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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娇养小可怜男主后我被迫当皇后时沅南声-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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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声也没介意,他伸出手,大汉忙不迭的跑过来帮南声磨墨,南声见大汉还算是机灵,放下了些成见。

        至于另一个小厮...为人太过圆滑,如墙头草,哪边风向好往哪边倒,是万万不可作为自己人的。

        大汉做事还算有效率,他很快将毛笔递到南声手里,随后又殷勤的弯腰添茶,一副十分乐意为人所用的狗腿样。

        茶叶原产于江南水乡,那里气候湿润,数不尽的采茶女与茶圃。口感也清爽细腻,初入口时带点微微的苦涩,再细细品味,苦过之后是回味的甘甜,品一口,浸湿舌尖,满口生香。

        南声虽不是从小娇生惯养,可吃穿用度也比得上京城人均水准,他低头看这碗茶叶,茶质浑浊,口味平淡,不由得大失所望。

        大汉见他面色不对,寻个由头便退下了。

        南声提笔写给时沅:我不在的这几天,你有没有想我?

        他十分满意自己的开头,虽然很流氓,可他乐意。

        提笔继续写:你一天天的别吃那么多,小心吃胖了。要是吃胖了不好看,以后谁愿意娶你啊?

        对了,你以后与那个风青来往少点,你一个黄花大闺女,没事好端端的养什么男宠?有我一个还不够嘛?

        那小白脸能有我帅?

        他脑海里风青的脸庞转瞬即逝。

        他每次见到风青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就像是年少时特别钟爱的玩具,突然发现还有另外的人也在虎视眈眈。

        写到这里他打算收尾,于是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

        他把信放到太阳底下,等墨水干涸,再小心翼翼的折起来,装到信封里。

        似乎是觉得太单调,他随手折枝紫色荆花,装饰在信封上。

        这样她应该会喜欢的吧。

        大汉躲在阴凉处默默看着老大,觉得他特像一个坠入爱河的小男生。

        南声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嘿嘿笑了起来。

        完了,这下像傻子了。

        大汉快马加鞭赶到京城,最近京城的出入关口查得特别严,凡是外地的都要接受户籍检查,有关系的可以走走后门,守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放你入城了。没关系的只能一步步接受检阅,没什么问题才能入城,浪费时间不说,百姓也都是怨声载道,叫苦连天。

        大汉没有后门,只能走前门,且他没有本地户籍,所以检阅起来有些麻烦。

        大汉是北狄人,蓄胡子,高颧骨,一头乱蓬蓬的异族发饰,脸上有个刀疤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这样的装束很少见,在一群汉服饰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王寻岳负手而立,他站在京城哨塔中心俯视城门外排起的长队,一双鹰眼锐利冷漠,嘴角向下,冷眼扫过每一个人,在打扮奇异的人周围多停留了几秒。

        最近京城有小道消息传出,山河破碎,天下将易主。此等大逆不道之言居然会流传起来,据宦官传达,宫里那位震怒,还曾传了口谕。

        他们被暗中派来搜查可疑之人,一旦发现,证据确凿,即刻斩杀。

        王寻岳就是其中之一。

        因皇帝密令,已经有好几个无辜冤死刀下的亡魂了。

      十四:送信(二)

        守卫城门的两个士兵素日懒散惯了,上面的人突然间加紧检查,守卫也不敢懈怠,只得硬着头皮认真检阅行人的路引。

        大汉不知晓那是什么玩意,一头雾水。

        没有路引的被另一队巡逻司带走,大汉小心翼翼得跟在守卫一边,问道:“大哥,这是要干啥呀,俺们......俺们没干啥坏法乱纪的事啊。”

        今日审讯司派人来调查,巡逻司里忙的焦头烂额,他自是没心情搭理大汉,不耐烦地抛下一句:“你管这么多干什么?认真跟着就是了!”

        妈的一天天的,这么多屁话!

