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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你不用太担心,现在还没有发展成晚期,只要你乖乖的治疗,乖乖的吃药,是可以恢复健康的。”程梅将写好的药方递给简言之,“到底是去医院治疗,还是按我的方法治疗,你们自己决定。”
程梅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管她的医术有多么的高超,可是此时她十六岁这个年纪就让很多人难以相信她,所以她尊重对方的决定。
如果对方不去医院而是找她,那么她会尽全力来救治病人的。
“妈,你不要担心,程大夫说可以恢复健康,就一定可以恢复健康。”看着母亲吓的脸色惨白的样子,简言之也十分心疼,不过他也很庆幸程梅今天过来了,不然他母亲一直拖下去拖到了晚期,可就一切都来不及了。
不想让儿子担心自己,简母只得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且此时她的身体并没有难受的地方,“你们聊,我去厨房准备做饭。”
简母起身时,还往程梅这边望了一眼,程梅知道,简母在暗示她该去厨房做饭了,她低下头整理背篓里的东西,当做毫不知情。
其实她很讨厌这种试探或者是下马威,很多婆婆都喜欢这样试探第一次上门的‘儿媳妇’,如果‘儿媳妇’如她愿,第一次上门就帮着做家务,那么她就会认为这个‘儿媳妇’好欺负,反之则会认为这个‘儿媳妇’很懒,不会做家务。
可能她是大夫的身份让简母惊艳了一把,但是简母内心对她,到底还是没有几分尊重的,因为她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最优秀的,不管多好的姑娘跟她儿子在一起,那都是高攀了,那就得听她的吩咐,就得被她踩在脚底下,就算是被压榨被剥削都不能有任何怨言。
程梅又不是简言之的对象,又何必接受简母这些无理的要求,简母是否喜欢她,她一点儿都不在意,她连自己家人是否喜欢她都不在意,又怎么可能会在意外人是否喜欢她呢?
最后,简母十分不情愿的独自一人去了厨房,心里却在抱怨着,什么狗屁大夫啊,一点儿都不懂事。
程梅虽然不在意,但是心情到底还是受影响了,因为她实在不懂,为什么有些‘婆婆’就是喜欢欺负自己的儿媳妇呢?
如果她有儿媳妇的话,肯定会跟儿媳妇像姐妹一样的相处,让儿媳妇开心快乐……
意识到自己想多了,程梅的脸颊瞬间通红,她在新世纪活了一辈子,恋爱没谈过,男人也没有,哪来的儿子?脑子进水了吧,才会想到这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程梅悄悄的将背篓里带给简言之的东西放在桌子底下,正要背起背篓找个理由离开时,一位穿着工作服的警察同志出现在简言之家院门外,他往里一看,正巧看到了简言之,急急忙忙的冲了过来,像是发生了什么紧急案情似的。
简言之也赶紧起身迎了出去,两人一边交谈着,一边紧皱起眉头,过了一会儿,简言之回头对坐在堂屋的程梅和李强说道,“程梅,强子,你们两个留在我家里吃午饭,午饭后强子你帮我送程梅回去,一定要送到家,看着程梅进门强子你才能回来。”
简言之说完,对着厨房的简母大喊了一声,就跟着他的同事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简言之的话,让程梅的心蹭的一下就悬了起来,莫非是人贩子卷土重来想要报复她来着?不然干嘛要李强送她回家呢?
“强哥,婶婶身体不适,我们就不要留在这里打扰她了,我们先走吧,好不好?”程梅冲李强眨眨眼睛,简母刚得知自己得了癌症,哪有心思做饭?简言之这个当儿子的也有做不到位的,应该立即马上带简母去医院复查的,结果却要把这件事情交给他父亲来处理。
啧啧啧。
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还是欠缺为人处世的经验。
李强点点头,去厨房跟简母说了一声,就出来跟程梅一起离开,而简母在他们走后才从厨房出来,赶紧出去将院门关上。
刚刚她嘴里说着要做饭,其实她压根就没有留他们在家里吃饭这个意思,难得割了一块肉,又怎么可能让外人吃了去?
