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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vip完结]我是否,出卖了爱情-第2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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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养母是个老处女(1)

      我没有父亲。

      我出世刚三天,便给亲生父母扔了,把我装进一个纸箱扔在马路边。我养母是卖青菜的小贩,天刚蒙蒙亮就赶去批发菜市场批发青菜,走到一个公共汽车候车亭附近,忽然听到了一阵阵气若游丝的婴儿哭声。我养母忍不住好奇心,走了近去看。是躺在纸箱里,又饿又冷,已经奄奄一息的我。

      我养母失声:“谁家的大人多缺德?怎么这样心狠,小孩子都快要冻僵了。”

      没有人回答她。

      那是初春的季节,天空中还飘着霏霏的细雨,凛冽的风像刀子般掠过面颊,寒冷刺骨。周围的行人很稀少,仅三两人路过也是行色匆匆,偶尔有车辆驶过,昏黄的车灯在茫茫清晨的细雨中一闪即逝。

      我养母于心不忍,把我抱了回家。

      养母好心地扶养我。

      养母生活也不容易,她是个侏儒,不够一米的身高,捡我回家的时候三十多岁了,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养母没有钱,身体也不好,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大概从小是在别人的羞辱目光中过日子,太压抑,脾气也不好,没有男人娶她。但养母待我很好,如亲生,尽管有时候心情不好,也骂我,甚至有时候还拿了棍子,满街的追了我打。但养母还是无怨无悔扶养我长大,供我读书,让我上大学。

      养母从来不叫我的名字,只是“女儿!女儿”地叫。我小的时候,她喜欢叫我“宝贝”,或,“心肝”。别人都说,酸死了,仿佛全世界就她一个人有女儿似的。

      养母姓丁,我也跟了她姓。

      养母的名字叫丁诺梅。我的名字叫丁诺拉。

      我略略长大一点后,去菜市帮养母卖青菜。

      那个时候,我已是美人胚子一个,我养母常常对来买青菜的顾客,很骄傲很神气地介绍我:“这是我的女儿,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是不是像了电影明星?”然后,我养母便在那些顾客的赞美声中得到了满足。

      仿佛,别人赞的是她,而不是我。

      我养母是个老处女(2)

      因为我长得漂亮,加上聪明伶俐,也有人专程上门来找了她,“矮姐,和你商量一件事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认识和不认识的,都叫了我养母为“矮姐”,而忽视了她的名字。那两个开着小车来,穿得很时尚,很漂亮的中年男女说:“矮姐,我们夫妻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很喜欢你的女儿,把她给我们养,我们给十万元给你。”

      十万元,对我养母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养母卖青菜,挣一辈子也不来十万元。

      谁料我养母抑眉倒立,一把大扫帚把他们赶出门去,“虎毒不吃儿!有哪个做母亲的卖自己女儿?别说十万,一百万也不给。”我养母严词拒绝

      有人提醒她:“她又不是你亲生的。”

      我养母说:“我女儿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也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那对想收养我的中年男女说:“既然你那么爱她,那你有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她跟你过日子,只是受苦的份。”

      我养母愣了一下。

      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走到了我跟前,蹲了下来,用了很伤感的语气,对只有五岁的我说:“女儿,告诉妈妈,你愿意跟他们去过好日子,还是愿意跟妈妈在这儿受苦?”

      我紧紧抱了养母,哭着说:“妈妈,我不要跟他们走,我要和你在一起。”

      “妈妈也要和你在一起。”养母也哭了,也紧紧抱了我。

      后来我长大了,我一直没有后悔。

      没后悔当年,我没有跟那对有钱的中年男女走。

      我大二还没有结束,我养母得了咽喉肿瘤,去了医院动了手术。手术没成功,感染了,从手术台下来的第三天,我养母便了咽气。临终前,养母拉着我的手,流着眼泪,哽咽着说:“女儿,对不过,妈妈以后不能陪你了。女儿,你一个人过日子,一定要记得,要学会自己爱自己,学会勇敢,学会坚强!”

