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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皮好重。阮芜颖翻了个身,继续睡。
“你生病了?”一只热乎乎的手落在额头上,“不烫,头痛不痛?”声音好熟悉,不是陆昊,像是少女版的李秋阳。
“痛。”昨晚摔了一跤,肯定痛。阮芜颖挪了挪身子。咦,身上不痛了!白药喷雾,果然是神药啊。
“老师到处找你。你倒好,还睡这么香!”声音刺痛耳膜,她微微抬了抬眼皮,还想睡。
一股凉意袭来,被子被掀开。她不想睁眼,伸手去抓被子,抓了个虚空。“说好了过几天去民政局,我再睡会。”
“什么民政局?还不起来!要交卷了。急死了!”阮芜颖这才半睁着眼,迷糊间看到一个女孩,剪着学生头,仰着脸看她。
真是李秋阳,她怎么长矮了?看上去一脸稚气,顶多十七八岁。好几年不见,她越活越年轻,整容了?
“秋阳,你来了?”
少女版的李秋阳气喘吁吁地说:“是啊。我跑了几间教室才找到钥匙,累死我了!”
“哦,刘妈休假……陆昊没在家?你没按门铃?”
“我去!梦还没做醒哦?什么刘妈,什么门铃……这是学校!今天分班考试,你忘了?再不起来,胡老师得打你【创建和谐家园】了。”李秋阳拧着她脸蛋,啼笑皆非。
“哪个胡老师?”她迷迷糊糊地问,头还疼,不想动。
“格老子,你就装嘛,我晓得你醒了。哪里还有个胡老师?班主任老胡,还有谁!”
她揉揉眼,略清醒些。“他来滨海了?”
“完了,完了,满嘴胡话,鬼压床了。你睁眼看看,这是哪里?”
她努力睁开眼,打量着四周。密集的高低床上,挂着各种款式的蚊帐,床上堆积着形状、颜色各异的被褥……
这不是她高中时的学生宿舍吗?一间宿舍住了二十多个人。到处是床,到处是箱子。原来还在梦中啊,她重新闭上眼。
“阮金凤!到底起不起来?”李秋阳的声音抬高了八度,极度不耐烦。“再不起来,我不管你了!”
【创建和谐家园】上实实挨了一巴掌,睡意全无,整个人醒了。睁开眼,看到的还是方才那间宿舍。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是不是像小说中写的那样……重生了?这种事也会发生在我身上?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手机,我手机呢?”阮芜颖坐起身,在床头乱抓。
“什么首鸡,尾鸡?你到底做了什么怪梦?”李秋阳像看怪物一样看她。
阮芜颖盯着少女版的李秋阳,还是觉得不真实。“秋阳,镜子呢?快给我镜子!”
哎哟,人都急坏了,她还照镜子!李秋阳鄙夷地翻了几个白眼,顺手将隔壁床边的镜子递给她。
镜子里的人,真是她吗?
头发蓬松,素面朝天。但满脸的胶原蛋白,五官精致立体;眉毛、眼睛像画上去的;小巧玲珑的鼻翼下,两片薄薄的嘴唇……这些器官,遇上圆润的鹅蛋脸,就成了绝配。
她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主人公睡一觉起来,就变成了大甲虫。她睡了一觉,就变回了少女时代。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她抚摸着这张稚嫩的脸,失声叫道:“天啦,我怎么变成这样了?”
“变成哪样了?你不一直是这个鬼样子么?嫌不好看,跟我换张脸嘛。”李秋阳想把她从床上拽下来。
阮芜颖还是不敢相信:我摔了一跤,基因突变了?
“先人板板呐,别臭美了,快走吧!”
在李秋阳的再次催促下,阮芜颖在乱糟糟的床上,找到一条裹成团的牛仔裤,还有一件腈纶针织衫。劣质的布料,土气的款式;颜色也不明朗,说白不白,说黄不黄;穿在身上还碦肉。
不管了,随遇而安吧。她快速穿好衣服,将头发拢上去,扎了个丸子头——小女生不都这么扎嘛。
“秋阳,告诉我,这是哪一年?”
“你糊涂了?哪一年都不知道。1995 年。”
什么?1995 年?她真的重生了?也就是说,她还在读高中,她妈还在?陆昊在哪里?
这一年,不是她与渣男前男友齐尧恒在一起,被学校开除的那一年吗?这是要重过一回?
为什么从这里开始?
谁允许的?
