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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补充植物蛋白里不足的必需氨基酸啊。我信口胡说:“我听人说,人也像酥酪一样,各各不同。质美而多入者,为酥。这正与你的人品暗合。”[2]
“我从未听过这样的道理。那么……酪又是什么样的?”
“俗而有格,为酪——我只好做酪。或者,我是乳腐……最为凡庸,却也稳固。”
“胡白。你分明是醍醐。”他唇角微扬。
我仰脸:“怎地?”
“《涅槃经》云:‘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众病皆除,所有诸药悉入其中。’”他笑道,“你瞧,醍醐耗时最多,事又最烦。可不正如你一般吗?”
我瞪视着他,恶狠狠道:“我明日就去告诉裴十,你偷偷说他的诗文平庸可憎。”
王维笑道:“我早就取笑过他的诗了,还将他苦吟之态比作巫山的猿猴,‘猿吟一何苦,愁朝复悲夕’。你这话又算得了什么。”
我哼了一声:“那我告诉他,你背后说他的‘登第’又老又丑,只配丢到终南山上教野兽吃掉。”
“登第”其实是裴迪捡的一只猫。裴迪一直未能考中进士,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登第,讨个口彩。这猫半边脸黑半边脸白,在猫里也可算得极丑的了,但裴迪对它爱逾性命,最听不得别人指出这点。
王维举手道:“罢了,罢了,方才是我之非。我说你似醍醐,是因为与你共语,常有启发,如醍醐灌顶。你可满意了?”
我啐道:“醍醐灌顶……不必了。醍醐浇在头上,头发糊作一团,狼狈不堪。我不作醍醐。”
说话间吃完了饭。我拉着他走入卧房,在妆台前坐下。在外走了一天,头发略略松散,他顺手取了梳子,替我拢了拢鬓。
我瞧着铜镜中他掠过我鬓发的手,忽然道:“那柄梳子呢?”
他走到榻边,从箧中拿出一把乌木梳子递给我。
这柄梳子是崔瑶的遗物,她当年为我梳妆时也曾用过。她去世后,随身物件大多被放入了墓中,这梳子我却留了下来。近二十年倏忽而过,梳子的木纹暗淡了许多,而那种感觉——那个温柔端丽的女子,持着它梳弄我的头发时,梳齿带来的微微酥麻的感觉——却越发清晰鲜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那个女子,确乎是一位仙人。
我打散头发,依着记忆里的感觉,用这把梳子梳起头来。王维默不作声,全程只在我需要的时候及时递上发绳。
我绾好了发,凝视镜中人,竟有几分恍惚。
“毕竟不如那年好看……我总是学不来,这双鬟望仙髻到底如何梳,才能雅致天然。”我颓然说。
王维张了张口,又复静默。过了许久,他低低道:“她向我说过,你的脸,最衬双鬟望仙髻……还教了如梦怎么梳。”
我回头,深深望着他。
“这些年来,我已经不大记得清她的容颜了。她在的时候……我还年轻。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说。
“你忘记她,实则是为了忘记年少时的自己。”我说出来就后悔了。
那个“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的自己。那个曾对时局抱着热情,矢志报国的自己。
我并非不爱现在这个沉静憔悴的他。但——但偶尔夜观星河流转,我也会忍不住怀想,某一颗已渐渐远去,越发微渺的星子,曾经有过多么明灿的光芒。
王维别过头去。我看见他鬓角的白发在烛影里闪烁。
我隐隐感到喉头发哽。我捂住了嘴,咽下泪意,才柔声道:“我买了好些脂粉。焦炼师叫我施了妆给你看。”
他回头,脸色已恢复平常,笑道:“今日晚了,灯下只怕看不真切,拿捏不准颜色。明日我休沐在家,可以陪你。”
第二日我醒的时候,他已坐在妆台前,逐一检视那些妆粉唇脂。他低着头,侧脸显得格外认真,仿佛手中拿的不是脂粉,而是什么精深的坟典。我早说过,他这人极独特的一点是,不论做什么事,总能做得好像这就是此时此地最该发生的事情,毫无违和感。——比如当年在黄花川的青溪畔吃蒸饼。
事实上,以他流露出的气质,就算干了焚琴煮鹤的事,只怕也能让观众点头附和:“是啊是啊,木料就该烧来取暖,禽兽就该给人果腹,难道还有别的用途吗?”
