沈凌这次被安排到了最前面的座位。
府试与县试的场次、内容差不多。不同的是,府试出的题目要比县试难一些。沈凌在县试的时候,基本都是上午交卷的那一批,如今在考府试的时候,五场有三场都是下午交的卷。
考完最后一场,沈凌从府衙出来的时候只觉得饥肠辘辘,身上也没有什么力气。沈凌先前光顾着答题,没有胃口也没有心情吃东西,当然最重要的是没有在考场吃东西的习惯。如今考完五场试,人一放松,就觉出饿来。
这个时候已经是未时,正好过了午饭的时间。沈凌随便找了家小饭馆,找了个临窗的位置,点了一碗素面。因为人少,面上来的很快。沈凌尽量控制着自己吃面的速度,倒不是怕有失斯文,而是怕吃太快脾胃吸收不了。吃完面,沈凌又要了一碗面汤,将汤喝完后,这才觉得身上有了些力气,慢慢走回了借住的那所宅子。
一同参加考试的那几个同窗有先他一步到的,也有在他后面的。晚上人齐了以后,大家便聚在一起讨论这次府试的考试内容。沈凌说的并不多,多数在听。这次的府试,他们再没了之前的运气,可以遇到郑铭出过的题目。沈凌觉得想要考个案首回来应该是没可能,最多不过名次靠前一些。
几人讨论完考试内容以后,便开始商量何时启程回县城。有人提议再继续住几天,等榜单下来以后再走。最后这个提议被全票通过,毕竟大家都想尽快知道自己有没有可能通过。
不过几人又觉得老是麻烦老管家有些不太好,便合伙凑了五两银子,公推出他们中年级最大的一个人去给老管家送去。
第三天,沈凌就发现老管家的态度比之前更好了一些,沈凌随口问了他一下附近可有什么花市,他不仅将花市的地址详详细细告诉了他,还说了府城几个有名的花匠的住处。
沈凌照着他所说的地址,寻到了其中一个花匠的家里,买了几盆价格不菲的兰花,准备回去以后种在空间。
接下来的几天,沈凌给黄氏买了几匹县城没有的好料子,给兰珠买了一些府城有名的点心,还给未出世的孩子买了一个银锁。
算算日期,距离孩子的出生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兰珠会生一个男孩还是一个女孩。沈凌正半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就听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原来这次府试的榜单出来了。
和沈凌想的差不多,他这次并未摘得案首,而是排在了第六名。
即使是这样,沈凌也很高兴,这半年多的刻苦学习没有白费,总算考得了一个童生回来。如果能通过明年的院试,那么他的任务也就基本完成了。
回到家里,黄氏和兰珠听说他通过了府试,比当初他中案首还高兴。
过后,沈凌回到族学里继续念书,郑铭很快把他们这些过了县试府试明年要参加院试的人安排在了一起,三【创建和谐家园】时的给他们这些人出题。沈凌空闲的时候将这些题目和文章整理好,又出了一本册子交给郑棠。
五月中旬的时候,兰珠生下了一个六斤多的男孩。黄氏乐得合不拢嘴,沈凌看着床上那个包在襁褓里的婴儿,只有一个感觉,怎么长得那么丑呢?
当兰珠要他给儿子起个小名时,沈凌脱口而出道:“就叫阿丑吧!”
于是阿丑这小名就叫了起来。阿丑和一般的婴儿没什么不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几乎是一醒就哭。每天晚上要醒五六次,有时白天睡够了,晚上不是拉就是尿,吵得人根本没法睡觉。
黄氏心疼儿子,命坠儿来陪兰珠,把沈凌赶到了书房睡。沈凌从此就在书房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半年多。
阿丑一周岁的时候,院试的时间到了。
沈凌同学里的十来个同窗结伴到了省城,就住在老管家说的那个宅子里。院试的考试内容和县试府试差不多,只是少了两场,考的分别是八股、杂文、策论。
与县试、府试不同的是,考生进入考场时除了考引,笔墨等物一概不许带进去,考场负责提供吃食、清水以及棉被。棉被是考生过夜用的,这也是同前面两场考试的区别,考生要在考场里过夜。
在这样的封闭环境下考试,沈凌觉得真是在考验他们这些考生的心理素质。若不是他在后世的时候前前后后经历过无数场考试,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下真会晕场。
三天后,沈凌将最后一张卷子写完,拉了下身边的小铃,就有两人收走了他的所有物什。
从考场里走出来,沈凌长长的呼了口气,终于考完了。
第29章
沈凌回到宅子没多长时间, 与他关系较好的郑槐回来了。到晚上的时候, 他们这间房的其余三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因为省城的这处宅子比之前府城的那一处还要狭小一些,所以他们这次是五个人挤在一间房里。
沈凌和郑槐都不愿意和人挤在一张床上,所以两人在窗下各支了一张竹床。
当晚房间里的五人谁都没有提及考试的事, 连着几天在考场里过夜,谁都没办法休息好。所以几人匆匆用了点晚饭,便各自上床安歇。
第二天,当日光倾照在沈凌的身上时, 他才从睡梦中醒来,看看时间已是日中时分。房中的其余四人还睡得正香。沈凌尽量将动作放轻,但还是吵醒了离他最近的郑槐。
于是沈凌便邀他一起出去吃饭。
他们借住的这处宅子所处的地理位置极好, 出门便是极为热闹的大街。因为正值院试,所以走在街上不时能看见几个来自各地的读书人。有的酒楼茶铺里甚至坐了不少这次参加院试的童生。
沈凌走在街上,都能听见里面的对话,无外乎是这次院试的学政大人喜欢什么样的文章, 出得题目如何如何。
沈凌不愿意凑那份热闹, 问过郑槐的意见后,便选了一家相对清净些的酒楼。两人坐下没有多久, 楼下就传来一阵吵闹声,沈凌问了伙计才知楼下来了两个考试的童生,为了一道题目争吵起来。
伙计走后, 郑槐便问沈凌:“之前在房里,当着众人的面不好问你,你觉得这次院试可有把握?”