这段封存在记忆深处,她人生中最灰暗、最不愿提起的日子,居然要她重过一回!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弄人吗?
李秋阳塞给她一张纸条。“给你,选择题的答案,我只做了这几个。”
从她絮絮叨叨的话语中,阮芜颖拼接出连贯的信息。
这是高一下期的分班考试,考完后,就分文理科。考得好的,到重点班。与之相反,就到实验班。上午考了一堂语文,这堂考数学。开考半个多小时,班主任见她缺考,就让李秋阳来找她。
李秋阳丢下笔就往教室外跑。跑了两步,想到她迟到这么久,恐怕做不完题,就把自己做的抄给她。这次考试很重要,决定分到重点班还是实验班。
好多年没碰数学,阮芜颖哪里还会做啊。除了秋阳给的答案,其余全是蒙的。这些年与外国人做生意,她英语还不错,单词积累也还多。
能将陆昊拐到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第一次听她说英语,陆昊就佩服得五体投地。原以为,她只是个普通平庸的打工妹,没想到她还有两把刷子。
当陆昊到她宿舍,看到墙上、镜子上、床头上等到处贴着的英语词条,以及堆积如山的英语磁带。他就对她顶礼膜拜了。
不过,要把商务中的英语,拿来应付考试,也不一定行。
看来,她只能去实验班了。齐尧恒也是实验班。这就意味着,她将与他分到同一个班。实验班就实验班吧,他还能吃了她不成。
陆昊是 1995 年下期转到林英二中的,也就是她离开学校之后。
如果不与齐尧恒发生交集,她就不会被开除,就能一直读下去。陆昊会不会转来呢?这样,她跟陆昊的人生就从一张白纸开始。他俩间的关系,与上一世不一样吧?
晚饭后,阮芜颖照例去教室看书。这么多年没摸书本,该忘的全忘了。一晚上的复习,肯定不能改变什么,能学多少算多少吧。
好多年没见到同学,她也想见见他们。
教室零星地坐了几个人,同桌沈思佳也在。
沈思佳跟她曾是闺蜜。阮芜颖离开学校不久,沈思佳告诉她,齐尧恒给她写过情书。情书上说,他以前没追沈思佳而追阮芜颖,是遵循了“先易后难”的原则。
意思是,齐尧恒心里爱的人,是沈思佳。
彼时,阮芜颖不只辍学,还失恋。再强悍的心灵,也该支离破碎了。作为闺蜜,不同情、不安慰就算了,怎么能再在伤口上撒盐呢?即便事实如此,也该藏着掖着,不该让当事人知晓吧?
她想表达什么呢?
齐尧恒喜欢谁,不喜欢谁,阮芜颖早不在乎了。从他离开她的那刻起,她就彻底死心了。至于后来,他征用她家土地,在上面修建别墅,又被她买回去,一半是命运,一半是人为。她不过在鹬蚌相争时,做了回渔翁而已。
齐尧恒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正如那条咬过他的狗,伤害别人,也会被人伤害。不同的是,咬过齐尧恒的狗,被他妈打死了;咬阮芜颖的齐尧恒,被其他“狗”咬死了。恶人终被恶人收。
见阮芜颖进来,沈思佳调侃道:“金凤,你被关到宿舍了?”虽是问她一人,在座的都听到了,纷纷抬头嘲笑她。
“是呐。是李秋阳把我解救出来的。”阮芜颖对她也淡淡的,没了以前的热情。
“你也太能睡了嘛。【创建和谐家园】没吵醒你,同学起床动静那么大,也没把你吵醒。”
“嘻嘻,谁知道呢。我本来睡眠很浅的。”
一个女生绘声绘色地描述道:“把李秋阳急坏了。考试期间,人分散到各个教室,不晓得钥匙在哪里。李秋阳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找,跑得大汗淋漓,都快急哭了。”
李秋阳性子急,没把她急得住院,真是万幸了。李秋阳这样的朋友,可以来一打。她俩的革命友谊维系了几十年,也是因为李秋阳是个侠肝义胆,没有心机的人。
所幸有李秋阳的陪伴和鼓励,阮芜颖才走出阴霾,重新寻找光明。今生有此一知己,夫复何求?
