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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晋江普文】宁小闲御神录》-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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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好半晌,她突然笑了起来:“真是杞人忧天。走两千里也是走,走两万里也是走。如果贼老天真想收了我,说不定走出两百里我就没命了。想这么多干嘛?”再说她又不是唐僧那厮,不会成天有妖怪惦记着要抓她来吃掉。她只要小心点、低调点,未必就没有机会安全抵达。

        “我们仍去西行,就这么定了。”前一句话她还讲得斩钉截铁,后一句话就露出了马脚,“不过我一介弱女子要是不辞艰难困苦,跋涉万水千山帮你找回了真身,那这恩情可就大了。你拿什么感谢我?”

        “本君不是已答应过你,送你回原来的世界?”他心底的某个角落,隐隐地松了一口气。

        “那可是我不知就里时定下的不平等条约!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她叫嚣道,“条款必须重新修订。”

        “不成!本君向来一言九鼎。”

        她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了:“堂堂神兽也好意思欺负我一个凡人?不重新修订也可,但你至少做出补偿。”她转了转眼珠子,“你须答应我一件事!”谈判的艺术就是这样子滴,他拒绝了你一次,就不好意思拒绝你第二次了。

        “什么事?”

        她摇了摇头:“我现在还想不出来。但你须给我一个承诺,将来我求你办这件事的时候,你不许三推四阻。”

        她怕长天不允,又急忙道:“你放心,我要你做的事情一定很道义,不会要你性命,不会要你自残,也不会强迫你去娶个歪瓜劣枣的女人。”咦,最后这句话是怎么溜出来的?

        他显然自动忽略了这句话,沉吟了半晌,方才认真答道:“好!”

      第34章 通灵宝玉

        白天已经打草惊蛇了,大家估摸着那蝠妖不会出现。为保险起见,当晚权十方还是派了余姚和另一名师弟去高庄外头盯梢,到第二日天明,果然毫无收获。

        这时,宁小闲却出门去了当地的商行。四平县近期没有集市,个人要卖出物品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典当行办个死当,另一种则是找到抵达当地的商行队伍。南瞻部洲不仅修仙门派日益壮大,妖族繁衍同样旺盛,底层凡人的生活就困苦得多,不同州县之间阻隔重重,其货物流通主要依靠商行队伍穿行于各地,这样的队伍抵达目的地后,除了采买特产之外,顺便也开展收购珍奇物品往返贩卖的业务。

        宁小闲在黄府中曾听下人们说过,来自丰州的商队今天早晨抵达四平县,会在这里歇歇脚,补充一下货物再走。她手中也正好有一物要出售,商队是更好的选择,任谁都知道,典当行做起买卖是吃人不吐骨头,再新再好的东西送进去了,统统会被记录成“破烂”开头的玩意儿,当出来的银子也就少得可怜。

        她手里的东西,正是石季珊输给她的上好羊脂玉佩。昨天长天拿到这东西之后本待收起,宁小闲却不干了:“你能将一日果的种子取出而不损伤玉佩么?许你中心挖个小洞出来,但不能挖得太难看。”

        长天奇道:“你要做什么?”

        她理直气壮:“拿去卖啊!姑奶奶手里可不宽裕,这么好的东西砸手里不换现钱多可惜?”既然西天之路不仅几千里而已,那她就得好好囤钱了,口袋里那点儿银子哪够使的?云香米这样的灵物在她自身实力增长之前,也不能拿出来见人,姑奶奶我虽然读书不多,怀璧其罪的道理还是懂的。幸好石季珊那傻娘们送了件好东西给她,她岂有不用之理?

        长天这辈子与其他仙人、修士、妖怪打交道,用的都是灵石,银两能派上的用场少之又少。他不解道:“凡银有何稀罕?”

        她长叹了一口气:“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咱这一路西行,打交道最多的还是凡人吧?那还不得用凡人喜欢的东西来买卖?我这一路走过去,不种地不当二道贩子,钱只会越用越少。把这玉佩当了,咱还能多走上千里地。”一介平民想发财,难度系数不要太大,宋嫂家勤恳老实一辈子,也就混个温饱。

        嗯,看来得干点投机倒把、倒买倒卖的勾当了!天底下最靠得住的东西,在另一个世界是红彤彤的票子,在这里就是灵石和银子,打死她也不信银子没有用的地儿!

