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想到了不好的回忆,姜幼胭鼓着腮暗自郁闷。
不知道妹妹为何突然生闷气,裴金虎摸不着头脑,可生气的妹妹也很可爱啊,摇了摇头,拿着笔在纸上又画了个圆乎乎鼓着腮看起来很好捏的小团子。
中午,两人自然是点了外卖的。
新房子又大又漂亮。
姜幼胭最喜欢的是那间玻璃花房,红色的花开的艳丽如火如荼。
红色,是哥哥最喜欢的颜色。
哥哥说过,那是生命的颜色。
哥哥性子平和,最擅种花,再娇贵难养的花,到了他那双神奇的手里,便能开得极好。也因此得了“惜花君子”的美誉。
姜幼胭那次从宝镜里第一次见到这花,便知道,哥哥一定会喜欢。
那双向来温润的眸子笑起来再温柔惊艳不过。
姜幼胭最喜欢呆在哥哥身边,看他浇花、画画、写字都是极好的享受。
而她也会故意在浇花时,把水洒到哥哥的手上,然后惹来他看一眼,弯着一双潋滟的秋水眸子,唇边笑意温柔,曲指欲敲她,最后也只化作一叹,嗔她:“顽皮。”
姜幼胭是知道哥哥不舍得“打”她的,没有人比哥哥更疼爱自己了。
哥哥这般好的人,是合该被上天眷爱着的。
即便知晓哥哥失踪,姜幼胭也相信,哥哥一定会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只是哥哥的身体向来单薄,若是哥哥知道自己不见了,又该是怎样担心。
他又怕苦,吃药总是要配着蜜饯,没自己劝着,不肯好好吃药,定又是忍着的。
――
窗外雨声淅沥,斜斜飞入窗棂。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搬过那株含泪的芍药,将它移进了屋子里。
不免袖口染了些雨水,天青色的布料渐渐晕开更显深沉。
“咳咳――”男子身形瘦削,轻咳时微弯的脊背,更显单薄易折。
自从知道小姐失踪后,公子便一直休息不好,往日的衣裳都宽松了许多。
“公子。”吟月连忙把端着的药放到桌上,拿了一旁放在架子上的薄衾为他披上。
又关了窗子挡去窗外细雨,回头皱眉劝道,“天气寒凉。”
“我醒得的。”男子拢了拢薄衾,无奈摇头,转回了桌前,桌上的药盅热气袅袅,气味苦涩。
他端起药盅,看了一旁的蜜饯一眼,眉头微动,没有伸手去拿,只一仰头便将温热的汤药喝了。
吟月忙递了水过来给他漱口。
男子的声音温润,长眉微拧,“胭胭还未找到吗?”
便是失踪已久的姜暮笙。
吟月同样担心姜幼胭的,看了一眼那碟蜜饯,公子不畏苦,这蜜饯向来是给小姐备着的。
她抿了抿唇,“王爷已经加派人手在寻了。”
这是还未有消息了。
姜暮笙样貌极为出色,气质更是飘渺,像山间晨起的雾、穿而过林的一缕风、簌簌而落的一片雪花。
而这般美好却不似凡间所能拥有,才会这般单薄易碎。
见他蹙眉,吟月只觉得自己的心都揉成了一团。
忙出声安慰,“小姐纯稚可爱,吉人天相,定然会安然无恙。”
“咳咳――”姜暮笙掩唇又是一咳,怔然点头,语气坚定,似在劝说自己相信,“是了,胭胭这般好,旁人自然是不忍心伤她的。”
虽是这般说,他眉间的愁绪却是未减半分,视线落在那几枚蜜饯上,叹道,“她是最爱娇的,又嗜甜,若是午睡醒没了糖水该伤心了。”
“可东奔西走,难免有所疏漏,胭胭若是冷了、饿了,该多难受。”他忍不住想,怕自己疼爱的小姑娘瘦了、冷了。
这般想,胸口郁结愈深,又是一阵咳意。
看着小姐长大的吟月又怎么会不知道胭胭的爱娇,听着公子的话不免心疼。
可公子这般咳,更是让她心都纠结到了一处,不知道该怎么劝,才能抚平他的眉心,话不由得一再放软。
“公子还是将身体好好养着才是,若是小姐回来,看着公子这般清瘦,定是要伤心的。”
“是了,胭胭若是看见了,是会发脾气的。”
姜暮笙闻言,想起了往日,摇头失笑,声音温柔而宠溺,“只是她不知道自己一点儿威慑力也没有,就像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
明明是这般温柔的话,却让人心疼极了。
吟月面上不忍,最后只得干巴巴地道,“公子,身体为重。”
――
“王爷,人还未有消息。”暗一躬身道。