      曾经恩爱甜蜜过(1)

      养母火化的那天,刚好也是烟雨迷离的季节。

      那如烟的雨雾,笼罩了天地,也朦胧了我的眼眸。我穿了很多衣服,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我还是觉得冷,身子像了悬挂在树枝上的最后一片秋叶,簌簌地发着抖。我一直哭,一直哭,由呜咽变得号啕,哭个昏天黑暗,死去活来。

      从今以后,我成了真真正正的孤儿。

      从今以后,我无依无靠。

      那个时候,身边有林朝辉,他把我搂在身边,紧紧地抱着我,为我抹去眼泪,安慰着我:“不要怕不要怕,天塌下来,还有我顶着呢。”林朝辉是我的校友,高高的个子,一张脸英俊得如传说中的罗马王子,笑起来的时候,酒涡衬雪白的牙齿,身上焕出着一种朝气蓬勃的阳光气质。

      林朝辉比我大二届,在新生欢迎会,对我一见钟情。

      他有惊艳的感觉。

      林朝辉说,我长得像他的梦中情人王祖贤,高挑的个,一头黑亮的长发,如瓷如玉般的雪白肌肤,双腿修长而毕直,一双桃花眼,性感而又迷人的嘴巴。林朝辉还说,我也和王祖贤一样,仿佛是活在云端里的女子,有一种薄凉的美。那种美,很可怕,充满诱惑,带着芬芳的邪恶,但却让人欲罢不能。

      林朝辉是学中文的,理想是做一位诗人。喜欢读徐志摩,常常对了我念: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心波……肉麻是肉麻,却肉麻得可爱。

      我们也曾经恩爱甜蜜过。

      印象最深的是,离我们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底下常年流淌着臭水的小桥,桥头那边有家露天的快餐店,我和林朝辉常常坐在那儿吃煲仔饭。有时候是豆豉排骨,有时候是海鲜,有时候是腊味,有时候是冬菇滑鸡,口味换着吃。

      偶尔有车经过,卷起一些尘沙。如果是北风天,那些尘沙便会朝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扬过来。往往是林朝辉护着我,我护着煲仔饭。尘沙过后,我和林朝辉便四目相对,你看我,我看你,然后便齐齐地扬声笑了起来。像了一对傻瓜。我们的笑声,朗朗的,满街流窜了起来,像了七月的阳光,那么幸福快乐的感觉。

      曾经恩爱甜蜜过(2)

      晚上,我们亲热地手拉着手,漫步在校园里。

      学校的夜景很美,四周围亮着五彩缤纷的灯光,不远处的高楼大厦有霓虹灯不断变幻着,宛如一道绚丽的彩虹。小路的两旁,种着高低错落的树木,在明晃晃的路灯照耀下,影影绰绰,远看像了深黑的青山,近看则像一幅浓重的泼墨山水画。

      我们走着走着,便憧憬着未来。

      “丁诺拉,知道【创建和谐家园】的圣湖吗?”林朝辉问我。

      我说:“当然知道。据说,【创建和谐家园】圣湖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两个相爱的人手牵着手,绕着圣湖走三圈,就可以在一起相守三生三世,相亲相爱三生三世。”

      林朝辉说:“丁诺拉,以后我们有钱了,我们也去【创建和谐家园】,好不好?我们一起拉着手,绕着圣湖走三圈,我们也要相守三生三世,相亲相爱三生三世!”

      我大着嗓门儿,高声说:“好。”

      “我喜欢江南水乡,我们有钱了也要去江南水乡,住在木做的楼房里,倚在窗边上,看月亮照在水里,听小楼下的河水潺潺。还有,我要在那木做的房子里,找个隐蔽的时候,用小刀偷偷刻下我们的名字。”接着,我又说。

      于是,林朝辉就笑骂我:“丁诺拉,你太恶俗,一点公德心也没有。”

      我嘻嘻笑,我说:“我不管,我就想我们的名字永远都要在一起,在哪都是。”

      我说这话的时候,林朝辉就看着我,一脸的柔情似水。而我也看着他,纵容着自己,溶进了他的目光里。林朝辉忽地伸了手,把我用力地拉到了他的怀抱里。我们在马路上,热火朝天地接吻着,那么肆无忌惮,不理会人来车往,不理会熙熙攘攘的人群,吻了个如醉如痴,天昏地暗。

      非常非常的不要脸。

      非常非常的少儿不宜。

      林朝辉说:“丁诺拉,我们这生这世都要永永远远在一起,知道不?我们这生这世,谁都不准离开谁,知道不?”

      我幸福地回答:“知道了。”

      杜守恒这个老土的中年人(1)

      往事,历历在目。

      但此时此刻,已人是物非。

      我叹了一口气。我觉得我很贱,一点骨气也没有,明明是林朝辉不要我了,我还死皮赖脸的想着林朝辉。而且每次想起林朝辉来,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剜了一下,疼得厉害,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

      我一直不是一个潇洒的人。

      我做不到,挥一挥手,带走一片云彩。

      看到我不言不语,郁郁寡欢,老好人杜守恒便安慰我:“小姑娘啊,男朋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人生嘛,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在附近几棵树上多试试。”这个比较老土的中年人,搞不懂非主流是什么东东,吃不惯麦当劳和肯德基,固执地认为去迪吧泡的人都不是好人,但他却学会了这么一句时髦话。

