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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庆气得青筋暴跳,指着大门的方向:“滚,滚,滚了就别回来,我就当没你这个女儿!”
就等着你这句话呢!余思雅起身,什么都没拿,空着手来,空着手出去。
眼看她真的走了,胡桂花眼泪一滚,忍不住追了出去,拉住了她:“思雅,你爸在气头上,说的都是气话,你回去给他认个错,我再劝劝他,别跟你爸闹了,自家人闹成这样子像什么话,妈心里难受。”
要不是知道胡桂花没什么脑子,余思雅都要怀疑这两口子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套路她。
余思雅轻轻拍了拍胡桂花的手,嘴巴说得非常好听:“我知道了,你别哭,回去吧,等过一阵子他气消了,我再回来看你们。”
断绝关系是不可能断绝关系的,她还要当干部呢,不管私底下跟余家人闹得多难看,明面上她都不会做出任何让人抓住把柄的事。至于余大庆什么时候气消,鬼知道!
被余思雅这么一哄,胡桂花的心情好了一些,拉着她的袖子:“真的,你没骗妈?”
“当然没有,咱们一个公社,离得又不远,你想我也可以来看我,好了,天气热,你上了半天的工也累了,赶紧回去歇会儿,不用送我了。”余思雅好声好气地哄道。
她前两天的态度太恶劣,突然变得如此善解人意又体贴,直把胡桂花给感动得眼泪汪汪,完全忘了她这两天的各种恶行,恋恋不舍地把她送到了村口。
余大庆一气之下把余思雅赶走了,虽然出了口气,可全家的心情都不大好。
姜美丽脸色难看,小声嘀咕:“现在这样,沈家那边怎么交代?思雅也真是的,咱们都是为了她好,她非要固执的守着沈家,寡妇就那么好当?”
前天听说余思雅可能怀孕后,沈家悄悄送了十块钱过来,说是给余思雅打胎后的营养费,其实就是劝他们让余思雅打掉孩子回娘家改嫁。这事大家心照不宣,如今余思雅硬要回去,不肯回来改嫁,沈家的事没办好,他们肯定会讨回这笔钱。
到了口袋里的钱谁舍得再拿出去?更何况,要是余思雅改嫁了,还能再拿一笔彩礼呢。而且现在大家都知道公社给了余思雅五百块的抚恤金,她改嫁的彩礼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要不把钱还给沈家吧,思雅她实在不想改嫁就算了。”胡桂花心软地说,到底是她生的,她虽然最疼爱儿子,但也不愿意跟女儿太离心离德了。
余国辉不干,他指着姜美丽的肚子说:“美丽小日子晚了一个星期了,妈,你就要有大孙子了,你就是不替儿子考虑,也要替你孙子考虑吧。小弟过几年长大了又要娶媳妇生孩子,家里这么多人,就三四间屋子,怎么住得开?你们不是一直想建房子吗?就差一点点钱了。”
到底是儿子大孙子重要,听说姜美丽很可能怀孕了,胡桂花的立场马上变了,关切地看着儿媳妇:“美丽,你咋不早说,这前三个月得小心,不能干重活……”
姜美丽扯着嘴角羞涩地笑了笑:“没事的妈,咱农村人,没那么娇贵,不挣工分,秋天哪里有咱们娘俩的口粮,我可舍不得爸妈你们从嘴里挤出口粮照顾我们娘俩,我能挣一点是一点。”
跟她一对比,余思雅真的是太娇气,太折腾了。胡桂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只是叹了口气。
余国辉可不管她怎么想,他非常想建新房子,分家搬出去,小两口单独过,不然全家这么合在一起过,他们两口子挣的工分都是家里的,一年到头手里都没几个钱,挣的都养下面的弟弟妹妹去了,他可不甘心。
“爸,妈,我有个法子,思雅以前不是心心念念想嫁给她那男同学吗?那个人已经毕业了,听说被安排去了公社的学校做老师,也算是吃国家粮的了,预支或者借几个月工资就能出得起彩礼。别的人思雅不乐意,要是他,思雅还不乐意吗?”