简母闩上了院门,一转身就看见了堂屋桌子底下的一堆东西,顿时眼睛就亮了起来,连自己得癌症的事情也忘记了,赶紧跑过去查看。
麻袋里面有两只被拴住了翅膀和双足的野鸡,还有一块带着骨头的腊肉,至少有五斤重的样子,还有两条晒干的海鱼,那鱼看着有三斤重的样子,若是鲜活的,一条起码有五六斤重的样子。
“哼,这些东西就想讨好我啊?做梦。”简母呸了一声,但还是美滋滋的将东西拿进了厨房,这是别人给她的,可不是她主动要的,不能怪她太贪心了。
“程梅,上车。”从弯弯绕绕的巷子里出来,来到主路上,李强拍了拍自行车尾座。
程梅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啊了一声,不解的问道,“干嘛?”
“我送你回家。”李强坚定的说道。
“不用了。”程梅摆手拒绝了,突然想起简言之离开前的叮嘱,她不好意思的说道,“要不你送我去车站,怎么样?”
她家在乡下啊,从县城骑自行车过去,可能需要一个半小时吧,而且载个人的话,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这样李强太累了。
第113章 程兰冒领程梅的信件
“不行,必须把你送到家门口,看着你进门才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兄弟的嘱托,我必须要做到。”
李强是个很实在的人,更何况他也从简言之和那位公安同志的表情中看出来一丝不对劲,所以必须将程梅安全送达,他才能放心。
程梅没想到李强这么正直这么实在,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好的人,其实她很乐意和这样的人来往做朋友,将来投资和他们一起赚钱,也很令人放心。
程梅最后也没拒绝简言之和李强的安排,走过去,往自行车尾座上一坐,之后伸手在坐垫下找到了可以抓着的地方,防止一路颠簸导致自己摔下去。
当自行车来到镇上时,程梅开口说道,“强哥,因为我着急要走,才害得你连午饭都没能在简言之家吃,现在也快到吃饭的点了,我请你吃饭吧,我知道一家餐馆,会做沿海城市的海鲜呢,我正好想尝一尝海鲜的味道,你和我一起去好不好?”
“行。”ᴶˢᴳ程梅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李强还能说什么呢?自然只有答应了,这次吃了程梅的话,以后程梅再找他干活时,他就干的更认真更细致一点,绝不辜负她的心意。
在程梅的指引下,自行车停在了程梅提供食材的第一家餐馆的门前,李强在门外锁自行车时,程梅便率先进去点餐,她点了啤酒姜母鸭、鲍鱼鸡煲、红烧海鱼和海胆蒸蛋以及一个拍黄瓜,是用来解腻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吃海鲜了,所以几家餐馆海鲜需求量越来越大了,干的海鲜程梅倒是不用愁,因为她在小渔村真的收购了特别多,就是新鲜的有点少,毕竟只收购了四五天的量,如果餐馆海鲜需求量继续增加的话,她存储在空间仓库里的新鲜海鲜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就算她给小渔村的村长写了信,让他每个月末安排两个靠谱的人送海鲜过来,但是能送过来的都是晒干的,新鲜的还是没办法运输过来,只能她亲自过去。
所以程梅打算开学前再跑一趟小渔村,到时候去附近几个小渔村,多收一些新鲜的海鲜。
程梅点好餐坐下,见李强站在门外踌躇的样子,便对他招手,“强哥,你快进来啊,站在那里犹豫不决的干嘛?我既然说请你吃饭,那身上带的钱自然是够的,你不用替我省钱。”
李强走过来坐在程梅对面,端起水,喝了一口,让一个小姑娘请他吃饭真的怪不好意思的,不过他已经想好了,以后一定要做到更好,不让程梅失望。
很快就开始上菜了,可能是因为中午生意好的缘故,那位年轻的老板竟然在点里,并且他还亲自为程梅这一桌上菜。
见年轻的老板一直盯着自己,程梅心里有些慌,每次来送菜时,她都把自己打扮成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的形象,从上到下衣服鞋子都换了,这位年轻老板应该不至于认出她来吧?
