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系统正在全面升级。您可以访问最新站点。谢谢!
作者有话说:
又是喜欢奶狗弟弟的一天。
说起来,因为我在文案里写的弟弟人设是周身甜蛋奶味的小奶狗,然后今天有人问我甜蛋奶味是什么味。唔,然后我突然说不上来。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梗,大概就是糯叽叽小可爱的意思。所以说,原来好多大家都不知道这个冷门梗么?
后面还有第五更。
24 ☪ 第 24 章(五更) ◇
◎“与云相爷有那么五六分像。”◎
大抵由于跑马太累, 歇息太晚的缘故。又或许因为少年郎一字一顿的承诺太过灼热,叫江城雪第一次感受到,仿佛在这陌生缥缈的世界里, 她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
这一夜, 江城雪睡得格外香甜。
翌日清晨,日晷倒映的阴影超过弘文馆点卯的时辰大半截, 她才徐徐睁开惺忪睡眼。
注定是迟到了。
待她出现在弘文馆殿前已是一个多时辰之后, 因为身份尊贵, 谢大学士待她也更宽容些。江城雪是不怕的,听着殿内讲学声就要推门而入。
蓦地。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
一阵声音从殿侧的竹林传出来。
江城雪脚步微顿,她能听清这喊声应当是在叫她无疑。但古怪的是,这叫唤听起来雌雄莫辨,吐词僵硬, 不太像寻常人的嗓音。
心里隐约有某种猜测,她转身踩上鹅卵小径,朝那片竹林走去。
没迈出几步就见一只通体斑斓的鹦鹉栖息鸟笼内, 它的鸟喙尖锐,正一张一合动作着。
适才那声音便是从这只家伙嘴里发出的。
提着鸟笼的青年看见江城雪,当即戳了戳鹦鹉仰着的脑袋, 仿佛在催促什么。
小家伙顿时又摇头晃脑起来, 黑珍珠般的眼睛睁得圆溜,喊声越发响亮:“公主殿下貌若天仙,倾国倾城!”
柳初新满意地奖励了它一颗果子:“这是我费了好大劲儿才弄来的鹦鹉,如何?是不是很聪明,很有本事?”
“所以你昨日逃了一整日的学, 结果就买了这么只丑家伙?”江城雪毫不遮掩自己的嫌弃。
柳初新忍不住为他心爱的宝贝辩解:“它哪里丑了?花花绿绿的, 多鲜艳好看。”
“再说了, 它才不是买的,普通市面上哪有这么既漂亮又机灵的鹦鹉。它是我跟人家斗鸡,押注赢的。”
隔着铁栅栏,江城雪甚至瞥见这只鹦鹉殷红的毛发旁边,还紧密生着几缕鲜亮的绿毛,忍不住嘴角微搐。
偏偏柳初新像献宝似的将笼子递到她面前:“送给公主。”
笼中的小家伙似乎知道江城雪将会是它的新主人,精神抖擞地卖力讨好:“公主殿下貌若天仙,倾国倾城!”
江城雪将欲伸出去的手不禁又缩回袖中,鸡皮疙瘩起了半身:“你是打算让我带着它去弘文馆念书?还是计划着,若本宫今日没来弘文馆,就自个儿拎着它进去,占了谢大学士的风头?”
“那倒也没有。”柳初新经她一说,确实反应过来这两种画面都不太对味儿。
至少如果江城雪不来,他是绝对不会踏进弘文馆的,毕竟装装样子、混混日子还成,要真的发愤图强,听谢老头子满口仁义道德的说教,那可就太痛苦了。是以,柳初新全然未考虑过鹦鹉会影响弘文馆其他人读书这个问题。
这会儿,他摸了摸鼻尖,依依不舍地把铁笼子挂在树杈上:“让它在这里待着吧,等散学了我们再来取……”
“不必了。”江城雪倏然打断他的话,同时也抬手提过了鸟笼子。
她摘了几片竹叶送到鹦鹉嘴边,见小家伙啃得津津有味,自己也微微笑了:“你不是一直想邀我出宫玩乐,择日不如撞日,走吧。”
柳初新看了眼弘文馆方向,隐约听闻书声琅琅:“公主今日不……”
料到他要说什么,江城雪洒脱道:“左右已经迟到了,就算现在进去也逃不过抄书挨罚,不如先玩个痛快。”
柳初新自然巴不得,大喜过望:“公主说得对,就应该玩个痛快!我马上派人通知郑砚南和谢益谦,让他们把东郊别院的场子撑起来!”
