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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丽首发热文】灵泉修仙:农家崽带着全家养妖怪林初一周易-第3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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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跟人掐架,陈氏可算是得了马老太太的真传,虽然平时偷懒耍滑老太太不待见她了点,可要说家里几房不公平对待,还真没有。

        “马氏,看看你娶的好儿媳妇,一个晚辈竟然对着长辈说三道四,要我说,合该休了,老三,老三呢?这个媳妇你不管了?”周氏扯着嗓子冲屋里喊。

        林永平虽然老实,但不蠢,方才从后门一露头就看到周氏在,转头就又出去了。

        不是他不管老娘媳妇,其实这个时候ꎭ꒒ꁴ꒒他们做儿子的不在,他娘更吃不了亏。

        马老太也呸了一声,“我的儿媳妇还用不着你来教训,你算个什么东西?你是没儿子还是没儿媳妇?管闲事都管到别人家来了,真是癞蛤蟆找蝌蚪,搂着别人家娃不放手。”

        骂完她又转头骂陈氏,“你跟她说甚?她听的懂人话吗?你还不赶紧去做饭,还要我婆子做好伺候你们怎滴?”

        林初一眯着眼,嗯,这回合老太太胜!

        带着个脸皮子薄辈分又小的出来,大伯奶吃亏啊。

        马老太一扭身带着儿媳妇们进厨房烧火做饭去了,徒留周氏原地瞪着眼,胸口不断的起伏,直喘粗气。

        眼看要一口气喘不上来的时候,平日里性子软蔫的刘氏出来补了最后一击。

        “伯娘啊,您还是快带月兰回去吧,我们住在山下,你们一会儿回去还得经过半个村子,月兰也大了,这会儿……怕是要被不少人看到的,这几日,还是别让她出门了。”

        都说老实人说话实在,但也最伤人,偏偏刘氏眼中流露出的真情实意不似作假,如此,才更戳人肺管子。

        林月兰瞧不上林翠儿的破烂衣裳,周氏更不可能拉下脸来去向马老太要身衣服,最后,还是周氏脱了外衣套在林月兰身上,两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了。

        她们一走,院子里的气氛立刻松快了不少。

        “大郎啊,没柴了,去外面抱点柴火进来。”厨房传来老太太的吆喝声,语气淡定,无波无澜,仿佛方才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

        林家大郎,立刻从林永新的屋子里跑出来,应了一声,抱柴去了。

        回来时,十四五岁的少年窘迫地对跪在门口的林永茂道,“爹,你往边上挪挪,挡着门了。”

        林永茂当然知道自己挡着门了,他故意的。

        “大郎啊,你去跟你奶说说,你大伯奶没什么坏心思,她就是过来看看。你看你奶这事办的,怎么还吵上了?还泼人月兰一身水,姑娘都那么大了,真是……”

        林永茂碎碎念没有念完,林大郎已经抱着柴直径离开了,绕了一圈走的后门。

        翠儿姐只比月兰小一岁,他爹永远只会为别人考虑。

        马老太本就有气,再被周氏过来恶心了一下,原本只是说说的话做实了,林永茂果然没吃上晚饭。

        饭桌上,马老太掌勺,一人一碗野菜粥,大人一人两个苞米面馍馍,小孩一人一个。桌上无油少盐的一盘青菜,一盘野菜,这就是林家人的晚饭。

        林初一将馍馍掰开,只啃了一半,扯淡吧,这还是在家里人下地干了一天活的情况下,搁在农闲时,晚上就只一人一个馍馍兑着白开水,吃完喝完躺炕上就睡。

        食不言寝不语是大户人家的行事作风,但在林家是不存在的,林家所有的事都是在饭桌上说,要是能气的一两个人吃不下去饭,那就更好了。

        一人一碗野菜粥后,锅里只剩了个底,马老太兑了点水烧ꎭ꒒ꁴ꒒开,倒进木盆里喂狗。还特地将狗盆搁到了门口处,意思不要太明显,喂狗都不给你吃,个白眼狼。

        刘氏于心不忍,却又怕马老太发火,她只吃了一个馍馍,另一个趁老太太不注意塞进了袖子里。

        “娘,我这个也不吃了,给爹吧。”大郎悄声将馍馍递给刘氏,却被刘氏拒绝了。

        “你正在长身体,你吃你的,让翠儿姐省下来半个就成。”