“咦,金凤,你这头发还好看哒,怎么弄的呢?”从外面进来的女生,指着阮芜颖的丸子头说。
教室里的同学才注意到这点,都伸长脖子往她头顶看。估计是她面对着与他们说话,还没被发现。
阮芜颖背转身,让她们看得清楚些。“好看吗?你们也这么扎吧。巨简单。”说着解开头发绳,现场示范。
同学尚在玩味“巨简单”一词,有人在教室外喊阮金凤。
第3章 往事
阮芜颖走出教室,看到章雁翎斜倚在栏杆边。
历史真的重演了……
那年,也是这个时候,齐尧恒对她展开了追求。
章雁翎也不转弯抹角,开场白都没有,劈头问她:“你有男朋友吗?”
阮芜颖莫名其妙。她跟章雁翎不在一个班,两人几乎没甚交集,见面也只是点头打声招呼。她怎么突然找她,还问这种问题。
老实说,她不喜欢章雁翎。她俩住在斜对面,对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章雁翎是城里人,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样子。走路不看地下,总昂着头。尤其对阮芜颖这种农村来的孩子,根本看不上眼。
她正跟一个初中男生谈恋爱。最后两人也没谈成,男生娶了个富二代;她嫁给了别人,过上了广场舞大妈的生活,还变成个大胖子。前年阮芜颖去北京出差时,听李秋阳说的。
晚上,章雁翎常常不按时就寝,总是半夜翻墙回来,或夜不归宿。她不外出时,就躺在床上叹息、流泪,或者衔支烟,吐出一圈圈烟雾。
阮芜颖不喜欢不思进取的人。
那时,她一心想成为金凤凰,飞出大山,跳出农门,做一个地道的城里人。她对异性产生过好感,都是见光死。她心里平静如水,没想过谈恋爱。她父母也总耳提面命地教导她,绝对不能早恋。
“没有。”她实诚地摇摇头。
章雁翎挑剔的目光落在阮芜颖脸上,像在搜寻她的过人之处。“有个男生喜欢你,想跟你谈朋友。”
给她写小纸条的男生很多。像这种连纸条都不写,直接找人传话的,还是第一个。她不由好奇地多问了一句:“哪个?”
“暂时保密。”章雁翎神秘地说。
要跟人恋爱,还不告诉是谁,难道是外星人?她激起了好奇心,朝教室打望了一眼,到底是哪个神秘人物?
“他没在教室。”章雁翎进一步劝道,“不如你当面跟他说清楚。断了他的念想,免得他放不下。”
放不下,是章雁翎预设的结果。
阮芜颖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爱而不得,很痛苦吧?她觉得章雁翎的话有道理。当面告诉他,不是他不够好,而是要以学习为重,不想恋爱。说开了,也许对大家都有好处。
“考试期间,上不上晚自习无所谓,你等会跟我们出去,跟他解释清楚就回来。如何?”章雁翎见她脸色微动,继续撺掇。
出去?阮芜颖住校,除了买些生活必需品,几乎没出过校门。
“就在学校后山上,有很多人,全是同学。不过散散步,吹吹风。去吧,很好玩。他人挺好的,你答不答应,他都不会强迫你。真的。”章雁翎下保证似的。
从小,阮芜颖就接受了“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教育,跟男生的交往都保持在安全距离,从不越雷池一步。既然有很多同学一起,她就少了许多顾忌。
她跟随章雁翎来到校门边。门边已有一大群人。大多是学校学生,初中的,高中的。有些曾见过,还有几个生面孔。
那个神秘人物竟是齐尧恒!
陆昊没转到林英二中来前,齐尧恒是公认的校草。干练利索的寸头;端正饱满的额头,像斧凿而成;黎明似的眼睛,似笑非笑;高挺的鼻梁下,一张微微上翘的嘴唇,美中不足的是,嘴角有道明显的伤疤。
这道疤,是一条狗留下的。他六岁时,被一条田园犬咬了,缝了五针。这次,他损失惨重,不仅失去了初吻,嘴角还留了道抹之不去的伤疤。不过,狗的命运更凄惨。他妈知道后,追回去把狗打死了。
比起他头顶那道疤,嘴角的那道,就不值一提。他的身上,还有好多这种缝了几针、十几针的疤。这些疤,是他与人打架时留下的“残余物”。
多年后,每想起这些,她心里就瘆得慌:那条狗,死得太冤了。它咬人固然不对,也不至于以生命为代价吧?
也许学生物的缘故吧,陆昊对动植物有很深的感情。他们家的花盆里,常常长满各种杂草,有时杂草里还有蜈蚣、青虫。他都舍不得除掉。他说每个生命活着都不容易。很多人说这种话都显得矫情,而陆昊说得特别自然,毫无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