“等一等。”江城雪拦住他支使宫人的举动,淡声道,“谁说我要看蹴鞠赛了。”
柳初新愣怔:“那公主想玩什么?”
“带我去你们斗鸡的地方吧。”江城雪揉了一把鹦鹉颈下的软毛,“把这只丑家伙换了。”
在时人眼中,万物皆可斗。斗鸡,斗狗,斗蛐蛐儿,看自己的宠儿与旁人的相互撕咬打斗,胜了捧腹大笑,败了愈挫愈勇。还有诸多围观下注的看客拍手叫好,衍生出无穷趣味。
其中,又属斗蟋蟀最得昏君钟爱,因此贵臣外戚皆尚之。据传言,金明池便是精通此道的各中高手,当年曾向江稷明进献了数只战无不胜的蟋蟀将军,一朝颇得圣心,位极人臣。
以致民间流传起“生子不用识文字,斗虫走马胜读书”的童谣。
柳初新寻常斗鸡斗蟋蟀的地方位于某座府宅内,他信手丢给门仆几块碎银做打赏,朱漆大门立马为他们敞开。
双脚尚未迈过门槛儿,江城雪便听见高呼低喝自院中纷至传来,瞧着与逍遥阁差不了多少。
“这里和金屿轩那赌坊可不一样。”柳初新似看出她所想,解释道,“虽然都是比输赢,但这个场子里,只赌物件不赌钱财。”用来押注的物件也并非珠宝玉石类花钱就能买到的物什,而是场中能入局相斗的花卉虫鸟。
江城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再结合他的描述,很快弄清楚玩法规则。
便拿此时而言,她手中提溜着的鹦鹉就是能押出去的赌注。但凡她看上其他人的赌注,都可以提出与对方斗鸡或斗蟋蟀,征得双方同意后,一局定胜负,输方将自己的赌注送给赢方。
她环视四周,一眼就相中了某只羽毛呈白色的鹦鹉:“便赌它了。”
“公主要不再看看。”柳初新险些被那一身白晃瞎眼,不由得道,“这家伙长得又白又瘦,哪有鹦鹉生这样,多半是天生有病,不太健康,完全比不上咱们现在这只威风。”
“是么。”江城雪朝白鹦鹉的主人漫不经心走去,随口说道,“我倒觉得白色甚好,清贵淡雅,芝兰玉树。”
柳初新跟在她身后,抠了抠头皮狐疑:“公主说的是鸟儿吗?怎听着跟人似的。”
江城雪这头已然跟对方交涉上了,抽空回应:“人也一样,穿得素净些更好看。”
闻言,青年抬起袖子,荼白色的。又低头看衣裳主色调,竹青色的。没有五颜六色香囊,没有珠光宝气点缀。
脑海反复回荡着那句:素净些更好看。
素净些……
更好看……
为了像个伴读,他最近都穿得很素净!
柳初新眼睛骤亮,大手一挥:“你们几个,去把我的常胜将军拿过来!”
既然江城雪喜欢——
赌,必须得赌!
不仅得赌,还必须赌赢!
而眼见拎着白鹦鹉那人对他们的彩色鹦鹉不太感兴趣,对赌兴致不强,他侧身往石桌上一坐,大喇喇道:“不想赌?害怕输?”
不等对方开口,柳初新像称兄道弟般拍了下对方肩膀:“没事儿,放轻松。这局就当陪我们玩玩,你要赢了,我的宝贝自然归你。要是输了,你那鹦鹉归我,但它也归你,咱就当互换。”
“总之无论输赢都不让你亏,成不?”