        林翠儿喝粥的动作一顿,垂下的眸中闪过一丝落寞,她将馍馍掰开半个给了刘氏,干涩的笑笑,“哥,你吃吧,我是女孩子,我吃的少。”

        林初一默不吭声的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小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人的出生不可选,可错误的随波逐流只会让自己越来越糟糕。

        晚上洗漱后,林初一一骨碌爬上了炕,这里男女七岁不同席,更别说同炕了。林少泽小林初一岁多,原本是该分床分屋的,可还是那一句,没那个条件,都是穷闹的。

        马老太不准大郎和林少泽去林永新那屋睡,说是会影响林永新看书。

        林初一娘三儿就横着睡,方岚睡中间,好在炕足够大,再睡两个也宽裕的很。

        “娘,姐,四叔今天开始教我们四书五经了,还说说等明儿从书院回来要考。”林少泽挠了挠头,他其实对考功名不太上心,他跟林家宝都认为,读书这种事,家里有一个行的就好了。

        林初一从身上摸出个鸡蛋,她看到林少泽吃饭时也藏了半个馍馍,“给,吃吧。”

        “姐?”林少泽瞪大了眼,“奶早上给你的鸡蛋,你怎么没吃,那你今天饿着了没有?”

        林初一摇头,将鸡蛋递给林少泽,又将半个馍馍给了方岚,“娘,吃。”

        刚来那会儿,林初一根本没有这种管他人吃没吃饱的心思,可人心是肉长得,受不住别人一味的对她好。只是半个馍馍而已,她看不得小孩饿着肚子,还一脸献宝的往她手里塞东西。

        甚至她都动过将神魂养好后,一走了之回归大山的打算。

        后来渐渐的,她嫌弃这种生活的同时又开始享受,享受这种吃糠咽菜却也觉得安逸的日子。

        “我吃了肉包子,我不饿。”她还和翠儿姐一人吃了半个烤玉米。

        林初一平时并不怎么愿意与人沟通,以前是魂魄受了损伤,整日里浑浑噩噩,太过疲惫。

        现在是习惯了,她一般看热闹的时候比较多,别人问一句她才会回上一句,赶上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时,也会主动说上两句,就比如傍晚告状似的那句吐槽。

        她傻吗?她其实也不知道别人为什么会觉得她傻,至少她自己认为自己很正常。

      第5章 想吃肉啊

        林少泽小眼神晶亮,虽然小身板瘦巴巴的,穿着一身补丁落补丁的粗布衣服,耐不住他长相随了方岚,一张小脸十分清秀,就是有些营养不良。

        “姐,肉包子好吃不?”小孩舔了舔唇,并没有因为姐姐ꎭ꒒ꁴ꒒吃上了更好的而嫉妒,“四叔真好。”

        方岚坐在油灯下缝补衣服,闻言应了一声,“嗯,以后长大了,要对你们四叔好点。”

        在方岚眼里,马老太的无心之举,林永新也并不欠他们母子三人什么。况且她更不认为自己的女儿傻,这丫头心里有数,只是不愿意说,如此也好,老太太心里愧疚,也不会拘着她。

        血脉相连,自己的女儿自己清楚,这丫头聪明着呢。

        林初一冲方岚点了点头,才回林少泽的话,“好吃,可香了,下次四叔再给买,我留着给你吃。”

        林少泽立刻摆手,“不用不用,姐姐吃,以后少泽长大赚了钱,天天给姐买肉包子!”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娘也吃,我们三儿一起吃!”