这倒是,以前他们看不起楚玉涛,觉得他家穷,但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楚玉涛端上了铁饭碗,余思雅却新婚守寡。虽然有钱,但到底是个寡妇,说起来能嫁给楚玉涛还是她占便宜呢!现在让余思雅嫁给有旧情的初恋,她总没意见吧。
姜美丽又羡又妒,小姑子运气真好,二婚都比她强。
“楚玉涛能愿意吗?”姜美丽酸溜溜地问道。
“找个人探探他的口风不就知道了。”余国辉觉得希望还是很大的,“思雅长得这么漂亮,手里又有钱,他们俩才分开没多久,还有感情呢,他咋不乐意?”
第15章
沈建东虽然比同龄人早熟,但到底只是个12岁的孩子,沈红英也只有14岁,余思雅一走,姐弟俩顿时失去了主心骨,连晚饭都忘了做,最后沈建东饿得不行,两人掰了四个玉米棒子回来在一烧,烤得焦糊后勉强垫了垫肚子就睡了。
次日早晨起来,姐弟俩看着清冷的家里,舍不得吃米饭,去地里摘了个南瓜煮熟吃了就去学校。
这一天过得没滋没味的,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沈建东抓起书包就跑到沈红英的座位前催促她:“快点,你怎么这么慢。”
沈红英性子温吞:“才刚放学啊。”
“还有什么,我帮你收拾。”沈建东迫不及待地说。
沈红英将作业本放进书包:“没有了,走吧。”
姐弟二人出了教室,沈建东就不安地问:“要是嫂子不回来怎么办?”
沈红英也不知道,她不大确定地说:“应该会回来吧。”
这语气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就更别提沈建东了。
沈建东暴躁地踢着路上的石子,梗着脖子说:“她说了要回来的,她要是不回来,我就去余家守着不走了。”
沈红英迟疑片刻:“我跟你一起。”
得了姐姐的承诺,沈建东暴躁的情绪稍微平复下来:“走,咱们去余家,去接嫂子。”
“好。”沈红英答应。姐弟俩没回家,直接从公社找去了余家村。
这边余思雅回到家烧了一壶开水,放在板子上,摊开了拿回来的报纸,一页一页翻开,从最近的开始看起,遇到有价值可以参考的东西她本打算记下来,结果找了一圈发现家里面没有本子和笔,只能作罢。
余思雅看得很认真,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原主从小处于乡下,很少接触外面的世界,所以她这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是不充分的,而报纸是非常有用的一个媒介,反应了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魏主任给她的这叠报纸有两种,一种是全国发行的人民日报,还有一种是本省的A省日报,都是全国全省具有很强影响力的媒体。毕竟这个时代广播、电视都不普及,报纸最广泛的传播途径,也是人们了解当前时事和政策的主要途径。
这个时代的报纸没余思雅想象的那么严肃,除了思想教育是必备,上面也有许多科教文卫之类的信息,比如科技人员下乡、支援农业、儿童节联欢活动等等。6月2号的人民日报还以极大的篇幅讲述了我国科考队再登珠峰的新闻,并且配上了好几副大图。
余思雅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天暗了下来,报纸上的字有些模糊了,她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趴在这里一连看了好几个小时的报纸。
揉了揉酸涩的眼睛,余思雅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这才意识到家里安静得过分。
怎么回事,那两个孩子还没回来?余思雅拧着眉走到院子里,喊了两声,没人应,再到他们的房间一看,书包不在,衣服被子都放得整整齐齐的,也就是说他们放学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这两个家伙,去哪儿了?不会是去余家找她了吧?越想越有可能,余思雅有些懊恼,自己光顾着看报纸,忘了去公社接他们,原以为他们会先回家一趟的,谁知道放学就直接去找她了。
趁着天还没黑透,余思雅赶紧锁上了门出发,准备去余家村看看。不过她还没走出村子就看到沈建东姐弟背着书包出现在了村口。
余思雅松了口气,跑过去:“你们俩放学不回家,跑哪儿去了?”