        大汉连忙赔笑,顺从的回到队伍里。

        王寻岳从塔楼下来,这一波人已经被守卫带回巡逻司。

        大汉夹在中间不知所措,他身边都是些衣着褴褛的妇孺老媪,少有壮汉。有几个穿着民族服饰,或是碧眼,或是面目深邃,与中原人士风格迥然不同。

        王寻岳无声得扫过这里每一个人的脸,惊异,慌张,愣头愣脑的人比比皆是。

        如今的风向很为敏感,看似风平浪静的表面下暗流涌动,周朝早年间动荡不安,外敌忧患,北狄,南蛮等游牧民族以下犯上,致使边境不平,带来极大的动乱。

        当今圣上非常忌惮此等粗俗野蛮之民,往年他们进入京城的名额有限,周朝十二年松县处于边境,却与外敌通叛。虽然只是小火花,很快被扑灭,可这件事在圣上心里像是扎了一根刺,这些年他忧虑不安,敏感多疑,竟有些隐隐成为心病与执念的趋势。

        每一个进出京城的外族人,都要接受严格审查。

        巡逻司的人克扣了这些人的东西,说要过目一下里面有没有携带危险物品。

        吴松严坐在高台上闭目养神,轻柔抚摸已经长得很长的胡子,他不怒自威,堂里清净冷清,人们连呼吸都不敢喘一下。

        手下很快打开这些人的包袱,许多都是普通人的一些吃穿用度。

        这些百姓见过审,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拾起地上的包袱,东西都没来得及整理就逃也似的跑走了。

        轮到最后一个是大汉。

        他看着南声亲手写的信被拆开,想要阻止,但转念一想:他可不能得罪这些人。

        反正小公子写的很有可能不过是送给小姑娘的信而已,这些人再看能看得出什么花样来。

        他都准备收拾收拾包袱跑路了,此时坐在审讯台上的老头的眼睛微微一眯。

        王寻岳面目一动,很快察觉到监查大人这不同寻常的表情意味着什么。

        吴松严心底倒是有些奇异。

        这信的内容可以说是十分的不正经,满篇骚话。

        可怪就怪在......

        见字如见人,这字迹风雅清俊,磅礴大气,如日出之龙,照破山河,仿若天地间黯然失色。

        他摩挲着这黄砂纸,太粗糙了。京城的制纸业已经十分发达,寻常商铺里卖的都是些细腻成分好的纸品。

        黄砂纸并不流行,通常是在落后地区才会使用这些纸张。

        比如,北狄。

        吴松严而立之年去过北狄那边,那里终日黄沙漫天,寒冷彻骨。孩童大都是目不识丁。他们靠蛮强的体力在那地扎根生存。

        那里即使是首领也是没什么文化的糙汉子,无非是猎捕猎物多,蛮力比常人大上一倍罢了。

        按理说这类字迹一般会出现在京城的非富即的贵世家大族的公子哥。这个时候,怎么会有人往北狄去?

        大周早年间便有骠骑大将军谋反勾结北狄的先例,虽然最后没能得逞,可到底还是伤了元气,自那一日,宫里传来消息,世家子弟与身居高位的人一律不得前往北狄。

        他记得当年国监缓慢有力的誓言:宁可错杀一万,也绝不放过一个!

        他目光深沉而冷眼,死沉沉的盯着大汉。

        大汉被盯得毛骨悚然。

        涑清一去数十天不见音讯,时沅有些焦躁,往日都是涑清早早起床给她盘发髻,如今人去楼空,青丝散乱,心情极其不佳。

        她噘着嘴往头上插簪子,妆台上有一花瓶,里面插一束早已风干的月季,一阵穿堂风吹动,颤颤巍巍好不可怜。时沅想着,晚些派风青去后花园摘些更为娇妍的花来,点缀心情。

        若是人一直绷紧弦不懂如何休息,松下来后不能快速回归状态的话,八成就废了。

        时沅最近从小摊上淘了几本话本子,大多是一名叫做“红粉佳人”的著作,流传于市民商贩之间,未出阁的小姑娘经常手拉手留连于摊贩之间,夜里瞒过家人耳目,偷偷在被衾里借着昏暗的月光看书。