        林初一心中叹息一声,可怜的娃,以为肉包子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吗。

        方岚却是心中一紧,油灯映照下,她的脸明暗不定,唇紧紧的抿起,最后又艰涩的扯了扯嘴角。

        至少,对于这两个孩子,她从没有后悔过。

        跟林少泽一起默默为将来打了气,林初一一翻身,面朝上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脑深处浮现一个大大的“肉”字,不得不说,吃过肉包子后,一凉就梆硬的馍馍更难以下咽了。

        五年了,她还是在每年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猪肉炖酸菜,还是一锅酸菜,只有几片肉的那种。

        神魂已经养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进山一趟,找点能让她吃上肉的东西回来了。

        进山是需要理由的,不能说是跟人去挖野菜。

        她明天能上山挖野菜,后天马老太就能让她下地掰苞米。

        她也不是偷懒不想干活,就是魂魄还没有完全养好,被太阳晒上一整天的滋味不太好受。

        第二天一早,吃完饭后林家人照常下地,林翠儿是最后走的。将家里所有人的衣服洗完晾上,又喂完鸡鸭,歇了一会儿才去了地里。

        喂鸡时,林翠儿还疑惑了一下,她昨天撒的烂菜叶还在,一点没少,给她吓一跳,不能生病了吧?

        好在鸡鸭的精神看着都挺好,林翠儿等着拿水下地,也没有细想,匆匆扔了几把菜叶,给两个水壶灌满水就出门了。

        林初一坐在门口,捧着下巴跟大白对视,林翠儿临走时给她兜里塞了几个野果,应该是昨天摘回来没舍得吃的。

        “大白啊,这家人对我都挺好的是吧?”

        大白看她一眼,歪了歪脑袋趴到了地上。

        “你说我是不是该投桃报李,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些?”

        大白呜咽了两声。

        说什么胡话呢,你就是吃不了生活的苦。

        “明天我们进山吧?”

        大白又看她一眼。

        不要,做梦,山上的野菜都是它的。

        可怜的大白,一年前不知道被大黄从哪拐回来的,断奶后就跟着大黄过苦日子。

        饥一顿饱一顿,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吃顿饱的,后来林初一给它喂了灵泉水,越长大是越有灵性。

        满村子祸害别人家的菜ꎭ꒒ꁴ꒒园子,被人围追堵截逮着打了一顿,腿好了后就带着它娘满山头的找野菜。

        说实在的,至今为止,大白还没开过荤,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只肉食动物。

        至于大黄,很多时候大白啃野菜它就站一旁看着,不饿急眼了根本不吃。

        弄得大白还挺不解,怎么,咱家不就是天天吃这个吗?

        至于野鸡野兔子?大黄看到过许多,可它体力不支,追不上。

        大白是,吃饱找个地方睡一下,追那玩意干什么?不够费劲的。

        狼本来就是极聪明的兽类,再加上灵泉水的作用,大白如今的智商跟个三岁孩子一般。

        智商高的好处就是灵活聪明,有思维爱凑热闹,还八卦。

        坏处也有,太过入乡随俗,它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吃素的。

        可以说大白是将入乡随俗这四个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林初一指了指脚边的大黄,苦口婆心的劝大白,“你娘都十一了,你不想它在有生之年,吃上一顿肉吗?”

        狗活到十一岁算是久了,又经常吃不饱,若不是林初一的灵泉水养着,大黄的身体必然不会像现在这么健硕。

        但它毕竟年龄大了,灵泉水对它来说只能改善体质,已经起不到开智的作用,当然,养了这么久,它也能听懂一些话的。

        其实她也并不是非要大白跟着,她有私心。

        一来是大白对山上比较熟悉,若是让它熟识了那些带着灵气的药草,以后非必要,她就不用天天进山了。

        二来,若是能遇到其他狼群,把这货踢过去让它恢复一下狼性,以后培养起来也算是有个用处。

        不然一只一天到晚只知道满山头找菜吃的狼,就算它成了精,也不会出息到哪去。

        大白不知道林初一的打算,扫了扫尾巴,跑了。

        林初一又在家呆了一天,林翠儿每过一个时辰就回来装一次水,每次临走前都交代她乖乖在家里待着,不要乱跑,让村里的孩子看到,又该挨欺负了。

        林初一闷闷的点头,她们家在山脚下,这一天到晚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哪里来的熊孩子。

        太阳渐渐偏西时,林永茂回来了。

        今天倒是没去周氏那边,早上去镇上上工前,老太太吩咐让回来就下地,不嫌累就干活,有的是活让他干。

        林永新今日睡书院,没有回家。

        晚上吃【创建和谐家园】,林初一听到了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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