可是……
可是他起得真早啊。
走向衰老的人,睡眠比年轻时更少……是吗?
我净了面,揩了齿,用过朝食,坐了下来,伸手取过一盒妆粉。他一按我的手,递过另一盒粉:“涂这个。”
“为什么非要用这盒不可?”我疑惑。
他抬起手指,徐徐在我的脸庞上滑过。他惯弹琵琶,按弦的指尖有层薄薄的茧子,擦在肌肤上,粗糙的触感如细小电流,令我心头轻颤。共处多年后,他这般举动,仍能带给我酸酸甜甜的欢喜。
就像初夏的杨梅。
他目光在我面上逡巡,终于道:“如今春末夏初,血虚风燥,易感瘾疹。”
“瘾疹”是“药王”孙思邈对过敏类症状的统一称呼。换季的时候,我脸上确实常常有些泛红。他缓声道:“你迎着天光瞧这盒妆粉,是否透着青绿之色?”
我凝眸细观:“呃……也只有你们画匠目力敏锐,才看得出来。”
他笑道:“你肌肤微红,若要敷粉掩之,当用这一盒。轻红叠加浅绿,其色则趋于洁白。”
我在 21 世纪时仗着皮肤底子好,不怎么涂粉底,因此对底妆色调的选择所知甚少。此时乍一听闻,不由大是好奇。他令我手执菱花镜,自己则以丝绵蘸取少许妆粉,轻轻在我左颊上拍了一层:“你瞧。”
我看向镜中,只见左脸上那块泛红的地方变得清透匀白,确已看不出过敏痕迹。他手法巧妙,只选了几个地方点涂,其余只是浅浅一层,不曾掩盖肌肤本身的光泽。
我啧啧称奇:“那为什么不能敷这盒?”随手在先前那一盒中蘸了些粉,涂在右脸上对比,果然右脸肤色似乎多了点惨白。但这区别甚是微妙,寻常人未必看得出。
他笑道:“这盒粉微微泛紫,宜于遮盖黄色。若是肌肤较黄的女子用在脸上,最是合适不过。依我看来,这盒粉……买的人只怕最多。但你肌肤白皙,却是不必用了。”
我瞠目,这盒粉还真是妙泥她家店里的爆款。唐朝女性们没有防晒霜用,肤色偏黄的人确实是大多数。
可这种色彩理论,分明是后世的光学研究达到一定水平后才有人提出的,王维一个唐朝人又如何知晓?他知我困惑,一指案上的几张纸:“女子肌肤泛红、泛黄者较多,因此我在纸上薄涂了朱砂和雌黄两种颜料,再分别叠上这几种妆粉,试了几回。”
“哦!”我失笑。他身为著名画家,对色彩光影都极为敏感,又常常使用颜料,比较不同的颜色配比。所以,他具备这种实验精神……我倒也不意外。
当下王维又拣了三四种唇脂。此时的女性们涂嘴唇偏爱大红色,他的选择却迥然不同,挑的尽是一些低调的梅子色、豆沙色之类,更衬得肤色皎白,且又显得人温文婉丽。他又拿起一枚小鸭形状的花钿,在我眉间比了比,自语道:“唇脂颜色既不艳丽,花钿倒不妨取个奇巧的。”
彩妆界的惯例正是“脸上的妆容只能有一个重点”:若是眼妆浓重,唇妆就必须浅淡,而唇色鲜艳时,眉眼就要轻描淡写。这人竟然还无师自通了这个理论!他若是穿越到 21 世纪,除了做画家之外,恐怕也能去哪个大牌化妆品公司的研发部门做个彩妆调色专家,再不济也是个顶尖的化妆师。想着想着,我随口冒出一句:“你不许为别人做这些。”他正小心地用胶将小鸭花钿贴在我额上,闻言愣了片时,唇角上扬的弧度越发明显:“那你也只能做我的醍醐。”
这一日我只管沉浸在彩妆带来的快乐中,不觉时光之速,直到因为频繁上妆卸妆,脸上唇上都有点刺痛,方才罢手。我选出了几套最喜欢的妆容,算是完成了焦炼师交代的作业,但依旧没有猜出她的深意。
[1] 豆沙加糖粥,见陶谷《清异录》,是晚唐宰相卢澄吃的高级粥。阿妍做来给王维补身体(?)了。(手动狗头)
[2] 李肇《唐国史补》:“穆氏兄弟四人:赞、质、员、赏。时人谓:赞俗而有格为酪;质美而多入为酥;员为醍醐,言粹而少用;赏为乳腐,言最凡固也。”不过这是盛唐以后、贞元时的事了,阿妍只是掉了个书袋。
(八一)须知饮啄繇天命
第二天我便去见焦炼师。
这个季节很美好,但我真的不太愿意出门:街边高大笔直的槐树排成两列,碧意深深,衬出西京开阔疏朗的气象,然而,除了朱雀天街铺了沙堤以外,京城其他街道大都是黄土道路。土灰时时被暖风吹起,蒙住了树色,街景如同被一块脏兮兮的幂䍠罩住,让人没来由觉得干渴和焦躁。我放下牛车的帘子,掏出小银镜来检视妆容有没有染上灰尘。
旁边的如焰托腮笑道:“娘子为什么每回去见焦道士,都妆扮成这般模样呢?”