        长天听完撇了撇嘴,也不反驳,却伸出食指往玉佩正中央按了过去。他这手指修长白晰,比女子的还好看,可碰着玉佩之后就像扎进豆腐一般,无声无息地捅了个对穿!

        裹着一日果种子的中心部分掉在化妖泉中,发出“扑通”一声闷响,他拣起来收进怀里,反手将玉佩抛还给她。

        宁小闲手忙脚乱地接住了,心中怒道,这个败家孩子,价值连城的玉璧也敢随便乱扔!接过来一看,玉佩变成了外方内圆的玉?,中心的孔洞极其圆润,没有一点糙面,倒像是工匠仔细研磨好的,心里不由得暗赞长天这个大管家果然好用!

        找到商队的办法极简单,往县中央的大街上去,最热闹的一群人里就是了。

        这商队的领队邓浩是个年近四旬的汉子,身材魁梧、满面风霜,看起来虽然满面的忠厚相,但走南闯北十多年下来,一双眼睛却是很识货的。除了采买大宗货品之外,商队在本县最大的客栈门口搭起毡篷,收购私人拿来交易的货品。

        可是在此盘桓了半天,拿东西来出售的人虽多,说得上价的少之又少,商队收进的货品里,只有两支年份勉强达到三百年的人参、几块品相尚可的青田石还能入他的法眼。

        毕竟是个小地方啊,他意兴阑珊地想道,再收一个时辰没好东西,也就不用摆这阵仗白费功夫了,在这休息两、三天,最后几宗货物到了就拔营走人。

        这时轮到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小姑娘了。她掏出来的东西体积很小,又用一块普通帕子包裹得严严实实。负责收货的伙计瞅了一眼,伸手就想拿过来,她却往后一躲,道:“这东西是家传的宝贝,不能见光,可否帮我通传领队?”

        他这伙计收了一上午的东西,检不出几件像样的,心中早有火气,闻言嗤笑一声:“在这儿排队的人,哪一个不说手里的是家传宝贝?我们领队眼界高得很,你这东西未必能入他的法眼。赶紧拿出来估价,后面还有别人等着呢。”

        宁小闲听了也不生气,笑嘻嘻道:“那这位大哥,我和你打个赌,如果领队看不上我这件家传宝贝,我就给你十两银子,反之你就得赔我十两,如何?”

        十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这伙计干上小半个月也才能赚到这些钱。他见这小姑娘口气不小,想来是有点儿凭仗,正犹豫间,邓浩走了过来,笑道:“赌了!我便是领队邓浩,姑娘口气不小,请把东西交给我看看吧。”

        她也不揭开绢布,只把冲着他那一头的掀开一个小角。那伙计就看到,浩哥的脸色蓦地变了,随后就严肃地把这姑娘请进了后头的客栈里。他愣了一愣,心想不好,看样子要输。商队昨天才刚发下了工钱,自己兜里的这几两银子还没捂热几天,居然就要飞走了。

        邓浩看到了那一点儿流莹之后,心中就是大喜。他将宁小闲请进客栈房间,随后就接过玉佩仔细查看,越看越是惊喜。这块玉温润坚密、莹透纯净,又有凝脂般的光华,虽在盛夏七月,抚起来仍有一股清凉之感,显然是最最上等的羊脂白玉,难得的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找不出一点儿瑕疵。

        这还不是它的最大价值。他走商已久,平时和修仙门派也略有接触,知道这些神仙人物还需要一种特殊的玉——灵玉。玉石中仅有极少数是含有灵气的,此谓“通灵宝玉”,可以轻易灌入神通,修士们用它来制作威力强大、功能特殊的玉符。

      第35章 妖踪现

        这枚白玉拿在手里,邓浩这样的行家就能感觉到一丝丝灵气隐而不发。他敢拿他在商行中的声望打赌,这必定是一枚灵玉!

        他心念急转,强抑着激动的心情,问面前的姑娘道:“这真是你家传的宝玉?”

        哪知宁小闲居然歪了歪头,直接否认:“当然不是。”她在邓浩愕然的目光中继续道,“这只不过是我想见到邓先生的说辞而已。玉佩是一位老道长交给我的,让我替他拿来兑成钱,顺便换点中意的货物回去。”

        她给自己找了个莫须有的靠山,邓浩见她目光清澈不似说谎,又想这个乡下丫头年纪轻轻,除了一双眼睛灵动有神异于常人之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或许高人不愿亲自出面,让她来跑腿办事也是有的。想想这枚灵玉,又是怦然心动,于是压下心头的躁动点头道:“好,这件东西我收,估价一千两银子!”

