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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选秀爆火,病娇千金成顶流傅之南-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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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仁德从地上爬起来,压抑自己的情绪,声音低沉,“我没有,我没变。”

        “我没变!”他越说越激动。

        傅静思冷眼看着激动的沈仁德,不咸不淡嗤了一声:“脏。”

        他听完傅静思的话,眼眶一片猩红,眼泪在里头打转,脸部肌肉上下颤动,他单膝跪到傅静思跟前,双手捂住她的脸,坚定地说:“我没变!我只是想变强而已!”

        他激动到语调破音。

        “我不想再让17年前的事情重蹈到我身上!”

        “我没错!”

        傅静思用力甩动脑袋想要逃开沈仁德的制钳,烫好的头发散落下来,口红也晕染开了,她的唇碰到沈仁德手腕,她毫不犹豫地咬下去。

        血液从沈仁德的手腕处渗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面上。

        他紧咬牙关,将疼痛闷在嘴里。

        许久后,傅静思才将嘴巴放开。

        地面已经有了一小滩血迹。

        傅静思啐掉口中的污血,恨恨地看着沈仁德:“真肮脏,你跟他合作,早晚碎到骨头都不剩。”

        “呵呵,那也是你活该。”

        又有一个人这么跟他说。

        激动过后,两个人都安静下来,空气里只有彼此的呼吸声,还有火苗响的声音。

        过了一会后,沈仁德伸手去理傅静思散落下来的头发。

        “我没得选。”他爱怜地用那只充满厚茧的手去抚摸傅静思的脸,声音弱弱的。

        “静思,我没得选。”他的语调上调几分,手上的劲道越发加重,“我根本就没得选。”

        “我得为你,为了这个家撑着!”

        傅静思把他的手放到自己脖子上,伸过身子,眼神紧盯情绪激动的沈仁德,冷着声音轻声道:“你就该把我也杀了,这样你就有得选了。”

        沈仁德想要撤回手,却被傅静思阻止,她用力按住他的手,红着眼求他:“你杀了我,求你,把我杀了,行吗?”

        沈仁德用力将手拉扯回来,用力过猛,傅静思连人带轮椅朝后方倒退。

        “砰~”轮椅跟墙壁碰撞到一起,傅静思的轮椅倾斜了45°后又回归原位。

        “静思,你别逼我了,行吗?”

        “我沈仁德也想做好人!也有远大抱负!”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可这些,都没了。”

        他以前的职业理想是做一名造福人类的科学家。

        但他现在早就跟理想背道而驰了。

        傅静思把脸别到一边不说话。

        沈仁德把她的脸扳正,将自己的上衣扒开,用力指了指心脏,指他身上大小的伤疤,咬牙切齿道:“这些,都是为了你!”

        “静思,我承认我是疯子,承认我自己现在很肮脏,但你应该最清楚,我最开始不是这样的人!”

        “我是好人。”他用力地指着自己的心脏,嘶吼道:“我也想成为好人!”

        “是你逼着我走上这条路的!”他双膝跪到傅静思跟前,脸上还悬着两行浑浊的泪水,他的声音弱了下来,带着祈求道:“你理解理解我,行吗?静思,理解我。”

        他为了她,为了她的仇,什么苦都吃尽了。

        他以前也是天之骄子,直到遇见傅静思。

      第两百九十五章 沈x傅的过去(1)

        故事得从傅静思二十岁那年说起。

        那年的沈仁德大二在读,是化学系的天才学长,还未毕业就已经有国内顶尖实验室来挖他。

        他是初中参军退役后读的大学,身手了得。

        他除了身世不好,其他样样出类拔萃,追他的女孩子能绕京大一圈。

        他这样的梦幻学长最终栽在工商系校花傅静思手中。

        傅静思同样也是天之骄女,小小年纪就已经着手家族事业,长得风华绝代。

        她眼高于顶,可偏偏对沈仁德穷追不舍。

        那会的沈仁德不懂感情,他心里只有他的化学。

        别人都笑他木,说他若是能攀上傅家这个高枝,这辈子不用努力就已经到了每个男人穷极一生都想要到达的终点。

        对于这些言论,他说:“人这一辈子,除了钱跟名之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他在意的,从不是那些身外之物。”