看到她突然出现,姐弟俩都高兴坏了。
沈建东说:“嫂子,我们说好的去余家接你啊,结果到了那儿,他们说你走了,我还以为他们骗咱了,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
“抱歉,是嫂子不好,忘了去学校通知你们。”余思雅歉疚地说。
姐弟俩都不在意:“没关系,嫂子你回来了就行,反正我们也没事,跑一趟就跑一趟了。”
三人兴高采烈地回了家,因为时间不早了,他们简单地做了一锅红薯稀饭。
吃过饭洗过澡,松懈下来,沈建东就想着睡觉,余思雅叫住了他们:“作业做完了吗?课文会背了吗?”
忘记了,沈建东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嫂子,这么晚了,咱们明天做吧。”
余思雅不同意:“今日事今日毕,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昨天说过,今天要检查作业,背课文,现在打开书包补吧,没做完不许睡觉。”
沈建东只好苦逼地打开了书包。
三个人在木板旁排排坐,一盏昏黄的油灯散发着温暖的光芒,仿佛熬夜写作业也不是那么让人厌烦的事了。
第二天,余思雅又去了公社一趟。她先去供销社买了钢笔、墨水和本子,然后又去肉联厂碰运气。
今天因为去得早,她运气不错,不但买到了骨头还买到了一块猪肝,旁人不喜欢这种没油水的内脏,余思雅却非常喜欢。骨头熬汤营养美味,猪肝补铁明目可是好东西,关键是便宜,两斤骨头,一斤猪肝加起来只要了四毛多。
若是不要票,沈跃这五百块的抚恤金足够让他们撑到后年考大学,还能过得美滋滋的。可惜,这个年代,很多东西花钱也买不着。
余思雅满是遗憾地回了家,进了村就看到小队长沈宝民抽着旱烟袋在他们家门口踱来踱去。
“民叔,找我有事啊?我去公社了,进去坐会。”余思雅上前,热情地招呼道。
家里就她一个小寡妇,沈宝民很避讳,摆了摆手:“在门口说就行了。小余,你这是又去公社了?”
看到余思雅手里拎的大包小包的东西,沈宝民脸上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余思雅笑着点头:“对,去供销社买了本子和笔,走到肉联厂看到骨头和猪肝不要票,我又买了点。”
“小余,二小子的抚恤金是不少,可也经不起你这天天去公社买这买那啊,你得省着花,建东过几年就长大要说亲了,家里没点钱怎么行。”沈宝民皱着眉,感觉余思雅一点都不会过日子。
就买了两次骨头,总共花了不到一块钱就被批评不会过日子,余思雅很是无语,更无语的是,让她节约的理由是省钱给沈建东说亲娶媳妇。指望哥哥的抚恤金娶媳妇,也太荒谬了。
余思雅不赞同,但也知道她的观念跟村里人的想法格格不入,她不想得罪沈宝民,敷衍地点了点头:“知道了,民叔。”
见她受教,沈宝民也不好再多说,而是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小余,这几天你都没去上工,你们家现在三个人,两个学生娃,就靠你一个人挣工分。你要一直不来上工,回头等分粮的时候,你们家分不到多少粮食,就得挨饿了,你身体要是没事了,就还是去上工吧。”
他也是好意,一家三口人,都是长身体,能吃的年纪,饭量大,都不去挣工分,以后吃什么?
听说去上工,余思雅的脸顿时皱成了苦瓜脸。
见她这副苦兮兮的样子,沈宝民不禁摇头,这也太娇气了,要是沈跃还在还好,他拿钱回来也够他们生活,如今沈跃不在了,这一家子都不挣,坐吃山空,能吃多久?