看到面前的四荤一素,李强惊愕的瞪大了眼睛,“程梅,会不会点多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这里有打包盒。”一份海胆蒸蛋有四个,程梅直接拿了两个过来,另外两个给李强,她用勺子挖了一勺海胆蒸蛋喂进嘴里,满足的眯上了眼睛,满满的海胆满满的鸡蛋,真材实料,实在是太好吃了。
看着程梅那么享受的样子,李强也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眼睛瞬间就亮了,原本还以为两个人吃不完这些,结果因为太好吃了的缘故,除了程梅吃了那么一点之外剩下的全进李强的肚子里了。
“太好吃了。”看着自己吃圆的肚子,李强不好意思的笑了。
程梅也没有想到,李强这么大一个人,竟然像个小孩子似的,遇到好吃的都停不下来,程梅笑笑,“强哥,你吃太饱了,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了,免得岔气了不舒服,所以接下来就……”
“不行,我答应过言之的,必须得送你进门。”李强坚定的拒绝了。
他知道程梅要说送到镇上就行了,可是他不放心,这里到她家还有一定的距离,谁也不敢保证半路上会不会出什么事情。
只有看着她进门,他才能交差,才能放心。
程梅撇撇嘴,“那好吧,那我们先走几分钟,然后再骑车。”
“好。”
看着李强答应的那么爽快那么干脆的样子,程梅淡淡一笑,这个人吧,一会儿死犟死犟的,一会儿又特别的好说话,真奇怪。
付了钱,两人一起走出餐馆,李强还一个劲的向程梅道谢,程梅不以为然的摆摆手,一顿饭而已,真的没必要这样感恩戴德。
两个人差不多走了有十来分钟吧,李强觉得自己也消化的差不多了,便重新骑上车,送程梅回家去。
程兰一直站在院门前的阴影下等待着,她记得,前世也就是今天,程梅的班主任送来了程梅的高中录取通知书。
可是这一次,她等到现在都没有等到程梅的班主任,难道程梅说的是真的,她真的被‘石头中学’那个很远的学校给录取了?
前世程梅明明是考上了永平三中的,为什么这一次没有考上?
那个石头中学她虽然不了解,但是前世初中毕业去镇上餐馆打工时,认识了很多人,她也是听说过石头中学的,石头中学不是什么好学校,而且那里招生也没有要求,是个学生都可以进去上学,所以里面什么人都有,也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但是那个学校门禁却特别的严格,不到放假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开门让学生进出的,程梅要是进去了,以后可就没什么机会回家了,而她没有时间下手了。
有程梅在家里,寝食难安的不只有程慧慧一个人,还有一个她。
这时,一辆自行车停在了程兰的面前,穿着工作服的邮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开口问道,“请问,程梅同志是住在这里的吗?”
闻言,程兰面上一喜,难不成这一次录取通知书不是程梅的班主任亲自送,而是邮差负责送的?
想到这里,程兰立即对邮差微笑着点头,“同志你好,我就是程梅,请问同志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第114章 程兰昧下程梅的礼物
邮差得到了准信,脸上腾升起一丝笑意,先将签名的单子递给程兰,之后又从后面篮子里拿出一个不小的包裹,递给程兰,“这里有一份你的包裹,麻烦同志签一下字。”
“好的。”程兰赶紧签了字,然后将包裹接了过来,跟邮差同志道了谢之后,她喜滋滋的去厨房拿了剪刀,拆开包裹,最先看到的便是一封信,她以为里面装的是录取通知书,迫不及待的将信件给打开了,看到里面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简单的一封信,有些失望。
她粗略的扫了一眼信件的内容,没看明白写的是什么,不过看到底下的署名却很是疑惑,“秦有礼?谁啊,不认识,不过不管你是谁,你也别想联系上程梅。”
程梅自言自语着,撕毁了信件,扔进灶膛的草木灰里面,之后接着查看包裹里的东西,发现了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兴奋的不行,想到以后这个叫秦有礼的还会给程梅寄东西,程兰决定昧下这些东西。
只要不告诉程梅这件事情,程梅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人给她写信寄东西了,那么以后这个秦有礼再寄什么好东西,就都是她的了。
想到这里,程兰的眼中流露出狡猾邪恶的笑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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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到了程庄的村口,在李强即将朝着小山丘转向时,程梅双脚落地,从自行车上下来了,“强哥,送到这里就行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程梅对李强摆摆手,就转身往小山坡上走去,李强则跨坐在自行车上,目送着程梅离开,直到看见程梅的身影走到了门边,才蹬车离开。
“你干嘛去了?怎么到现在才回来?饭也不做,你是想把我们饿死,是吗?”看到程梅回来了,程兰挑眉探究的问道,她可是亲眼看见程梅从一个男人的自行车上下来的。
呵呵,跟男人出去约会,连家人的死活都不管了。
“竹子负责烧火,爸负责做饭,那天中午在饭桌上妈说的话你忘记了吗?你要是忘记了,我不介意帮你去问问咱妈。”程梅瞥了程兰一眼,跨进了院门,来到厨房将背篓里的肉啊排骨啊这些东西拿出来,用井水冰着,不然几个小时候就臭了。
现在温度太高了,新鲜的肉类根本就不经放。
程兰被程梅呛的脸色一白,反应过来后暗恨的咬紧了唇,竟然上赶着被骂,真是笨,但是她也不想就这样放过程梅,赶紧追了过去,看到程梅在放置肉和排骨,又开始阴阳怪气道,“哟,没想到大姐竟然还有钱买肉,看来大家身上还有私房钱没交出来啊!”
