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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来的时候,何岸就躺在他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想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何岸任何回应。
于是,何岸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何岸迎来了凶猛的【创建和谐家园】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创建和谐家园】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但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创建和谐家园】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也只有夜晚。
白天,他依然是与何岸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何岸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青年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Alpha。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还是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房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何岸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创建和谐家园】的Omega怎么能离开自己的Alpha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何岸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都不得而知。他的记忆只从每天的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就看到何岸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瑟缩在过道角落里,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抱进怀里吻很久才能暖过来。
到后来,何岸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郑飞鸾连一支也没给何岸喂过。
为了保持肠道洁净,【创建和谐家园】期的Omega无法摄入固体食物,连半流质都不行,唯一的热量来源只有浓缩营养液。而郑飞鸾恰恰处于寻偶期,智力残缺不全,根本照顾不好Omega。直到第三天,程修来接人的时候发觉何岸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何岸嘴里。
任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创建和谐家园】期,居然真的在何岸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何岸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的Alpha父亲从国外归来,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何岸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一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何岸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激动得狂甩尾巴。店长大叔挂上“营业中”的灯牌,拎起一袋【创建和谐家园】开始放饭,还没喂几只,门铃作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这个点来客人?
“爱宠城堡”门面小,地段差,做的又是洗澡、吹毛、临时寄宿的小本生意,连待售的猫狗都有大半是捡来的,算不上高端宠物店,客流量向来少得可怜,更别提工作日刚营业就有人登门。
店长大叔正想着是哪位熟客来了,一转身,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Alpha。围巾大衣,肩头落着一层碎雪,个头挺拔,表情端肃,往那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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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创建和谐家园】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说:“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Alpha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me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me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me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不是三点水的那个河,是人字旁的。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经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mega,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me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性别,不是Omega……”
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是不想收的。Omega嘛,体质弱,还有【创建和谐家园】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本来差一年就能毕业了,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这孩子聪明,从外地考进的渊江大学,读的还是最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商科?
郑飞鸾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mega的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竟然还耻笑过何岸的学历。
如果没有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他们之间,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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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岸这孩子,赚起钱来太拼命了,有时候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他就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就怀孕了。怀孕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也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可怜这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不得不逼自己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店主大叔摆了摆手,重重的一声叹息,“后来祸不单行,听说是惹到了渊江的哪个大人物,有权有势的,不许他在这儿住了,就连夜搬走了……走了以后没再回来过,开始还给我打电话,一次两次的,慢慢就没声儿了,也不知道他那孩子生下来没有……”
两人正说着话,内侧的一扇门突然开了。
老板娘探出头来,戒备地瞥了郑飞鸾一眼,伸手一招,把店长大叔给叫了进去。
随即,屋里起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老板娘有一副穿透力极强的亮嗓子,穿透门板传了出来:“你疯了吧,没闻着那Alpha身上的味儿吗?以前何岸身上什么味儿,是不是一模一样的?还跟人抱怨,说何岸的Alpha不照顾他,炖点猪脑补一补吧,外头那个就是让何岸怀孕的【创建和谐家园】!他自己的Omega,怀孕了不闻不问,人丢了跑这儿来打探消息,你知道他安的什么心,就敢口无遮拦全往外说?万一他回头把何岸找出来弄死了,你说你造不造孽?!”
屋内霎时一片死寂,屋外静得落针可闻。一声声责骂如同耳光掴在郑飞鸾脸上,让他难堪得无地自容。
他被钉在了原地,嘴唇微张,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不久,店长大叔推门出来,已经换了一副态度,之前那股热络劲儿全没了,客套地对郑飞鸾说:“对不起啊,何岸那孩子的事,我们知道的也不多,您问问别人吧。”
说完拿起桌上那叠钞票,原封不动还给了郑飞鸾:“这钱我不能收,照片……也麻烦您归还吧。”
“抱歉,打扰了。”
郑飞鸾接过钱,归还了何岸的照片,很是勉强地朝店长大叔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宠物店。
他没有驱车离开,而是穿过马路,迎着风雪去了对街的住宅小区。
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凌乱,拥堵,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们,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被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
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四胞胎兄弟并排站着。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之前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所以……你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吗?”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收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一览无余。
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一段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