        他却不知,长天正对着宁小闲道:“你拿出玉佩后,他心跳比原来快了两倍,看来是心动了。”

        宁小闲笑了笑,又把玉佩细细包好,抬腿便要走。邓浩赶紧伸手拦住了她道:“姑娘,可是对这价格不满意?你若拿去典当行,最多能当出三百两银子!”

        她大摇其头:“我又不去典当行。赤霄山上不就住着神仙?我拿去卖给他们,也就多走十里地的功夫。”

        邓浩一听就明白,她已经知道了这玉的真实价值。其实许多商队平时走商,在荒郊野岭也不介意当一回强盗的,可是他摸不清这女孩背后有没有高人撑腰,只好苦笑道:“那好吧,你多少才肯卖?”

        她伸出三个手指头:“三千两。”

        “最多二千两了。这玉佩虽然有用,但中心被琢出一个洞,价值要减掉不少。”

        这点倒是让这领队说对了,中间要是不挖个孔出来,这玉佩简直就是无价之宝了!她望着邓浩,只是摇头,脸上神色却坚决得很。

        邓浩心下思忖道,如能将这玉佩平安送回丰州,赚回五千两银子是跑不了的。扣去成本,也还大有利润,于是一咬牙道:“最多两千五百两,不可再高了!”

        宁小闲闻言,脸色就黑了:“两千五百零一两吧!”两千五百两的意思,是十倍的二百五吧?太不好听。

        邓浩不明就里,不过多一两罢了,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下两人达成了交易。两千五百两银子换算成黄金也有两百五十两,拿取不便,所以他递给宁小闲的,是南方各州通用的济通钱庄的银钞,以及部分碎银。

        “不知姑娘还要买些什么货物?”

        宁小闲心细,见邓浩领自己进来的时候特地将房门敞开着,以示不欺暗室,不破坏她的声誉,心中对他的为人已有几分好感。至于后来的讨价还价,乃是买卖人的本份,她道:“需要一些滋补的药材,以及人参种子。”随手取出一张方子。

        这方子却是按长天的要求来拟的,上面列的药材名称有七八项。她正要递过去,长天突然道:“你不是想赚银子么?我念你写,再记几味药材下来。”

        “……啊,等等,漏记了几味。”她问面前的中年大叔要了笔墨,赶紧把长天念出来的一串药名记下来。

        邓浩接过来一看,更加确定她身后必有高人,不然她一个平民小姑娘为何需要这么多补药?

        他沉吟了一会儿道:“你要的这些药物都很常见,我这一路上基本都收到过,就是份量不多。”他叹气道,“以前来四平县,总能收到不少白茯苓和当归,可是这回真是怪了。几家大的药材行都说,这两、三个月来,县里大户都有人身体虚弱,陆续买走了许多补血补气的药材回去炖煮,能卖给我的就少了。”

        大户人家?体虚?她心中一跳,有个念头一掠而过,可是速度太快了,没有抓住。

        邓浩接着道:“至于种子倒是好办。我昨天收来的人参里,有一支品相十分完好,连叶带籽俱在。你若想要,把人参籽带走就是,这个不收你钱。我们商队三天后才离开,你若有事,还可以来找我。”

        宁小闲从商队走出来时,储物袋中已经多了一大包药材。她心情极好,因为长天告诉她,想赚凡银也不难,可以炼些丹药去卖。她后面或许与这商队还有些交易,因此那收货伙计的十两银子,她也不去收,只说作罢得了。结果那伙计感激涕零,望着她的眼神和善了许多。

        今日大赚了一笔,她正打算找个食肆好好犒劳一下五脏庙,长天却沉声道:“又有妖气。刚刚走过你身边的那两人中,穿小厮衣服的那个是妖怪,气味和昨日偷窥你的差不多。”

        妖怪大白天就出来了?她一惊,却没有马上回头,而是在心中默数了十个数儿才转过身来,那两人已经走出了二十步开外。原来是个小厮打扮的男子扶着十四、五岁的少年,慢慢往一条小巷中走去。少年穿一身缎袍,腰间还别着玉带,看样子是富家子弟,只是走起路来有些歪斜,像喝醉酒一般,大半个身子都靠在小厮身上。

        那小厮口里念叨着:“少爷,哎我的小少爷啊,大白天的你怎么就能偷喝了老爷的酒?”脑袋却不停转动,显然在观察周围的情况。他偶一回头,宁小闲看到这人面貌平平无奇,但眼睛开合之间隐带一丝猩红的光芒,显然很是激动。幸好他眼睛极小,现在又是大白天,这点儿异常放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很不明显。

        长天自然也看到了,瞧不起道:“还没吃进嘴里,就忍不住【创建和谐家园】身份,这妖怪当得真是掉价!”

