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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的情景她已经看到了,鸳鸯是她的大丫鬟,生的美貌,身上穿的,头上戴的,都赶得上庞涓了,这沈天厉居然看都不看一眼,更让她欣赏了。
就吩咐道:“走吧,赶上沈天厉,我亲自会会!”
第247章 只要媳妇儿相信他,什么都好!
沈天厉刚拐进走向自己家的胡同,准备等媳妇儿,就听到后面传来命令:“沈天厉,站住!”
沈天厉皱了皱眉头,不亏是兄妹,都如苍蝇一般惹人厌!
他今天必须把庞鹊快点打发了,不然,让媳妇儿看见了,还以为他沾花惹草呢!
却没有想到,今天除了庞鹊,还有其他人。
纳兰月凝走近了才发现,沈天厉比她看到的还要高大,皮肤虽然黝黑,可是她知道,一个猎户不是在山上跑,就是在土地里转,不晒黑才怪,只要多在屋子里待着,慢慢变白,一定会更加的隽秀逼人。
“沈天厉,这是我表姐,纳兰月凝。纳兰家你听说过吧,天下第一皇商,而且我表姐的姑姑还是皇妃!”庞鹊抬着下巴高傲的说道。
纳兰月凝虽然不悦庞鹊这傻子把自己的身份都透露出来,可看到沈天厉面无表情完全不震惊的时候,不仅没有恼怒,反而更加欣赏沈天厉了。
毕竟还没有哪位公子听了她的身份之后,不变色的。
纳兰月凝向前走了一步,规规矩矩的福了福,带着得体的微笑,叫道:“沈公子!”
沈天厉知道纳兰月凝,他调查过纳兰承泽,根据钢叔给他的情报,这女子应该是纳兰承泽同父异母的妹妹,庞洮名义上的表妹。庞家的养女,也就是庞洮的小姑,现在是纳兰承泽的继母,庞洮能够在邺荣县横着走,就是靠纳兰家的关系。
所以,他对纳兰家仅存的一点好感都没有,冷淡的问道:“不知道纳兰小姐有何事?”
“沈公子气质轩昂,聪慧绝伦,在庆骅镇这个小地方着实委屈了公子,我家同博传学院有些关系,若是公子愿意,可以去博传学院读书。”
博传学院是大昌国最为有名气的学院,是个学子,都想去博传学院就读,她相信,自己抛出这个橄榄枝,沈天厉一定会接的。
而且到了邵丽府,就是自己的地盘了,她要是想见沈天厉,也方便很多。
“多谢纳兰小姐抬爱,不过我觉得庆骅镇挺好的!纳兰小姐若是没有其他的事,我就告辞了!”沈天厉说完,就准备离开。
纳兰月凝没有想到沈天厉居然会拒绝,向前一步说道:“沈天厉,你可知道,博传学院是凌家所创,里面不仅有凌家时代的著作,还有许多凌凡大儒的著作。多少学子做梦都想要去博传学院,沈天厉,这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你要好好把握呀!”说完,看了沈天彦一眼,微微抬着下巴说道:“你要你愿意,你弟弟也是可以去的。”
柳叶走出家门,就看到胡同口站着几人,她一眼就认出小相公和小叔子。
她听说小相公在镇上很受欢迎,镇上不少女子借着接兄长,到学馆门口看沈天厉,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追到家里来了!
走向前,听到对方说让沈天厉去博传学院,瞬间全身都防御起来,疾步走过去,挽着小相公的胳膊,笑着说道:“多谢这位小姐的好意,如果他们自己有本事,自然回去考试,如果没有,他们学业不精,即便到了博传学院,也脸上无光。而且,我相公是有家室的人了,两位小姐一看就知道出身不凡,很着重脸面。虽然这脸面也可大可小,可厚可薄,甚至可有可无,不过还望两个小姐慎重选择,别学那些不知礼义廉耻的人。”
“就是,我以后自己会考试博传学院的,不用你介绍。你们赶紧走吧!”沈天彦向前一步,厌恶的说道。
当着嫂子的面勾引大哥,真是可耻!
纳兰月凝听到柳叶不仅宣誓【创建和谐家园】,还骂自己不要脸,不知廉耻,俏脸涨的绯红,正准备发怒,突然嘴角一抿,满是同情的看着沈天厉说道:“我自然不同一个傻子一般见识。可怜沈公子仪表堂堂,本来有无限前景,却被一个无知的女人当误了。沈公子,你若愿意去博传学院,可以随时去春风楼带信,或者去庞家,我随时恭候你。告辞!”
看到那女子离开了,柳叶看了沈天厉一眼,松开他的手臂向家里走去。
沈天厉急忙跟上,笑着问道:“媳妇儿,你怎么在家?”
