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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几个姑娘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慕思娇。
原来当丫鬟这么惨啊!
“前段时间我去城里找我姑妈,正好看见一对来姑妈店里买东西的小姐和丫鬟,那丫鬟好像说错了什么话,小姐让她自己掌嘴,脸都打肿了。”
“好可怕!说错话就要被打成这样,要是犯了别的错,岂不是……”
慕思娇听着旁边的议论声,只觉面子挂不住。
“才不是。那丫鬟被打,是因为做错事情了。要是没做错,怎么会被打?李家可是做官的,最讲道理了,他们从来不随便打骂丫鬟。”
“哦。”慕思雨语气淡淡的:“那就祝你步步高升,早日爬上李家公子的床。”
“你!我撕烂你的嘴。”慕思娇被戳破心事,气急败坏地扑向慕思雨。
慕思雨朝旁边躲了躲,后退到自己的院子里,朝着慕思娇吐吐舌头:“这不是你心里想的吗?这些年你不嫁人,不就是为了这个?装什么大头蒜?”
几个姑娘低头闷笑。
本来他们还挺羡慕慕思娇的,但是听说‘丫鬟’这么惨,那点羡慕也荡然无存了。
如慕思雨所说,他们就算一辈子受穷,那也是良家子,不用给别人做牛做马。这样想着,还是像她们这样简简单单更快乐。
“思雨,听我娘说你的厨艺很好,我哥马上就要娶媳妇了,到时候要请村里人吃喜酒,你能不能帮我们一下啊?放心,我们家不会让你白帮忙的。”
“柱子哥要娶亲了?那好啊!到时候我一定帮忙。别的就不用说了,咱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点举手之劳不算什么。”
本来这几个女孩都是围着慕思娇转的。现在见慕思雨真的不像以前那样尖酸刻薄,而且还这样好说话,顿时有了几分亲近。
慕思娇一直是村里女孩羡慕的对象。她不用干太多的活儿,隔三岔五的有漂亮的花儿戴,身上的衣服也是最整洁干净的,连个补丁都没有。再稍微拾掇一下,那就是村里最好看的姑娘。不仅他们村,隔壁村都有好多小伙子围着她转,大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今日风向变了。慕思娇要去做丫鬟,村里的姑娘们本来还挺羡慕的,被慕思雨这么一解说,竟觉得慕思娇奇奇怪怪的,跟她们不是同路人。
慕思雨回到院落时,慕思娇愤怒地大叫一声,气呼呼地走了。
“你气人的本事见长。”陆轩在窗前说道:“以前遇见你这个堂姐,像个鹌鹑似的,一声不敢吭。现在倒是知道反击了。”
“谁让她来招我的?”慕思雨继续忙手里的活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回报之。不想被气,那就别没事挑事啊!”
慕思娇当天便跟着表哥去了城里。
蒋老太太到处说自己孙女要去享福了,以后每个月还有月银,那得意扬扬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慕思娇嫁进了大户人家,而不是去做丫鬟。
不过,在蒋老太太的眼里,慕思娇差不多半条腿迈进了富贵生活。在她看来,她孙女这么漂亮,做个姨娘不是早晚的事情?
“涵儿娘,你提的什么?”
童氏提着一篮子菜苗经过,从地里回来的妇人打着招呼。
“我开了一片荒地,打算去种些菜。”童氏有些腼腆,声音细如蚊,要不是隔得近还真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丧门星。”蒋氏从对面走过来。
童氏见到蒋氏,脸色白了白。
打招呼的妇人见状,连忙对童氏说道:“刚才看见你女儿去你家了,你快去看看吧!”
蒋氏本来想上前找童氏的麻烦,听那妇人这样说,咬了咬牙,恶狠狠地看着童氏小跑着离开。
要说以前的慕思雨,那就是蒋氏身边的狗,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在不一样了,那【创建和谐家园】不知道受了什么【创建和谐家园】,居然变成疯狗了,专门反咬他们。
“哼!老娘等着你们哭的一天。”
等她大孙子考上状元,当了大官,就把他们全部抓进牢里。
童氏回到家里,把菜篮子往旁边一放,拍了拍胸口。
“娘,怎么了?”慕正涵背着柴火回来。
童氏连忙接下来:“没什么。”
“姐让我们去她家里吃饭。”慕正涵说道。
“咱们就不去了吧?隔三岔五的去你姐家吃吃喝喝的,就算你姐夫不说什么,咱们也不能一直这样给他们添麻烦。”童氏迟疑。
“好像是姐有事情要说。”慕正涵把柴火搬进厨房里。
从厨房里出来,擦了擦汗水。
陆羿亲自来请,童氏和慕正涵还是去了。
当看见院子里叫得凄惨的那只野山羊时,慕正涵对陆羿的崇拜之情更加的热烈。
饭桌上,慕思雨提出明天一早要和陆羿进城的事情,麻烦童氏和慕正涵照顾一下家里。
童氏满口答应,那双眼睛里散发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光芒。
那种可以帮女儿的忙,没有成为女儿拖累的满足感,应该就是她这段时间缺失的。
陆轩撇了撇。
他在家里,哪里需要别人来操持?不过……
他也没有说什么。
童氏虽懦弱,但是不让人讨厌。慕正涵这个小子年纪轻轻受了不少苦,倒是让他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对他比对慕思雨的态度好多了。
翌日清晨,天未亮,陆羿扛起那头野山羊,慕思雨背起自己的宝贝盒子往镇上走去。
陆羿走在后面,一直关注着前面的动静。
上次进城时,慕思雨没走几步便累得停下来,今日倒是没有叫苦叫累,走得也挺稳的。
平时大家各忙各的,倒是没有留意她瘦了不少。瞧那身衣服穿在身上,竟松松垮垮的。
天亮时,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
“好累。”慕思雨找了个位置停下来。“你扛着两百斤的东西连气都不喘一下,太招人恨了。”
陆羿接过她的背篓,淡道:“多走几趟就习惯了。”
“还有多远啊?”