镜中的妆容是典型的 21 世纪风格。除了额间小鸭花钿之外,贴合发色的浅黑双眉形状自然,珊瑚色的咬唇妆提亮气色,都是唐朝女子所不习惯的画法。
也只有在见焦炼师时,我才会画这样的妆容。这是一个只有我与她才能分享的秘密,这秘密根植于一个在此刻看来,已经无比遥远的时代。
我张了张口,无法回答如焰,只苦涩一笑。
我走到观内西南角上焦炼师的院落时,她正坐在樱桃树下,一身玄白二色的道袍,双目似闭非闭,怀抱紫檀琵琶,弹着什么曲子。
她性格素来不紧不慢,催促不得。故此我虽然心中急切,也只得立在一旁。听了一会,我竟听入了神。这曲子既不像眼下深受龟兹、于阗等西域王国影响的俗乐,也不太像 21 世纪我所熟悉的歌曲风格,曲风凌厉急促,却又激昂而富有张力,自有杀伐之气。
一曲既终,她收了琵琶,睁开双眼,笑道:“坐。”
我将如焰遣开,坐在她面前。她浅浅望我,笑道:“你知道我弹的是什么曲子吗?”
“不知道。”
“我嘛,虽然谈不上精神罗马人,但是很喜欢罗马史。”她说。
“西方文明的荣耀归根结底源于古罗马、古希腊,你那么喜欢欧洲历史文学,钟情罗马也不稀奇。”
“可惜我生不逢时。不过,在 21 世纪时,只要有古罗马相关的影视剧、游戏,我都会找来看一看,玩一玩。”她笑道,“有个游戏系列叫《全面战争》,这首曲子就是其中‘阿提拉’的背景音乐。”
“那个被称作上帝之鞭的阿提拉?”我从小学波斯语,因此兴趣并不局限于中国史,对欧亚大陆的历史也稍有涉猎,更何况罗马和波斯纠缠互打了那么多年,根本就是波斯历史的一部分。
焦炼师点头:“不错。阿提拉本是匈人交换到罗马的人质,他回到匈人部落后成为领袖,屡次打败东罗马帝国,围困君士坦丁堡。后来他又侵入了意大利本土……最后他因为饮酒过度而意外离世。”
“好像有的历史学家说,他麾下有大量的日耳曼蛮族,所以他的入侵导致了日耳曼人的迁徙,最终造成西罗马帝国衰亡……”我竭力搜寻记忆,却越说越是心惊。
侵入帝国本土的外族领袖?带着大量蛮族士兵?意外离世?这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不就是安禄山吗?
