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小说列表 排行榜 搜索

    《【ML】[歌剧魅影]予你狂热》-第5页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前功尽弃。

        ——不,也不算前功尽弃,毕竟已经把触须从梅格的身体里拽了出来。

        就是……寄生在了我的手臂上。

        本想故技重施,用54号溶液麻醉它。但它吃过一次溶液的亏,说什么也不肯吸收溶液,并且变得比之前焦躁十倍,吸盘牢牢地黏附在我的皮肤上,不到片刻就勒出我的血管和青筋。

        很好。

        新的人生依然从做好事就倒霉开始。

      第6章

        我虽然救了梅格一命,但并不指望其他人会救我。人性本恶,不对人性抱有期望,可以活得轻松自在一些。席地坐下,我静静地看着女孩们作鸟兽散。医生也慌张地背上药箱,一瘸一拐地逃走了,生怕我逮住他,继续挥霍他昂贵的溶液。

        低头看了看变成蠕动触须的手指,我淡淡地看向吉里夫人,等待她将我扫地出门。谁知,她搀扶起梅格,走到我的身边,低声说道“跟我过来。”

        不是赶我走?

        我怔了怔,起身跟过去。

        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我来到剧院真正的佣人房——比我的小窝果然要豪华舒适太多,桌上还有一盏莹亮的魔法灯,整个房间被映照得亮如白昼。这老女人在剧院的薪水绝对不低,魔法灯可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的灯盏。

        “你想说什么。”触须已扎根在我的血肉里,针扎般的刺痛时不时传来,每平静地吐出一个字,都能感到强烈的痛楚。

        吉里夫人把梅格扶到床上,用手帕擦掉她脸上的污迹,温柔地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走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宽松的黑色斗篷,扔进我的怀里“梅格是我唯一的孩子,也是我坚持活下去的理由。你救她等于救了我,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死去。”

        我接住斗篷,愣在原地。

        “怎么,还在怪我训斥你?你之前从未告诉过我,你会溶液学这件事,突然冲上来把医生推开,正常人都会联想到不好的事。”

        我摇摇头“人之常情,我不怪你。”

        “我当时吓得心脏都停了,心想要是梅格出事,就拉你一起下地狱,还好,还好……虽然你的行为唐突又莽撞,但我非常感谢你的唐突和莽撞。”吉里夫人指了指我怀里的黑色斗篷,“穿上它,我带你去地下城的入口。”

        地下城?

        又是一个我不曾听闻过的名词。我没有多问,强忍着剧痛,咬紧牙关抖开斗篷,披在了身上。戴上兜帽,我正准备转身向外走去,却见吉里夫人一动不动,神色复杂地望着我,不由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一直在等你求助,结果……”她低叹一声,“没想到你这么坚强。看来不能以貌取人。”

        我微微一笑“要是长相能决定心胸的话,那国王岂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她也笑了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凌晨时分,整个巴黎似睡非睡。街道空荡荡的,只剩下几个小酒馆还闪烁着零星的微光。男人们头戴高帽,身穿绅士三件套,腋下夹手杖,手拿石楠木烟斗,对着过往拉客的【创建和谐家园】指指点点。

        进入幽深曲折的小巷,穿过两片光秃秃的树林,我们来到一座杂草丛生的枯井前。

        “我曾帮过他一个忙……”吉里夫人站住脚,递给我一个烫着红骷髅头的信封,“只是不知道这个忙,够不够分量让你活命。这是一封空白信,你拿着它去地下城的猎魔人协会找g先生。他是否愿意施以援手,全看你自己的运气了。”

        “谢谢。”我想了想,又问道,“你还没告诉我,地下城是什么。”

        “你不知道?”她有些惊讶,“地下城是一个建筑【创建和谐家园】设计的地底城市,为职业猎魔人和自由猎魔人居住和交易的场所。入口是这座枯井。记住,不是所有猎魔人都是好人,警惕那些穿黑斗篷的奸商。”

        我点点头“好,谢谢。”没有问她为什么不跟我一起下去,能得到顶级猎魔人的人情,我已经非常意外且知足了,因为她完全可以装聋作哑不报答我。翻身坐在枯井上,我闭眼感应了片刻。下方确实有传送魔法阵的气息在涌动,她没有骗我。

        把信封塞进斗篷的内袋,我屏住呼吸,直接跳了下去。

        不到两秒钟,便已落地。眼前是从未见过的奇特景象空气中弥漫着灰绿色的蒸汽与雾霾,耳边回荡着机械咔咔运转的声响。头顶是用魔法制造出来的夜空假象,若是仔细看,还能看见石壁斑驳的纹路。房屋依山而建,连绵起伏。到处都是高耸的金色路灯、宏伟的石头桥梁,和用铁索拽动的升降电梯。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或是肌肉发达的猎魔人,或是穿着黑斗篷的神秘商人。

        大概是因为在地下,空气质量很差,再加上剧痛的手臂,不一会儿我就有些头晕。幸好,地下城有非常鲜明的路标,不至于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我径直朝猎魔人协会走去。这时,一个斗篷商人走到我的身边,晃了晃手中的白色试管“小姐,我这里有最新款的肤色漂白剂,保证让你成为最白的绝色美女。”

        “谢谢,不用。我故意染的黄皮肤。”

        “巫银十字架,巫银十字架——小姐,看看这枚十字架,保证巫银纯度高达97。”

        “谢谢,我对这玩意儿过敏。”我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动物血,特制动物血,口感绝对与人血无异!”