      我心情再不好,还是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

      杜守恒说:“这才对嘛,你看你,笑起来才漂亮。”

      我白他一眼:“我不笑的时候也漂亮。”

      杜守恒连忙点点头,“当然,当然!你不笑的时候也漂亮。不过小姑娘,你笑起来更漂亮,也更可爱。”杜守恒像讨好般的说。

      我又再白了他一眼,真受不了他。

      杜守恒“嘿嘿”笑。

      这个杜守恒,给人感觉,是一个温柔敦厚的男人。他的脾气老好,总是笑嘻嘻,像了笑脸菩萨,永远一副和气生财的样子。——偏偏杜守恒,又是做生意的。都说无商不奸。单单看外形,杜守恒并不像奸人。

      有时候,杜守恒也会哄人开心。

      尽管,他烦恼事不少。

      杜守恒妻子嫌杜守恒老土,嫌杜守恒闷,嫌杜守恒不够浪漫,于是便红杏出墙找不老土不闷又够浪漫的人去了。那间童装制衣厂,创始人原是杜守恒岳父,岳母去世得早,岳父也守得住寂寞没再娶一个,只有一个宝贝女儿,因此肥水留外人田,把制衣厂传给了女婿杜守恒。

      杜守恒这个老土的中年人(2)

      杜守恒也是做生意的人才,不负众望,把原来小小的制衣厂,发扬光大,不但规模翻了一翻,还增加了客户资源,购买了新的机器,招了不少的工人,把制衣厂管理得有声有色,财源滚滚进。

      如今,杜守恒和他妻子闹离婚,虽然他岳父早几年前归西去了,但他妻子说,那制衣厂是她娘家的,杜守恒别想霸占了去。杜守恒很不甘心,这些年来,制衣厂都是他一个人撑着,他废寝忘食,呕心沥血,容易么?两口子吵着吵着,便闹到了法庭。现在就等着法庭判决。搞不好,杜守恒是赔了夫人又折工厂。

      这回轮到我安慰他:“没了那间制衣厂,你可以自立山头,重新开一间。”

      “这是最坏的打算了。”杜守恒叹了一口气。

      “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怕什么?”我握着拳头,给他斗志。

      杜守恒苦笑:“小姑娘,你以为我还像你那样年轻么?重新开一间工厂,什么都得重头开始,失败与成功,还是个未知数。如今我已四十岁了,再拚搏奋斗几年,便是糟老头子一个了。”一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便不敢闯世界,人之常情。

      其实,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也算不得老。

      老的是心态。

      看看谢霆锋老爸谢贤就知道了。人家谢老先生,都人到七十古来稀了,给人感觉,还魅力四射,老当益壮。他儿子谢霆锋,才二十多岁,都没够他酷。

      不少男人,人到中年了,才是人生的开始,踌躇满志,春风得意,怀着一颗征服世界,征服天下所有美女的雄心。但这些男人之中,并不包括杜守恒。

      杜守恒整个人,是过去式。

      杜守恒是四十岁的人,七十岁的心。他和我说话,总是喜欢挂在嘴边,“到了我们这种年龄”,或“小姑娘,你太年轻”,有意无意的,就增加了他和我的代沟。也许,在杜守恒眼中,小他十八年的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姑娘。

      他是否变成了东方不败

      我没打算在杜守恒家住很久。

      到底,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到底,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不方便。只是我太倒霉了,失恋之前的前三天,我也失了业。

      失业的原因并不复杂,那个老板的小舅子,凭着自己是皇亲国戚,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喜欢为怀好意地拿了色迷迷的目光盯着我看,还喜欢暧昧地追着问我:“丁诺拉,今晚有没有空?有空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啊。”

      谁要和他看电影来着?

      他也不拉泡尿来照照自己长得怎样。矮小,瘦,皮肤黑,三等残废不算,还长了一副歪瓜咧枣的猥琐模样。就算我不应该以貌取人,要以德服人,但张口闭口都喜欢问候人家的女性家属,不是“他妈的”,便是“他奶奶”的,别说我有男朋友,就是没有,他也勾不上我择偶条件。

      想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下辈子吧他!

      那天快下班了,整个办公室就是我和他两个人,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的手肋突然的就碰了一下我的胸。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因为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那一抹得意。我顿时抑眉倒立,火冒三丈。到底还是忍不住,我冲了上前去,来了一招飞毛腿,狠狠的就朝了他命根子那个地方,重重地端了一脚。

      不知道他变成了东方不败没有。

      总之,那小子捂了他命根子,苍白着脸孔,像杀猪似惨叫了一声,继而滚到了地上哭爹喊娘。我不鸟他,“哼”了一声后,便扬长而去。

      这叫做恶人自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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