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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东西呀,玫玫。”
“就是按上麦克风的架子。”童依从包里掏出话筒和长长的接线,“趁着越哥不在,我们把这个一起放到天台上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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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兴冲冲地绕到屋侧。
童依本以为自己又要经受恐高那种非人哉的折磨,但是却看到原本没有扶手的楼梯每隔几个阶梯就被垒了一些砖块在上面,有半个身子那么高,虽说不能当扶手用,但是看上去至少会有安全感,不再那么吓人了。
宋建国指着楼梯说:“这些都是乖孙这几天晚上搬上去的,说是我们俩那么调皮,肯定还会上去的。所以做个粗略的保护措施。”
童依被这个细节戳的体无完肤,呜呜咦咦地抱着话筒走上楼梯:“越哥太好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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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依望着头上枝叶繁茂地大树,转头看了眼闭眼养神的宋爷爷,试探着喊了一句:“爷爷。”
宋建国悠长地嗯了一声。
“越哥为什么昨天会拒绝学音乐?”
“我说了,你这小娃娃可能也听不懂。”
“不就是因为我听不懂,才可以告诉我吗?”童依调皮地眨了眨眼。
宋爷爷:“嘶——有道理。可你能说出这样的话,不像是听不懂啊。”
童依:……居然反将我一军!
宋建国哈哈笑了笑,用蒲扇敲敲她的小脑袋,随后说:“不逗你了,就大概和你说一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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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国慢慢地扇着扇子,回忆道:“我说过,你宋哥哥是个大明星吧。之前他可没有那么的出名,都上不了电视,我也难得见他一面。不过后来出名了,火了,上电视了,还有了自己的演唱会。那是他当明星那么久第一个演唱会,特地打电话告诉我,让我这个老头子也去看看。他远在外地的妈妈也答应了要来,但是出了意外,她……不小心从楼梯间滚了下来,伤到了头。”
童依微微一愣,骤然想起了之前陆礼和她说过,越哥的原生家庭并不幸福,妈妈想要离婚被家暴,最后进了医院,还是宋时越一个人前往医院照顾的。
那时候的宋时越还是个孩子,年纪轻轻就肩负了沉重的故事。
“他妈妈身体并不是很好,常年被我那个不干人事的儿子家暴,浑身的伤,离婚的时候没有哪一块骨头是好的。所以头上的伤,把她带走了。乖孙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判给了爸爸,但是爸爸不管他,他就跟着妈妈住。他们住的地方是个很破旧的小楼,没什么邻居没什么人来,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在地上躺了一天一夜了,血都干了。”
宋建国提起这些,难受地闭上眼。
他的儿子做出家暴的事情,他也有责任,没教好儿子是他最大的罪过。并且若干年后,还会带着这种无法磨灭的罪过去地底下,但无颜面对祖宗啊。
“他对妈妈的去世一直很自责。他说,一想到自己在台上唱歌跳舞,开开心心的,而他的妈妈在地上痛苦流血死去,就觉得自己……没尽孝吧。”
“最喜欢听他唱歌的人没了,他就也不想唱了。”宋建国晃了晃蒲扇,躺椅摇啊摇,发出了类似长叹的摩擦声,“哎,不说了不说了。过不去的事情,就藏在心里吧。”
童依难受地抿起嘴。
与其说妈妈是最喜欢听他唱歌的人,不如说成——
他最想唱歌给妈妈听。
公司倒闭加上妈妈去世,他也就失去了歌唱的动力。
第29章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会……
宋时越放下吉他, 拿起涂涂改改的纸,递给躺在床上双眼放光的张伦。
张伦面色红润,精气神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 丝毫没有什么病态,接过纸之后细细品读一番,长长地松了一口。
“太棒了, 你是这么想出这个旋律的,用得太巧妙了。”
宋时越:“因为您歌词写得很好, 一读就很有感觉,脑海里自动就有旋律出来了。”
“你谦虚了谦虚了。我希望这首歌的曲能由你完成, 等我修养好了,回城发布的时候, 作曲那一栏就标上你的名字!”
宋时越下意识想要拒绝,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只是轻轻地点了下头,说道:“我先去午饭, 您请的保姆下午才能到。”
“好好好,劳烦你了。”张伦连忙道谢,还不忘关怀地嘱咐道, “小心点啊,不要伤到手了。”
宋时越离开卧房, 把门轻轻带上,垂头看了眼被吉他弦按红的指尖,隐隐有红肿长水泡的迹象。
恍然间, 他才意识到已经一年多没有弹吉他了,原本手上的茧不知不觉中都消失了。
甩了甩手,拐弯下楼, 迎面就看见张玫背着一个小书包,耷拉着脑袋从门口走回来。
她似乎情绪很低落,手垂在身侧无力地晃动,一步一顿,完全没有往日那么活泼。
宋时越缓缓地眨了下眼,上前站在她的正前方,等着她撞上来。
果不其然,童依只顾着盯着脚下的路,垂着的小脑袋瓜子直直地撞上宋时越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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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依捂着脑袋慌乱地后退了几步,抬头正要发怒,一看见宋时越立刻熄了火,嘴巴瘪了起来。
宋时越将她的丰富的面部表情看了个遍,觉得好笑,屈起手指敲了下她的脑袋,“去哪了?”