程梅双手伸进裤子的口袋里,之后将口袋底都给拉了出来,“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的瞧瞧,我身上哪里还能找出来一分钱?我买肉的钱是卖蘑菇换来的,我还给你买了给耳洞消炎的消炎药,我可不像你,经常躲在厨房里偷吃东西,连家中父母姊妹都不管。”
程梅借着背篓的遮掩,从里面拿出了那天给程兰留出来的消炎药,放桌子上一放,“你要是真有那么讨厌我的话,那就不要吃我买的肉和排骨,反正你有钱,你就自己去买好了。”
程梅撞开了堵在面前的程兰,朝着程竹的房间走去。
叶冬平听见院子里姐妹俩的争执,出来想要解围,只见程梅已经走到屋檐下了,微笑着打招呼,“程梅,你回来了,还没吃饭吧?我帮你热一下吧!”
“婶婶,不用了。”程梅摇头拒绝了,“干双抢挺辛苦的,你抓紧时间午睡吧!下午我会给郑邵杰熬药进行药浴的。”
“那你也早点休息。”叶冬平点点头,又转身进了程梅让出ᴶˢᴳ来的屋子,只要儿子能恢复健康有一个好的身体,别说干双抢了,就是天天干双抢她都愿意。
当父母的都是心甘情愿为孩子付出一切的。
程梅正要去程竹屋子休息片刻,程建国滚动轮椅从他的屋子出来,看到他时,程梅还有些诧异,林小芝竟然没有将他送到程爷爷家去?
“程梅,听说你买了肉和排骨……”
“我买的不多,还不够咱家八个人吃的呢,爸想干嘛?”程梅冷笑一声,又想让她送给程爷爷和程奶奶吗?
有本事自己去买。
孝顺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她不阻拦程建国去孝顺程爷爷和程奶奶,但是不能拿她的东西去孝顺,这样的借花献佛,不是真正的孝顺而是对别人的一种施压。
程建国自己的东西,爱给程爷爷程奶奶送多少就送多少,她不管,但是她花钱买的谁都没资格决定去处。
程梅压根没再给程建国说话的机会,打开程竹的屋门,就快步走了进去,随后轻声的关上了门,程兰还站在厨房,拿起了程梅刚刚放在桌子上的消炎药,眼眸释放冷意。
-程梅,你以为你给点蝇头小利我就会放过你吗?别白日做梦了。
程梅冷淡的态度,让程建国楞了一会儿,之后反应过来的他觉得无比的难堪,便对程兰说道,“把肉和排骨给爷爷奶奶送一半过去。”
“好的。”程兰对程建国灿烂一笑,便拿盆,去装程梅用井水泡起来的肉和排骨。
吱呀一声,林小芝睡眼惺忪的从屋子里出来,冲过来‘啪’的一声打落了程兰手里的肉,她扭头望着程建国,“我有没有说过以后不要动我的东西?女儿买肉是来孝敬我的,不是孝敬你那对奇葩父母的,既然你死性不改,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林小芝先是扇了程兰一巴掌,骂了一声吃里扒外的东西,然后怒气冲冲的冲过来,扶着轮椅的扶手,快速的往外面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