        他这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她翻了个白眼,正准备跟上去,却停住脚步往四下看了看,拉过身边一个玩耍的童子。

        “小弟弟,帮姐姐一个忙好不好?”她在童子手中塞了一钱碎银子,“现在马上跑去黄老爷家中,找一位名叫权十方的叔叔,跟他说‘性命攸关’四个字,然后把他领进前面的小巷里。你若把这事情做好了,姐姐再给你两钱银子!”

        这童子衣着普通,看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他年纪虽小,也已懂得银子的妙处,因此大喜之下拼命点了点头,拔腿就往黄府的方向跑去了。黄府就在闹市区,离这儿不远,以这童子的脚程,应该很快就到了。

      第36章 蝠妖行凶

        这条街很长,还能望见几个小乞丐,但宁小闲不找乞丐来办这事,却不是心存歧视,而是担心他们进不了黄府——毕竟在四平县,黄老财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啊,要是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随便就能进出他家,那还能存得下什么大户形象?哪怕只是被拦下来盘问几句,也是她承受不起的损失——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眼看前头两人已经消失在小巷子里了,她才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

        这条巷子虽窄,只容三人并排通过,但又曲折又长,两边墙头上都是青苔,看来修建好至今有些年头了,中间有几个岔道。住在这种窄巷里的,都是底层穷人,看起来对任何事物都兴趣缺缺的样子,面前有两人经过,他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巷子里满是陈年垃圾,在骄阳的烘烤下霉烂变质,发出了可怕的臭气。

        尽管宁小闲很爱干净,此刻却由衷感谢这种臭气。她知道妖怪的鼻子都很灵,如果这儿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那八成就能闻到她的气味了。

        妖怪就扶着少年往最幽僻处走,那里就基本没有住户了。

        她不敢走得太近,只能辛苦地尾随其后,经过了好几个岔路口。幸好妖怪手里扶着一人,速度慢了不少,她还能勉强跟上。可是望着那几个路口,她又担心权十方进来会不会跟丢了方向。

        算了,要相信权师兄,他自有仙家手段!眼下最重要的,是跟好妖怪,别让它逃了。

        那妖怪带着少年走进了小巷的最深处。此时虽是阳光强烈的晌午,但巷外有一棵大榕树枝繁叶茂,伸进来的树荫正好遮住了巷底,看起来竟有几分阴森。

        他望向少年的眼眸已经完全变成了红色,舐了舐唇,显然已是极饿了,就要迫不及待地张大嘴巴。躲在一旁的宁小闲紧紧攥起了拳头,准备强忍恶心看一场怪物吸血秀。

        结果少年突然动了,迷迷糊糊揉眼道:“阿福,这……这是哪里,我们到家了没?啊……”他没说几句话,就轻呼了一声,随后又不动弹了。

        宁小闲看得仔细,这妖怪“阿福”见少年渐渐醒来,便拿尖锐的指甲在他脖子上轻轻一扎,猎物就重新睡去了。“看来,他爪子上的**,有很强烈的致幻作用啊。”她心里暗暗警惕。

        “哼,抗性这么强,倒让我又浪费了一点精气!”妖怪冷笑一声,再不迟疑,张开大口就往少年的脖子上啃咬下去。他张嘴的时候,宁小闲分明看到了四颗极明显的尖牙,锋利但细薄,像是剃须刀片,且上面两颗尖牙比下面的更长。

        他啃下去时,少年的四肢抽搐了一下,看来在昏睡中也感觉极痛苦。这妖怪伤人却不像她想象那样的让血水流得到处都是,而是紧紧吸走吞掉,看来这血液对他来说非常宝贵。

        一时之间,这安静的小巷子里,只有少年低弱的**声,和这怪物“咕嘟咕嘟”大口喝血的恐怖声响。

        宁小闲缩在拐角的阴影里不敢再看,听着这可怕的声音,只觉得浑身的血液也要跟着凝固起来。

        这是她来到异世之后,见到的第一个野生的妖怪,见到的第一幅妖怪吃人的场景,比她想象过的还要可怕。眼看着同类被妖怪这样啃食,生命力渐渐流走,自己却束手无策,还要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那滋味实在令人永生难忘。

        她突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恐惧。年幼时,夜半的房间一片漆黑,她躺在床上瞪住衣柜的大门,总是疑心里面会跑出一只怪物来。现在,她就独自窝在一片阴影之中,面前却真有一只吃人的怪物。并且她和这怪物之间的距离,只有短短的五、六丈而已!