        别人笑他假清高。

        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反驳。

        他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别人不懂他,他倒不觉得恼,一直坚守着本心完成学业。

        除了有傅静思时常大张旗鼓的跟他玩示爱表白游戏,他的生活依旧很平静。

        直到有一天,一场见义勇为打破了这场平静修行。

        那天是个冬日,晚上十点,天在飘雪。

        他收到傅静思的手写信:亲爱的沈仁德同学,今天是我生日,诚邀你来参加我的生日宴,就我们二人,地点【相悦酒馆】,不见不散。

        这封信他前两天就已经收到,一直夹在实验报告里,他今天做完实验后赶报告才发现它。

        抬眼已经十点,外头在飘雪,大朵大朵的堆在窗户边上,雾气熏得看不清外头景色。

        他站起身子去擦拭窗户,这才勉强看清外头景色。

        寒风在呼啸光秃秃的树枝,屋檐的雪堆时不时往下滑落,地面已经被雪花侵占,已经找不到路面原样。

        街上零星亮了几盏灯光,不甚明亮,天气太恶劣,人都躲在屋里取暖,外头鲜少看到人在路上行走。

        “她那样的大小姐,应该不会等我吧?”沈仁德边收拾东西边小声喃喃。

        理智告诉他,傅静思不会。

        这么冷的天,她那样娇滴滴的大小姐,不可能会吃得下这份苦。

        他撑着黑色的伞走出教学楼,踩着松软的雪面回去,等他出了校门才发觉,自己去的方向不是宿舍区。

        心替他做了决定。

        傅静思长达一个月的穷追不舍也不是换不来他的回应,只是他的理智战胜了青春萌动。

        但现在,那份骚动的少年心思冲破雪面发了芽。

        他叹了一口气,决定去赴约。

        【相悦酒馆】离学校一公里,他起先是疾走,后来逐渐变成小跑。

        还有一条街就到目的地时,他遇到了一个变故。

        “救命!”

        “不要过来!”

        传来的女孩声音软绵又带着惊恐,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沈仁德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

        街道拐角处有三名男人在拉扯一位女生的衣服,女生背对着他,看不到她的脸。

        她的着装打扮很华贵、时尚,是国外流行的小香风套装,耳坠是蓝宝石,她的包包上还镶着碎钻。

        她把富有二字写在身上。

        沈仁德以为是傅静思,飞奔过去后扬起拳头就往那些人身上砸。

        他是练家子,那些个混混哪里是他的对手,不大一会就全部被打趴在地。

        他把身上那件老旧棉衣脱下来,披在女孩身上,担忧道:“你没事吧?”

        女孩转过身,脸上还挂着泪水,满眼惊惧,但她的声音还是娇脆脆的。

        “谢谢,谢谢你。”

        沈仁德赶紧把手从女孩身上撤开。

        他认错人了,不是傅静思。

        他站起身子,不自然问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能自己站起来吗?”

        他不打算扶人,他长那么大,除了傅静思耍无赖接触过他的身体外,还没有哪个女生靠近过他的身子。

        他也不习惯跟女生接近。

        女孩捂住脚踝,额头沁出细细汗水,她的表情看起来很痛苦。

        “我的脚崴了,动不了。”

        “这……”沈仁德看起来很为难,他走过去踢了踢倒在地上的混混,“过来。”

        他看着虽瘦,但身手了得,他们都被打怕了,乖乖听话跟在他身后。

        “你,替她把脚扭正。”他随意指了一位胡腮男。

        胡腮男苦着脸:“大哥,我也不会啊。”

        他比了个手势:“这样,再这样,然后再那样,就好了。”

        说得好简单的样子。

        胡腮男听得一脸懵,碍于他的实力摆在那里,只好强行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学会了。

        胡腮男的手刚碰到女孩的脚踝,女孩就疼得大叫起来。

        沈仁德实在是看不下去,“我来吧,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他说话柔声细语的,让人听着很舒服。

        女孩听话地点了点头。

        “好了,你活动试一试。”

        女孩一脸错愕,这样就结束了?

        她还以为很疼呢,她只感觉到有一股暖流附在脚踝上,很舒服,然后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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