        京城文化大俗大雅,相和相成。上至丝竹之乐,下至通俗小说,不断飞入寻常百姓家。

        她晚间点一支蜡烛,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与烛火纠缠,交相辉映,映出墙角坐着的人影。少女坐姿不甚端庄,嘴里哼着不成曲的小调,偶然看的入迷,恍然笑出声来。

        她慵懒的躺在塌上,脱下乳烟缎攒珠绣鞋。足尖洁白如玉,小巧玲珑,堪不得盈盈一握。

        时老爷最近忙着交接手里的官职,早出晚归,忙忙碌碌。时晚最近也没闹出什么幺蛾子来。自时沅到从穿书时到这时已过半月有余,也没出什么乱子,她觉得一切有些不同寻常的顺利。

        可能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

        时晚收拾收拾包袱,她心里七上八下的。自从柴房那夜错失良机,她此后再也没见到过男主。

        现在可好,居然被时沅那个小贱蹄子捷足先登,她面容扭曲,用螺子黛画好的青眉一竖,凭空显出几分戾气。

        春花拱手跪在一旁哆哆嗦嗦。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时家二小姐可不如表面上那么好相与。

        她跟在二小姐身边有几年了,大致了解她的脾性,时晚素日里最恨别人叫她二小姐,无他,只因上头还有一个时沅大小姐。

        虽然时晚比时沅大,可大小姐更像是尊称,时家上下不得不喊。两边都是不好得罪的人物,也就将错就错喊了这么多年。

        区区一个时沅,难道还真就能压她一头了不成?

        她想起上世自己的无限风光,倒有些得意扬扬。

        就因出身卑微,就要与时沅相差一大截,母亲也是个唯唯诺诺的废物,时沅生母都不死了还不知道为自己争取一把做个正室,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十五:送信(三)

        风青熏过香后,款步走到小姐屋外,有一小亭,婉转悠长,屋外松香松香弥漫,池鱼群集。

        他走进小姐屋内。

        时沅那双玉足洁白无暇,像长空里的落雪,无端得晃了人的眼睛。他很快移开视线,小姐倒与寻常女子不同。

        天真,娇憨,可爱。

        他从袖中抽出一张信笺,放到屋内的红松木桌案上,毕恭毕敬:“小姐请过目。”

        这是跑腿的小厮送过来的,说要亲手送与时家姑娘。

        时沅看话本子看得颠三倒四,这书里讲的是一书生与一只野狐的故事,书生面容俊秀,狐狸风雅。两人佳偶天成,尤其是最后,两人行为越来越亲密,一起用饭,睡觉。无端看得人红了脸。

        甚至有些大尺度的露骨情节描写,不过好在古人含蓄。时沅想象到狐狸书生的互动,像极了嗑cp的粉头子,激动万分,脸色嫣红,跟个猴【创建和谐家园】似的。

        此时她才听到风青的声音,抬头便看见男子一脸懵逼的神情。

        小姐是怎么了?莫不是有癫痫病?

        时沅想起自己刚刚手舞足蹈的兴奋模样,又无声环顾了自己乱糟糟的闺房。

        胭脂水粉乱七八糟堆在铜镜前,钗环流苏交缠在一起,分都分不开,床上的薄被拱起,话本子,小镜子分散别处。

        哪个青春期少女的房间不是乱糟糟的。

        她偶尔心血来潮,才会打扫一两回。

        时沅罕见得红了脸,轻咳两声保持自己已经快被丢人丢尽都尊严:“你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吗?”

        她一秒变脸,简直比京剧里的变化脸还要快,风青看着欲盖弥彰的小姐,不由得笑出了声。

        “噗嗤––––”

        时沅颇有些恼怒,娇嗔的拿起手边的话本子朝风青砸了过去,她力道极轻,含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倒是有些惹人爱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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