        她得紧紧咬住下唇才不会让上下牙打架。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那种源于本能的恐惧,紧紧攫住了她的心房,让她心如擂鼓,怦怦跳个不停。

        “宁小闲。”这是长天的声音,“这妖怪的耳力很好,你必须控制一下你的心跳,否则他很快就会发现你!”

        她知道,她当然知道!中学生物课本上都写了,蝙蝠主要依靠回声来辨别物体,面前的阿福又是一只妖物,耳力比起普通蝙蝠只强不弱。现在他还陶醉在鲜血的味道之中,但等他冷静下来了,听到旁边就有怦怦作响的心跳声,想不发现她都难!

        可是她就是害怕啊,害怕这种东西是人能自我控制的吗?!她不过就是个凡人,还是比本世界的凡人经历更单纯的异世人。

        长天似乎与她心有灵犀,轻叹了一口气,放柔了语调道:“莫要害怕,放轻松些,一切有我。”

        他的声音一旦放软了,就好听得不行,像清脆的玉石相击,却又带有几分陈酿的醇厚。而且他说,“一切有我”。宁小闲分明地知道,他虽坐在神魔狱中日日陪着她,但是不能出来帮她,可是听到了这句话,心里却莫名地一甜。

        “这只是个最低等的妖怪,我若在你身边,一个念头就能令它神魂俱灭,不值得你如此惊吓。”虽然说着“神魂俱灭”这样杀气重重的字眼,他的声音却如微风轻拂,令她不自觉地想到了第一次发现神魔狱的那个晚上,她躺在床上和长天说话,他的嗓音似乎就是那般温柔,“想想最美好之事,想想你最喜欢的东西,心境自然就能放宽。只待坚持到权十方赶来,你就赢了!”

        最喜欢的东西?她闭起眼来,试图想象舅舅家可爱的小狗,试图想象二虎稚嫩的身影,结果脑海中浮现的,居然是长天俊美的面庞!

        在第一次走下阶梯见到他之前,她从来不信世上能有如此俊美如神祗的男人,他的确就是她见过的最美好之事。从那时起,她就有意无意地躲着他,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去与他见面,因为太美好的事物反而令她患得患失。

        长天听着她的心跳变轻、变慢,渐渐回归正常,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为了给她压惊,他在说话时动用了神通之力,缚龙索愤怒地勒得更紧,他却不在乎。

      第37章 救兵终于到了

        然而宁小闲的心灵之坚韧,也实在令他有几分赞赏。第一次见到妖怪吃人,莫说她这样的弱女子,换成个大男人只怕也会惊呼着夺路而逃,她却还能平抑心跳,继续观察。

        外头的妖怪似乎用餐完毕了,抬起头轻呼了一口气,恋恋不舍地把唇角的血珠子也舔了进去,似乎回味无穷。

        宁小闲强忍恶心仔细观察,发现那少年虽然陷入昏迷,但胸膛还在规律地起伏着。他没死!只是脖子上的四个血洞太过骇人,这儿的血腥之气也太浓了。

        更惊奇的一幕出现了,阿福居然扎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入了少年的口中!才滴了几滴,少年脖子上的伤口就止住了血,随后慢慢收缩起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待到几十息过后,他的脖子看起来就完好无损,并无一点儿外伤!

        宁小闲心下骇然!这蝠妖居然还有这一手本事,只要他不将一个人的血抽干致死,就不易有人发现他的猎食行动,当真是好手段啊!可是县东和县南的那两具尸体又是怎么回事?他喝得根本停不下来,所以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她正思忖间,阿福却诡异地自言自语:“这血里加进了补药的味道就是香啊。可惜这血牛是他们的,只能偷偷喝几口!不过瘾、不过瘾!”

        他旋又咭咭笑道:“不过没关系,这里还有小点心可以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得饱饱地!”话音未落,一双猩红色的眼睛就往宁小闲藏身的方向瞄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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