我眉头拧紧,不解她究竟何意。她却像没看到我的表情,拨弄着琴弦,慢条斯理道:“三流学者的观点罢了。阿提拉又不是什么锐不可当、战无不胜的战神……他能打到意大利本土,说到底是因为西罗马本身已经乱成一团。罗马军团当时的编制已经远远少于从前,一个军团仅有千余人,能发挥出什么力量?沙隆之战时,阿提拉败于罗马联军,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借来的西哥特骑兵。至于蛮族迁徙……首先西罗马当时也有许多日耳曼士兵为他们效力,甚至晚期罗马军团的战吼,‘Barritus’,都是从日耳曼士兵那里学来的……”
“你是想告诉我,安史之乱不可避免?”我终于忍不住,出声打断。
她依旧懒得看我:“是。”
我心跳骤然加快,血涌上头,一时竟有些眩晕,愤然道:“你……”却又想起当年在凉州酒楼上,安重璋的那一席话。
当时,安重璋分析道:“其一,若是杀了安禄山,圣人自会任命他人镇守幽州、平卢。此人难道便必定不反?其二,杀了安禄山之后,圣人若是改易策略,将原由安禄山所掌之兵分付他人,以分边帅之权,边将手中兵权变少,便再不能如从前一般,随意征讨四夷,边境还要时常为四夷所扰。是以若你我处在至尊的境地之中,也未必能作出更好的安排。”
现在她也告诉我,这一场战乱无法避免?
这就是你观察了两百年世界得出来的结论?
“那你……那你让我研究彩妆,是什么意思?”
她仿佛才看到我脸上的妆容:“很好看。王十三郎他可喜欢吗?”
我魂不守舍,应了一声。
“他不是你最爱的人吗?你竟然还没悟出来?”她纤细手指拂开一片淡粉的桃花瓣。那花瓣落在了琵琶面板上,经她一拂,缓缓飘入尘埃。“他看了喜欢,就够了……好吃好喝,好好打扮,他看了喜欢,你自己也喜欢,这就够了。过日子,可不就是这样吗?”
我猛然站起,切齿道:“你……你叫我折腾化妆品,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就是为了叫我……好好生活?”
她仍是若无其事:“一只麻雀的生死都是命运注定的。”
“别跟我引用什么《哈姆雷特》!”我高声道。
她皱皱眉:“我也读过点军事史。老实说,你就算是杀了安禄山,就没有别的边将造反吗?再说,安禄山能攻破潼关,直入长安,还不是因为李隆基先杀了封常清、高仙芝两员大将,又不管时机,逼哥舒翰出战?安禄山被官方骂了这么些年,可真是……”她难得地用了一回后世的网络流行语,“巨冤。安禄山和史思明死后还被河北人民称为‘二圣’,你说叛乱这事儿能怪安禄山不义么?难道他要洗干净脖子,等着杨国忠挑唆皇帝杀他?”
我哑然。
对于帝国来说,安禄山并不是真正的问题。他最多算是个问题提出者。这些道理,我不是没有反复想过,却惯于竭力掩藏它们,说服自己,只要“安禄山”——这个标志性的名字——不再存在,只要解决了他这个问题提出者,这个灿烂多姿的盛世就能延续下去。
永远地延续下去。
可是,世间岂有能够永远存续的帝国?
不论是罗马还是大汉,【创建和谐家园】帝国还是奥斯曼帝国,最终都成了历史的尘埃。魏文帝曹丕早就说过:“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
我失魂落魄地转身,走出院子。
相当一段时间内,我视这方小院为可以抚平乡愁的所在。而如今……我大概明白她为什么用中古音和我交谈,而不是用普通话了。
入乡随俗。在罗马当如罗马人。不要做超出这个时代的事。
背后又传来了琵琶声。我已没有心思去听。
(八二)汤添勺水煎鱼眼
“云里帝城双凤阙”——在后世的书里、电视上,唐都长安的形象,常常是壮丽高远、不可企及的,是一座梦中才有的宏伟都城。然而,来了若许年之后,现在的我眼中,长安也不过是一个我生活着的地方罢了。侵蚀着我、招抚着我的,是它的灰尘,它的疲倦,它的气味:唐人惯吃羊肉,身上难免有些隐隐的膻味,更别说还有路旁女子的脂粉、拉车的牛马的气味……就如一个到了中年的美丽女子,纵是衣装富丽,妆容明艳,有时也难免露出一种无从掩饰的疲倦。
可唯有这大雁塔,我每次看时,都好像才认识它一样,挪不开目光。在 21 世纪时,大雁塔、小雁塔这两座砖塔,是这座都城仅有的留在地面上的唐朝遗物。除此之外,这座城市的荣光,在唐之后的千年中,渐渐尽埋于地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