坐在上首的摄政王正批写着奏折,闻言嗯了一下。
暗二便接着说,“经过这几日对红袖坊的排查,当日未有可疑人物在场,楼中上下更无其他地道密室。”
奏折上北方旱情严重,虽调水有所预防,但农植仍多枯死,太守已开仓放粮接济百姓,请求减赋、拨款接济。
朱红笔批了个准字。
“各个城门都未发现可疑人物。”
“灵犀阁也未曾收集到此类消息。”
男人把批好的奏折放到了一边,屈指轻敲了下桌面,声音如碎冰般,“这么说,人当真是凭空消失了。”
“当真是怪力乱神,嗯?”尾音托得极长,带出了几分阴冷。
暗一和暗二俱不再说话。
摄政王便又翻开一本奏折,当下拧了眉头,文辞华藻,舞文弄墨,却一句实用也无。
批了个阅,便丢置一边。
李管事立刻斟了杯茶。
摄政王抿了一口后,再次开口,“寿王那边近日很是不消停。”
两人松了一口气。
“寿王与林将军和赵太傅私下都有所接触,有教唆小皇帝之嫌。”
“太后身边的大宫女雯香正是寿王的人。”
“京中新增了一小股势力,领头人和势力成员目前还在追查。”
“呵。”男人一声冷笑,眉眼覆着寒霜。
第27章 胭胭的日记
夜晚,微风习习。
洗漱完毕的姜幼胭穿着柔软的睡裙,趴在她的小桌子上写日记。
日记是三哥哥教的。
这几日,她用这里的笔愈发好了,写的字虽然仍带着稚嫩,却不会弯弯曲曲的不成样子。
她直着腰,离桌子一拳头的距离,模样乖巧而认真。
灯光温柔地倾落,在她的发上、裙摆上跳跃。
转眼间她已经在这个世界待了一个星期。
虽然穿越前家逢突变,穿越也来的莫名其妙。
但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给姜幼胭伤春悲秋,对于这个世界,她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
除了电视机,她最感兴趣的便是这里的书本。
冰块脸哥哥他们都很爱读书,姜幼胭虽然看不懂,却也知道上面的文字不是同一种,不禁肃然起敬。
好厉害!
“大德大才之人已作古,而他们的才学却得以流传。”爹爹最好古籍,得一残卷废寝忘食日夜品鉴之事常有。
哥哥亦能看懂未译的佛书。
姜幼胭不爱这个,只常常缠着哥哥讲解给她听,佛香萦绕中,她能嗅到哥哥身上微苦的药香,伴随着哥哥温柔的声音,只觉岁月安然。
有才华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
四位哥哥的才华并不止这些,愈与四位哥哥相处,姜幼胭对他们的崇拜愈深。
大哥哥最为威严,是家中的大家长,三位哥哥都听他的话,也是家中最会赚钱的人;
在安朝,商人非末流,每逢灾害,组织捐款和主动上交大半家财放粮施粥的便是富商沈羡秋。爹爹和哥哥都曾赞他大德大善。
而在这里,商人的地位更高,姜幼胭摇摇头,她记错了,四位哥哥说这里是人人平等,不兴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该是“行行出状元”才是。
二哥哥是个设计师,据四哥哥说这种职业很受欢迎,在姜幼胭似懂非懂地点头,知道他是个很厉害的裁缝。一如安国便有一绣娘,一件衣裳千金难求。
二哥哥的书也多,文字同样多样,却都是带着画的。
他的藏书上面的人总是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戴着形状不一的头饰和帽子,连身材都格外高挑瘦长。
这不,姜幼胭被那个大大的托到地上的帽子给惊住了。
“这样的,走路不累吗?”她忍不住嘀咕。
“这啊,是种时尚。”赵瑚珊这般说,面上却是不以为然。
姜幼胭知道时尚这个词,跟破洞衣裳一样。
“那二哥哥也是要设计这种衣裳吗?”
“不啊,”赵瑚珊揉了揉姜幼胭的脑袋,“二哥哥要设计的,是美丽的衣裳而不是时尚。”
“美丽?”姜幼胭仰着小脑袋询问。
“嗯,让人看着美丽,能让人欢喜,也能让人因为美丽而更爱自己的衣裳。”赵瑚珊抵着下巴,狭长的狐狸眼微弯,笑得矜贵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