“你们这些小媳妇的活都比较轻松,最近主要是理红薯藤、掐棉花芽、除草,不算累,你下午也跟着她们一起去吧,半天三个工分,不错了。不然等到收稻子的时候,你更吃不消。”沈宝民良心建议。
余思雅知道沈宝民说得有道理,她的谋划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的,中间这么长时间,她总不能蹲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吧。
算了,上工就上工,当体验生活了,现在还不到农忙的时候,应该还好吧。
但到了下午余思雅就后悔了。沈宝民说理红薯藤轻松,哪里轻松了?要一直弯着腰在太阳下干活,半天下来,她的腰都快断了,脸上都是汗,口干舌燥的,幸亏她带了一壶水,不然要渴死,这三个工分真不好挣,农民是真苦。
傍晚,余思雅拖着像灌了铅的双腿一步一挪地回到了家,进了家门,她一坐下就再也不想起来。
看着她这副面若菜色的样子,沈建东和沈红英都很心疼:“嫂子,你明天别去上工了,以后咱们俩去。”
余思雅摆手:“行了,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她都吃不消,更别提这两个小屁孩了。
“我身体好,我可以的。”沈建东拍胸口说。
余思雅抬起头打量了他两眼,发现没准他真的比她行,啧啧,被个12岁的少年给比下去了,真丢人。
“算了,你们俩去上工挣的也不够吃,还是我来想法子吧。”余思雅这会儿更迫切地想有个工作了,不然离高考还有两年多呢,要是天天上工,那真是生不如死。
余思雅苦兮兮地摆了摆手:“做饭吧,饿死了。”
强体力劳动的后遗症第二天就出现了,余思雅躺在床上,浑身酸疼,背疼,腰疼,两条腿也疼。
她让沈建东给她请了个假,不管村里人怎么说她,她都不要去上工了。
这天起,余思雅发奋图强,花了两天把所有的报纸都看了一遍,然后将自己所需要的内容整理出来,再通读一遍,研究了这些文章的写法,共同点,为什么能刊登到报纸上。
研究透彻之后,她开始动笔,花了三天才写完,完稿之后,余思雅不放心,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跟报纸上的稿子对比了一下,确认思想没有任何问题,符合这个时代又红又专的特点,突出了工农兵英雄人物的高大全形象,这才将信封投递进了邮局。
这一通忙活下来,她已经有差不多十来天没去上工了,而且忙完后,她也照旧窝在家里,没有去上工的意思。
这些日子,余思雅一直窝在家里,整日闭门不出,村里不少人说闲话,尤其是发现洗衣做饭,还有自留地都是沈建东姐弟在打理,她什么都不干后,闲言碎语更多了。
吴月和朱爱华妯娌听说了这个事心里更不平衡。她们嫁到沈家辛辛苦苦一辈子,四五十岁了还天天下地劳作,回家伺候一家老小。同样是嫁到沈家,余思雅就没上过几次工,如今还要人伺候,简直像旧社会的地主婆。
红眼病的人不少,见了沈建东姐弟就冒各种酸话挑拨离间。
这天,沈红英跟沈建东回去后,姐弟俩放下书包就去理自留地的红薯藤。六七月的时候,红薯藤已经长很长了,不少贴着地面长,每一节都能扎根进地里,长出小红薯,这样会分散红薯的营养,导致红薯个头小,所以农村人都要理红薯藤。
姐弟俩理了一半的时候,吴月过来了,看着他们,一脸心疼的样子:“怎么都是你们姐弟俩在干活?余思雅呢?她一个大人,天天窝在家里享福,让你们俩个小孩子出来干活像什么样?”
沈红英和沈建东知道她不是好人,只管埋头干活,不搭理她。
吴月看他们这样子就来气。她就不明白了,这两个小崽子怎么那么信余思雅这个外人,倒把他们这些亲戚当仇人一样。
“我当余思雅对你们多好呢,还不是天天使唤你们。她就仗着她的肚子作威作福吧,你们也是蠢,你们哥哥拿命换来的钱,天天给她糟践,你们还要给她卖命……”
沈建东听得火大:“我嫂子不是那样的人,她很忙,每天都工作到很晚。”
提起箩筐过来的朱爱华听到这话,当即就笑了:“忙?忙什么?天天忙着吃饭躲懒?现在清河村谁不知道咱们老沈家出了个懒婆娘,好吃懒做,等你哥哥拿命换来的那点钱花光了,我看你们吃什么,等着喝西北风吧!”
“才不是,我嫂子在写稿子,她很厉害的,我不许你瞎说,败坏我嫂子的名声。”沈建东对着朱爱华怒目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