        听见这句话,我无意识吞了口唾沫,回想起那个少年血液的味道,香甜可口,甘润解渴,尝一口就无法忘怀。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否还活着。

        走了将近十分钟,终于抵达猎魔人协会。深灰色的堡垒修盖在险峻的峭壁之上,外观雄伟壮丽,竖柱与彩色玻璃窗上,绘制着第一位猎魔人的英勇事迹。两个银甲侍卫驻守在黑栅栏门口,见我上前,目不斜视地说道“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我取出怀里的红骷髅头信件,晃了晃“我找g先生,这是他亲手寄的信件,上面还有他的专属烫印。”

        一个侍卫伸出手“给我看看。”

        “不行,这么宝贵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外人看。”

        “可是万一你造假……”

        “谁会造假g先生的信件,活得不耐烦了?就算我造假,见到他以后不会穿帮吗?那样造假还有什么意义。”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快让我进去,耽误了g先生的事情,有你们好看。”

        侍卫和门房这种人物,都是欺软怕硬的代表。你说话的语气越强势,他们越捉摸不透你的身份,继而不敢怠慢起来。果然,我这么理直气壮地说话,他们顿时垂下高昂的头颅,右手抚胸,微微躬身,表现出十二分的尊敬……不对,好像太尊敬了一些。

        一道高大挺拔的影子覆盖了我的身影。不会这么巧吧,难得说一次谎,就被本人撞见。我摘下兜帽,缓缓回头,对上一双深邃却美丽的金黄色眸子。

        男人穿着深灰色大衣,戴着黑色皮手套,身姿就像旁边灰色建筑般修长笔直。他的轮廓分明,下颚凌厉瘦削,嘴唇薄厚适中,却比薄唇还要给人一种疏冷不近人情的感觉。这张脸前几天才看过一次,他冷峻的侧脸和单字母代号更是在各大报刊反复出现。血族猎魔人,g。

        他淡淡地看着我“找我什么事。”

        他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就已经明白为什么总有传言说,有的猎魔人为了得到更为纯粹的力量,向魔鬼献出了爱与怜悯——我在他的眼中看不见一丝属于人类的情感,整个人就像是一台会说话的杀戮机器。

        我把怀里的信件递过去“吉里夫人说我可以找你帮忙。”

        他随意地瞥了一眼,没有接,走到我的前面“跟我来。”

        我抬脚想要跟上去,然而刚走两步,一股强烈的眩晕冲上后脑,身子摇晃了一下,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不行,不能在街上晕倒。要晕也要在猎魔人协会的地盘上晕。晕倒在大街上,g很有可能直接丢下我不管。我咬紧牙关,用力把指甲掐进掌心,直到温热的鲜血湿润了指腹。

        头昏眼花间,g似乎回头望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愕然。绝对是我的错觉,他那张冷漠无情的脸露出震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怪异。

        这是我晕过去前,最后一个想法。

      第7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血族的王都,传说中的无昼城那索珀。相传,初代血族无法在阳光下行走,于是始祖联合魔力强大的法师,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域,创造了一座飘浮在异空间的城市,取名为“那索珀”,意思是没有日光的城市。

        在那索珀,无论是天空还是河流,甚至是花草树木,都是冰冷而沉郁的深色调,如同一幅宏阔雄伟的画卷,被泼上了永远也洗不净的深蓝色墨水。

        最后一次回到那索珀,是被血族之王奥古斯传召。他还是我血仆的时候,并不叫这名字,而是叫“马歇尔”,后来听从占卜师的意见,才改成“奥古斯”。表面上是为了纪念自己八月登基,实际却是在暗示众血族,他的光辉就像古罗马开国元首屋大维·奥古斯都一般耀眼摄人。

        走进奢侈而宏伟的殿堂,一眼就能看见坐在王座上的帝王。他和传统血族不一样,没有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唇,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发色是星光般充满光泽的银白色,鼻梁挺直,眼睛和嘴唇却过分文雅,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长袍,不像帝王,反倒像一个忧郁的游吟诗人。

        “陛下。”与他的视线碰撞了一秒钟,我垂下头,单手抚胸说道。

        “这里只有我和你,主人。”

        “但您始终是陛下。”

        他沉默了片刻“我之前的提议,主人考虑得怎么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在我面前表现得谦恭而卑微,哪怕上一刻,他轻描淡写地剥夺了一个人的性命,对我说话也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似乎这样就能博得我的同情,达成他的目的。

        可惜,我太清楚他的为人。他可怜的外表就像是海面的夜光藻,看上去美丽而震撼,却是令海鱼窒息的罪魁祸首。

        “陛下,我们不是一路人,没有可能。”

        听见这句话,他瞳孔突然变红,眼中露出一种几近恐怖的冰冷情绪“为什么?因为我的身份么。克莉丝,你也不是真正的公爵小姐。”

        原本想说我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乞丐也不会在乎,但那样说无疑会更加激怒他。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从他为自己改的名字就看得出来。我想了想,决定从自尊的角度击破他对我的幻想“我不喜欢比我弱小的男人。”

        “我现在已经是王了!”他低吼。

        “是么。”我顿了一下,笑道,“但我们的主仆契约却一直存在,知道血仆是什么意思吗?”