沈凌道:“这次院试的题目出得有些偏, 我不敢说有十成的把握,最多不过六七成。”
郑槐叹道:“看来你考的不错,像我最多只有三四成的机会。”
沈凌看他的神色估摸着考得不理想,又不好多问他,等点的菜齐备以后,便把话岔开,又问他饭后可有兴趣一同到书肆走走。
郑槐心情不佳,也想出去走走散散心。于是两人在酒楼用了些饭菜,就朝着省城最大的书肆走去。
与童生云集的酒楼茶铺相比,书肆内的读书人并不多,只有零星几个。其中一位身着浅蓝色儒衫的少年,气质尤为出众,一看就是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杰出子弟。
沈凌看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专心在书肆里挑起书来。郑铭有一次上午讲经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一次,多看一些诸子百家方面的书籍,对写文章也有帮助。当时他只是随口一提,并不要求学生们非得做到,但沈凌却记在了心里。
所以他这次来书肆,并没有和郑槐一起去挑拣那些文章选集,而是站在了放置那些诸子百家的书架前。相对于文章选集来说,这些诸子百家方面的书籍并不受童生们的欢迎,因此书架的位置不仅靠后,很多书籍上还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沈凌站在书架前正在犹豫买哪几本书好时,那个气质出众的少年也站到了书架前。他的目光在扫到沈凌时,微微点了点头,便开始认真的挑选起书来。
沈凌想到他们这些世家大族在科举方面想必比他们郑家还要有经验,便上前主动打了声招呼,“你也喜欢诸子百家?”
那童生差不多十四五岁年纪,性格稍微偏内向一些,闻言也只是淡淡一笑。
沈凌见状就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后来那少年想要拿一本放在高处的书,因个子有些矮小,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沈凌看不过去,就上前帮他将书取了下来。
他取书的时候距离那少年比较近,在他自然觉得没有什么,可是那少年却向后微微退了一步,等他将书送过去时,那少年朝他感激的笑了笑,但仍是没有说话。
沈凌的目光无意中扫过他拿书的那双手,那双手被保养的很好,手指又细又长,犹如十根葱指,根本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分明是女子的手。沈凌忽然明白过来了,怪不得这少年不肯开口说话,因为一开口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得知了这少年的身份,沈凌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行,他选了几本后世常见的《国语》《墨子》等书籍便去结账。
结账的时候,有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走进了书肆中,他先朝着书肆内扫了一眼,见没有自己要找的人便向距离他最近的沈凌问道:“这位兄台,请问可有看见一位十四五岁的公子,穿着蓝色的衣裳。”
沈凌很快就明白他所说的正是先前那位少年,便向后一指:“那位小公子在最后一排。”
那青年听了便道了声谢,然后便快步走向最后一排。
沈凌结好账付了银子便去找郑槐,郑槐却没有要买的书,因此两人很快出了书肆。
接下来的几天,众人一面休息一面等候院试的结果。
沈凌几乎是天天出去,有时与郑槐一起,有时独自一人。省城的物产比府城还要丰富,遇到那些物美价廉的小饰品,他一般都会买下来。摊主们见他一个大男人,挑的却都是钗簪耳环等物,都以为他是送给家中的娘子,便极力推销自家的东西,沈凌多是笑而不语,只挑自己看的顺眼的买。
这样天天出去逛街,便觉时间过得飞快。这天早晨起来,沈凌穿戴好正要出去,郑槐便道,“怎么你今日还要出去?”
沈凌经他这一说,才知道今天是出榜单的日子。他的心里顿时多了一些忐忑,不由长长的呼了口气。
郑槐是考过一次的人了,既劝自己,也劝沈凌,“别担心,就算今日不中,明年我们再考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