童依如实说:“去找宋爷爷玩了。”
“他欺负你了?”
“没有没有,他怎么可能欺负我。”
宋时越似是想到什么,嘴角慢慢地勾起来,赞成地点了点头,“也是,好像没有人能欺负得了你。”
童依以为他想起了那日她飞踢大宝二宝的场景,不由得尴尬起来,挠了挠后脑勺。
宋时越和她一起往屋内走,侧过头垂眸又问:“既然没被欺负,那为什么不开心?”
童依爬到自己的儿童椅子上乖乖坐好,垂着头不言语。
得知了越哥不再唱歌的缘由,她忽而就觉得自己好像很自私。
因为想要宋时越再次唱歌,再次成为舞台上璀璨耀眼的人,所以她费力推动着命运齿轮滚动,却忽略了越哥是否会真的感觉到开心。
她从来没有设想过,也许当初宋时越凭借《灰烬》成名的时候并不开心。
一旦忽略了本人的意愿,那么一切的“为你好”、“想让你开心”都成了负担。
——童依现在才想起这一点。
所以……天台究竟还要不要继续布置了呢?
万一能带给宋时越的并不是开心,而是又唤起了痛苦的回忆,这又该如何呢?
童依觉得自己很糟糕,不是一个称职的粉丝。
她的低落表现的太明显了,宋时越几乎都能从她下垂的眼角看出一点点的水光,他蹲下来,身高差一下子逆转了,他得要微微抬起头才能从下往上看清楚她的脸。
“你在想些什么?可以和我说说吗?”
童依飞快看了眼他,又别扭地垂下眼。
说什么?
说我是你的粉丝?说我想让你重拾梦想,重走音乐之路?
说不出口,说了更加不现实。
宋时越最火的时候张玫才三岁,屁大点的孩子能懂什么叫粉丝什么叫梦想。
越哥只会觉得她奇奇怪怪。
宋时越沉静地望着她,见她迟迟没开口,便不再继续问,只说:“不说也没关系。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瞻前顾后,我会帮你的。”
童依神色一顿,震惊地望向他,直愣愣地望入他黑亮的眼眸之中。
宋时越看着什么表情都往脸上摆,什么都藏不住的小人儿,眼眸微微弯起来,唇畔的梨涡若隐若现,他起身揉了揉她的脑袋,说:“趁着谭梁不在,你爸爸现在也管不住你,你就淘气吧。”
此话一出,童依骤然松了一口气。
这才对嘛,她现在只是个会淘气的小孩子。
看着宋时越走向厨房,童依拍了拍自己的脸,撑着下巴看他在厨房里忙碌,想着刚才他说的那句话。
真的……想做什么都可以做吗?
他的那番话,无疑给童依喂了一颗定心丸。
无论怎么样,在不知道最终结果是好是坏之前,总要试试。
有了支撑的她重拾信心,上楼和张伦打了个招呼,随后又跑到乐器室翻翻找找,试图翻出些什么能派上用场的东西。
傍晚的时候,谭梁请的保姆踩着月色到了,宋时越根据张伦的提示也恰好做完另一部分的谱曲,收拾了一下屋内满地的纸,背着包下楼。
走到铁门处,看见了早就站着等候多时的童依,她一手拿着小朋友喝的AD钙奶,一手拿着补脑的核桃饮料,笑嘻嘻地说:“辛苦啦!来,补一补。”
说着把手里的核桃饮料递过去。
宋时越眉尾微动,伸手拿过另一个,插上吸管,说:“我喜欢喝这个。”
童依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你真的喜欢这个啊?”
“嗯。”
“噗。”
童依没忍住笑了。
歌手都会特别注意自己的嗓子,在大众眼里的宋时越也不例外。
他不抽烟,不喝酒,甚至不喝任何饮料,通常就是保温杯里时时刻刻备着温热的水或是护嗓子的茶,像个老干部一样端来端去。
另一个潜在原因,还是公司管得严。
成名后的宋时越签的公司是鼎鼎有名星享娱乐公司,是出了名的规矩多手段铁,管艺人管的那叫一个细致。对不同的艺人在体重,饮食,妆容上都有不同的要求,无论电视机前,还是私底下,每一处都要严格把控。
不能乱喝饮料,就是对公司旗下歌手第一个要求。
而宋时越他不曾参加什么综艺,个人访谈的回答也官方的不像话,他一个人私底下具体是什么样,月光无从知晓,只能从他的音乐中窥探一二。
当然,不乏有杂志采访上问过他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而回答一定都是所代言的饮品和食物。
月光们也猜想过,并试着送过一些好吃的,但是她们肯定不会想到,越哥居然喜欢——AD钙。
童依笑得无法自已,感觉知道了很了不起的事情啊。
她趁热打铁又问:“除了这个,你还喜欢喝什么?吃的呢?有特别特别喜欢吃的吗?”
宋时越侧目瞟了身边看上去很兴奋的人,抬手摁住了她的脑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说:“别送了,你回去吧,不用送我了。”
童依当即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行不行,都这么晚了,长得好看的人走夜路很不安全。”
宋时越微微一愣,没能消化被突如其来的夸奖。
夜色藏住他微红的耳尖,只有稍微不稳的语调回荡在夜色里,他说:“你送我回去,我又得送你回来,小孩子走夜路也很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