柳叶斜视了他一眼,嘴里含着酸,“我要不在家,还不知道沈公子如此吸引人,都追到家里来了呢!”
沈天厉看了沈天彦一眼,沈天彦却当作没有看到,慢悠悠的走着,甚至还煽风点火的说道:“大嫂,那个庞鹊总是在学馆门口等大哥,这个纳兰月凝倒是今天才来的,不过比庞鹊更不要脸,开口那意思就是仰慕大哥,让大哥去博传学院去。”
看到媳妇儿的眼刀飘过来,沈天厉冷声说道:“沈天彦,先生今日布置的任务你可完成了?”
“是呀,我在学馆就完成了。先生还夸我聪明呢!”沈天彦得意洋洋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正好,我过会儿抽查你的功夫练的怎么样了?”
一听大哥抽查他的功夫,沈天彦瞬间不高兴了,明明他这么努力了,白师兄还说,他年级小,练的更快,可为什么大哥现在比他厉害很多,还吊打他!
现在大哥的语气好凶呀,肯定过会儿虐他,他还是赶快回去的好。
“不用了大哥,我才想起来,先生让我写的大字我还没有写完呢。我还要去写大字。”
看到沈天彦一溜烟的跑了,沈天厉这才拉着柳叶的手,将她拉到怀里,认真的看着她说道:“媳妇儿,你要相信我!”
柳叶自然相信沈天厉,可是看到那些女子围绕在小相公的身边,忍不住生气。
现在小相公已经黑了,可是还招蜂引蝶,以后去了邵丽府,那里人杰地灵,专出美女,如果有人像庞鹊一样不知廉耻,她岂不是要天天掉在醋缸里?
不行,小相公要再丑一点,才安全!
沈天厉见柳叶看着他,却一句话不说,心中七上八下的,却同时有种无力感,媳妇儿居然这么不相信他,他该如何是好?
要不要把脸划花了?
不行,媳妇儿可是最看重自己这张脸的!
“媳妇儿,你要……”
“我相信你!”柳叶突然打断沈天厉的话,拉着他一边往家里走一边说道:“后天就是端午节,明天你们是不是沐休?我们回村里吧!给大家带回去些糯米和红枣,让大家也些包粽子吃。”
沈天厉听媳妇儿这么说,点点头,嘴角带着笑意:“好,听媳妇儿的!”
只要媳妇儿相信他,什么都好!
第248章 情侣香囊
第二天,沈天厉和柳叶买了不少的糯米回村里,又上山打了一头野猪,一斤肉五个铜板还送一斤糯米。等村里都买完了肉,就带着剩下的肉回来镇上。
一家人坐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包粽子,用槲叶包的粽子很是好吃,不过要煮好后,放一晚上,才更入味。
第二天夫妻两人早早出了房间,就闻到院子里淡淡的艾草味道,只见每个房门上插着艾草蒜,今天秋菊等人也起得很早,大家约好了一起去河边洗脸。
传闻,月宫嫦娥夜间将杵的药洒入井河中,用此水洗脸煮饭可治百病,辟邪驱毒。
柳叶虽然不信,可也陪着大家体验了一把,此刻,星辰还未退完,已经有老老少少相继来到江边,认认真真地洗漱着,满脸的虔诚与喜悦。
柳叶一家在河边洗好脸,回去开始练剑的练剑,看书的看书,做饭的做饭。
端午节早饭很丰盛,有粽子,鸡蛋还有大蒜油条,烙饼,吃过早饭,才把自己准备的香囊拿出来,一人一个。
只是到了沈天厉这里,却没有了!
“呵呵,哥,你看嫂子都没有给你准备,一定是把你忘了,嫂子还是对我最好!嫂子,你帮我把香囊给我带在腰上吧!我以后天天带着!”沈天彦看了自己的大哥一眼,带着幸灾乐祸语气开心的跑到柳叶的身边,炫耀的说道。
沈天厉淡淡的看了沈天彦一眼,一边站起来,一边语气清冷的说道:“也就小孩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说完,就走了出去!
同样收到礼物的柳树全等人,愣了一下!
他们也喜欢怎么办?
沈天彦看到嫂子给自己带上了,很是开心,大哥就是嫉妒,嫉妒嫂子不仅给他坐了香囊,还给他带上!
再说,他本来就是小孩!
柳铭看了看姐姐低头给沈天彦带香囊的温柔样子,想起以前,每年端午节,姐姐也会在给他做个香囊,亲自给他带上的。
唉,今天恐怕不会了!
这么多人,他也不好意思让姐姐带,毕竟自己是大人了!
柳叶又同家人说了一会儿话,去书房没有找到沈天厉,就去看了看孔茂瑛母子,刚从他们院子里出来,就被人揽着腰劫持了!