“嗯……”陆羿还没有说话,从后面传来说话声。
“子易兄!”一名男子叫着他。“好巧啊!咱们在这里遇见了。”
第54章 卖不掉你的,先卖我的
陆羿看着凑过来的男子,冰块脸没有任何改变,只‘嗯’了一声。
慕思雨从他简短的‘嗯’听出了敷衍和不耐烦,可见这人有多么不招他待见。
“这位是……嫂夫人吧?”唐明丛嬉笑。“还是第一次见嫂夫人,跟子易兄倒是天生一对。”
慕思雨挑眉看对方一眼。
天生一对?
她对这具身体的模样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和善的词。
“夫君,这位是你的兄弟吗?”慕思雨扬起灿烂的笑容。
陆羿:“……”
他看了她一眼:“同窗。”
“以前子易兄可是咱们书院的招牌。”唐明丛特意咬重了‘以前’两个字,讽刺的意思很明显。
慕思雨仿佛听不出对方的意思,笑容更灿烂了:“是吗?我夫君真是厉害。”
唐明丛的眼里闪过讥嘲。
村姑就是村姑,不仅其貌不扬,还这么蠢。
要是唐明丛前段时间见到原主,只怕就不会以‘其貌不扬’这个词来评价她了。
原主不仅肥胖,脸上还有许多痘,头发脏乱,邋里邋遢的,再看慕思雨现在的样子,身上的衣服洁净,头发梳得简单干练,脸上的痘也消失得差不多了,又瘦了一大圈,所以变成了‘其貌不扬’的样子。
“既然是夫君的同窗,那便是很好的朋友了。”慕思雨认真地说道:“既是如此,那怎么能你一个人扛着这么大头山羊,他在旁边干看着呢?”
陆羿脚步停下来,挑眉看着旁边一脸‘天真无邪’的慕思雨。
唐明丛嘴角抽了抽:“这个……”
“你刚才不是叫我嫂夫人吗?”慕思雨打断唐明丛的话。
唐明丛淡道:“呵,是啊!”
大家不是都这样叫吗?
就算再讨厌的人,见到了都得叫‘兄’,他们的女人当然就是‘嫂夫人’。
这是客套话,这女人是不是有病啊,听不懂?
“那夫君不能这样自私。”慕思雨抓住陆羿的手臂,严肃地看着他。“这位公子一看就是书院的学子,要是此事传扬出去,那对他的名声不好。”
直到走进城镇的门口,唐明丛都没有弄明白怎么就变成了帮陆羿抬野物的局面了。
他当时怎么不拒绝?
不,他想拒绝,但是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每当他要开口时,那女人就用各种理由堵住他的嘴,让他就这样稀里糊涂帮陆羿抬东西。
野山羊很大,又是活的,时不时的挣扎一下,弄得他单薄的身体越发的踉跄。
唐明丛咬牙切齿地支撑着。
既然已经弄成这样的局面,那就不能被人看偏了。要不然那女人又会用‘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眼神看着他。
陆羿高大,唐明丛比他矮了一个头,这样抬着大多数的重量都压在唐明丛的身上。没走几步,唐明丛的脸色就开始不对劲了。
陆羿嘴角上扬。
真是个不吃亏的女人。
偏偏又有些狡猾。
如果这样还看不出她和原来的那个慕思雨不一样,那他这神童之名就不配了。
“那不是唐兄吗?”
“那是子易兄吧?”
“他们两个怎么在一起?”
茶楼里,几个书生站在窗前正好看见这一幕。
他们回头看向方卓钰。
谁都知道钱中云和唐明丛是方卓钰身边的两条狗,方卓钰又这样嫉恨陆子易,现在看见唐明丛跟陆子易搅合在一起,那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