        说到这里,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我直直地看向他的双眼,提高音量命令道“跪下!”

        话落,几乎是立刻,他就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如同被人偶师操纵的木偶,膝盖不受自控地朝地面砸下去。我看见他的喉结剧烈滚动着,额前青筋突起,然而紧接着,他戴着王冠的头也低垂了下去。

        “那就是不管你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无法凌驾在我之上。”我淡淡地说道,“死了这条心吧,马歇尔,我们没可能。”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向殿堂大门。

        他沙哑压抑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总有一天,我会解除这个契约,到时候,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你都会成为我的王后。”

        主仆契约一旦订下,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永无解除的可能。我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挥挥手就离开了。似乎正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派人疯狂追杀我。

        我的死是他一手所为,不知道我的复生和他有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我都不想再跟这种人见面。他还是血仆的时候,就有一种腼腆的残忍,变成血族王之后,这种残忍变本加厉。我和他观念不同,想法不同,早已无话可说。

        ……

        梦境结束,我睁开双眼,怔怔地看了天花板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克莉丝,而是卡罗莉娜了。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我下意识地想撑起身,看看自己是否被扔在大街上。然而不知昏迷了多久,手脚始终灌铅般沉重,力气像流沙一样,用尽全力也无法凝聚。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醒了?”

        我很少刻意记住一个人的声音,但他的声音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g先生?”

        “是我。”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金相间的衣摆微动,高大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里逐渐清晰。

        “告诉我,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旧血族的气息。”

        旧血族的气息?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如果这具身体跟血族有关联的话,我不可能不知道。

        他静了片刻,戴上黑色皮手套,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另一只手扣住我的手腕,举到我的面前,正是我用指甲刺破掌心的那只手“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仔细想想,最近你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

        我想了很久,还是很迷惑“先生,我是一个【创建和谐家园】,每天接触的人不说几百个,也有几十个了……您必须告诉我,您要找的人的特征,不然我恐怕无法帮您。”

        他松开我的手腕,站起身,半晌才说道“黑发红眼,锁骨处有红玫瑰的纹身。”

        听见“红玫瑰纹身”,我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想起了一件不太光彩的往事。一次,我被派去刺杀一个旧血族叛徒,对方是个精明且擅长藏匿的老家伙。我打听了三个月,才打听到他的住址,本想一刀结果他,谁知还未等我走到他的庄园,他就逃得无影无踪。害我被老变态教训了很久。

        第二次,我学聪明了,扮成他亡妻的模样,与他在酒馆里相遇。他亡妻最大的特征,是锁骨纹着一朵盛放的红玫瑰。这次刺杀一次成功,然而我还是被老变态狠狠教训了一顿,说我杀得不光彩,丢了他的脸。而且,纹在锁骨的玫瑰纹身,当时只顾着逼真,导致后来怎么洗也洗不掉。

        不过很多血族都有纹身的习惯,我不算特立独行,记得曾碰见一个女杀手,她的嘴唇被染成深蓝色,眉毛是浅蓝色,左脸到左胸纹着一头展开双翼的蓝眼蝙蝠,把我震撼了很久。说起来,大多数旧血族都是黑发红眸,锁骨纹红玫瑰的不在少数,g这些特征说了等于没说。这样语焉不详,太不像一个顶级猎魔人的作风。

        “您能不能描述得具体一些?”

        g停顿了很长时间,扯下黑色皮手套,轻轻摩挲着小指的红宝石戒指。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一般,闪烁着狩猎前夕的冷光。似乎他要寻找的人,是他等待许久的猎物。

        听说人类进化的历程,就是从猎物转化为猎人。与豺狼虎豹相比,人类才是最成功的猎人,他用工具超越了那些只会赤膊上阵的野兽。我养父曾说,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虽然不太同意他这句话的意思,但不得不说,当g散发出属于猎人的强势气质时,确实吸引了身为女性的我。

        谁知,半晌过去,他却像回忆起初恋往事般,露出相当纯情的表情,迟疑地说道“她……长得很美。”

        原来是他的初恋情人,怪不得会露出那样震惊的表情。很想帮他,但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旧血族女性。

        “抱歉,先生。”

        “没关系。”他转移了话题,“寄生在你手上的魔物,是克拉肯脱落的触须。克拉肯是栖息在深海的史诗级怪物,它的触须却不到铜级,用驱魔火焰都能清除。但寄生在你手上的这一条,很棘手。”

        “为什么?”我愕然问。

        如果不是他的语气冷漠毫无起伏,我几乎要以为这是他没有找到初恋情人的报复。

  • 第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技术支持:近思之  所有书籍
    北京时间:2025/10/06 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