什么话都没有,先是一阵狂吻,吻的柳叶瘫软在沈天厉的怀里,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他带到了树上,而且小相公的俊脸紧绷,一看,就知道不高兴。
柳叶笑了笑,这家伙,还说小彦是小孩,自己的性子也没有多成熟!
靠在他怀里,从空间拿出两个香囊,幽幽的说道:“我本来做了一对情侣香囊,我一个,相公一个,然后我们为彼此戴上,现在可惜了,有人嫌弃说只有小孩才喜欢这花里胡哨的东西,看来,只能扔了!”
说着,就松开了手。
两个香囊瞬间落在一个骨节分明的大手里。耳边还是男人冷冽的声音:“谁说我不喜欢了!”
抬眼见一个香囊是暗红色,一个香囊是宝蓝色,虽然颜色不一样,可绣的图样却是一样的,一侧是两条相交的垂柳,一侧是相依的翠竹。
他很是喜欢,嘴角不由的勾起了笑容,声音也变得柔软。“帮我戴上!”
柳叶笑着接过,系在他的腰间。沈天厉看了看自己的香囊,也帮柳叶系上,系好之后,还故意把两个香囊放在一起,相互依靠着,就像现在的他们一样。
沈天厉低沉的闻着柳叶说道:“叶儿,我喜欢这个情侣香囊。不过,以后,只准给我带香囊!”
柳叶眨了眨眼睛,对着这个小心眼的男人有些无语,调皮的问道:“如果我们有了孩子,怎么办?”
“原来叶儿这是想要孩子了呀!看来是我不够努力!”说着,吻上她的唇,然后越来越放肆。
柳叶……这男人脸皮厚的居然这样曲解!
柳叶根本挣脱不开沈天厉,而且两人还在树上,见他越来越无所忌惮,柳叶觉得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急忙带着他进了空间。
柳叶下午才去医馆,还好今天并没有多少病人,不过她也没有闲着,教黎药香怎么把脉,并让她把店里的人所有的脉象都摸一遍,然后再同她说各个阶段的脉象有何不同。
一天一晃而过,柳叶让黎药香暂时跟着杜大夫,她则请了假,带着沈天厉沈天彦和柳铭,白煦晞和孙亮回翠山村割麦子。
到了翠山村,村民把沈天厉家的麦子割了一半,柳叶感激的谢了大家,然后带着一帮帅哥开始割麦子。
白煦晞虽然以前没有割过麦子,可是采药还是会的,简单一学,就说道:“天厉,师妹,不如我们比赛怎么样?”
“好呀,好呀,我们比赛,我最会割麦子了。”沈天彦笑着说道。
“好,不许用内力。单独用手法,看谁最快!”柳叶笑着说道。
只有孙亮最惨,他一没有内力,二没割过麦子,大家都割完了,他还在后面奋斗着,不过,还好,小师姑丈有良心,帮他把麦子割完了。
沈天厉家的院子大,而且麦子已经干了,可以用石磙碾了,不过翠山村就这么一个石磙,大家要轮着用,还不如自己用木铲拍。
柳叶想了想说道:“不如我们自己碾吧!我们比脚法,看谁的脚法快,碾麦子最快。先说好,要是把麦子碾碎了,就是输。输了的人,晚上回镇上,罚他背着孙亮回去。”
“大嫂,不公平,肯定是我脚法最慢。”沈天彦堵着嘴说道。
那他岂不是要背孙亮哥哥了?
“小彦,碾麦子脚法快慢没有关系,要看用内功的力度,要是重了,麦子容易碎,而相对来说,小彦和铭铭的内力浅,还最不容易碾碎呢!”
沈天彦听嫂子一说,就开心了。
而且嫂子给他堆的麦子也最少,嫂子果然最喜欢他了。
白煦晞没有想到内功高还有弊处了,他却不相信,结果他的麦秆弄走之后,麦粒碎的居然是最多的。
“哈哈哈,白师兄,看来你要背亮哥哥回去了!你看你,麦子碎的最多!”
白煦晞满脸的无奈,对上众人的眼神,笑着说道:“你们放心,下次,我保证一粒麦子也不会碎。”
可惜说的轻巧,白煦晞发现,做起来却不容易,内力用大了会把麦子碾碎,小了麦子不出壳,他果然还没有小彦和柳铭做的好。
应该说,除了用木铲打麦子的孙亮,其他人都没有两人做的好。
即便也是沈天厉也碾碎了不少麦子,可是人家很快就找到了技巧和力量,也只有他碾的最差。
不过,半天的时间,四亩地的麦子总算被他们碾完了,趁着天没黑,他们把麦子装好,准备带到镇上晾晒,也不用每天回翠山村。
回去的路上,白煦晞要背孙亮,吓得他急忙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