那人似在权衡,盯着江城雪手中的花鹦鹉端详半晌。这家伙花里胡哨的丑是丑了点儿,但胜在个头健壮,拿出去斗鸟应该能占优势。
他点头答应下来:“行,那就赌吧。”
柳初新的常胜将军是一只雌蟋蟀,日常养在陶瓷小罐里。揭开盖时,它正趴在潮湿泥土表层,吃着植物根茎。
“啧,别吃了。”柳初新捏起它的触角拎了出来,直接放在自己掌心,指腹半是轻柔半威赫地抚摸着它背部,像是主帅下达军令道,“先打一架,等打赢了给你吃更好的。”
蟋蟀宛若默契能听懂人语,触角精神抖擞地翘了起来,发出蛐蛐响动,一跃跳到了石桌上。
“公主且瞧着吧。”柳初新对自己养大的宠物信心十足,“常胜将军一出马,保证是我们这边赢。”
他话音还未落下,常胜将军就朝对面刚钻出罐子的小蟋蟀猛扑了过去,张牙舞爪地把对手压在身体底下。
本以为能一击制胜,但对方的蟋蟀虽小却灵巧,居然敏捷逃脱了,常胜将军立刻追着它跑。两只蟋蟀的打斗区域局限在石桌上,他们的大蟋蟀绕着边缘跑了一圈又一圈,愣是连小蟋蟀的尾巴都没摸着。
“快点,快点!”柳初新激动大喊,“你倒是跑快点啊!”
可依旧没追上前头小蟋蟀。
柳初新急得抓了把头皮,他把目光转向江城雪:“公主,要不你喊两句试试?这家伙皮痒了,不听我的了。”
“这么喊……”江城雪顿了顿。她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抿唇质疑:“有用吗?”
“有用,肯定有用。”柳初新分外坚定。
四周早已围了许多看客,无不在扬声呼喝,或者嗤声唏嘘。这归根究底是一场赌局,江城雪向来不喜欢输,虽然不像柳初新的情绪那么亢奋,但她看着逐渐气势低落的常胜将军,仍是沉了声启唇:“追上去,追上它。”
就在她出声瞬间,常胜将军的翅膀倏尔震动两下。
好像真的有成效。
柳初新放开嗓门,喊得越发激昂:“听见没?你娘亲也发话了,快快快,快追上它!”
受到鼓舞的常胜将军六足抓地,触角及脑袋迅速掉转方向,不再沿着边缘追,而是直接跨过大半张石桌,把仍在逃命的小蟋蟀按倒。也不给它反抗机会,随即一脚踢出桌子。
彻底把对手击垮。
人群中响起一阵高呼。
“赢了赢了!”柳初新兴奋得险些要跳起来,一边欢呼一边揪过自家宝贝蟋蟀的触角,把它捧在掌心,“从今天起,你就是常胜大将军!”
说着,他觉得还缺了点什么:“公主,刚才它那么威风,不如你来给它册封怎么样。”
江城雪瞧着蟋蟀转身朝向她,扇动着翅膀俨然是一副求奖赏的模样,不吝夸赞:“嗯,确实是常胜大将军。”
“不过……”她在掀眸看向柳初新时笑意尽敛,话锋陡转,“谁是它娘亲?”
柳初新蓦地一愣。
反应了片刻才意识到她指的是什么。
自己刚刚的话,全部都是即兴而起。
没经过脑子,情不自禁就喊出来了。
他不是感情迟钝的人,甚至比大多数人都更敏锐。他想,完了,先前郑砚南随口调侃他的话似乎成真了。
他喜欢上江城雪了。
不是最开始接近她时那种一时兴起的喜欢,也不是猎奇追求【创建和谐家园】或痴迷追逐美貌,而是动了真心的喜欢。
“嗯?谁是它娘亲?”江城雪得不到答案便又追问了一遍,“怎么不说话?”
柳初新嘴唇动了动,若是往常,他肯定不管不顾地大喇喇说了。可眼前现下,他最先想到的,是如若江城雪听到那些话的反应。
他回想起这段时日的种种。
江城雪好像很不喜欢那些孟浪直白的话。
任何狎昵轻浮,于她而言都是不敬亵玩。
柳初新当即摇了摇脑袋,想说没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