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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重生]我旁边的大侠是只狼作者:花见無-第2页  护眼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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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浓浓的剑眉,细长的眼睛湛湛有神,鼻梁秀挺,嘴唇菱角分明,还有着尖瘦的下巴。这相貌,无处不散发出英气豪态。皮肤虽不白皙光滑却极柔软。在记忆中,这身材虽不丰满但却十分高挑匀称。而我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头乌黑浓密的亮丽秀发,散开时直垂到膝盖上,直得像是拉过发一样。

        

        梳头时,因为撩起了厚厚的头发,我从镜中看见了自己的右耳处戴着的一只红色的耳钉。这只耳钉也是这两天才发现的,耳钉上镶着一颗血红色的晶莹剔透的物体,不知是水晶还是红宝石。但是不管哪样都很珍贵吧?事关这东西实在是太惹眼,我一再想把它取下来,却怎么也摸不到耳背,硬扯又怕把自己的耳垂也扯下来,最后只好作罢。

        

        我让疏瑶把我的头发用一条丝带扎成马尾,垂下一点鬓发遮住鲜红似血的耳钉,便跟着她出了房门。

        

        在路上,我再次思考自己的未来。之前的日子里,我每天躺在床上,一有时间就会想想自己可以有什么出路。每次见到疏瑶都会抓紧机会问她问题,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了解目前在自己身边的人。可是一日不到外面看看,就始终没有办法真正地掌握现在的形势,为此我一直都有些不安。这次谈话也许主人就会发逐客令,是时候再想想办法,为自己铺好以后的路了。

        

        正苦恼之际,走在前面的疏瑶在一个门前停下了,敲了两下门。

        

        门内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的声音就如阳光灿烂的冬日里的风,虽然温暖却似隐藏着冰冷:“进来吧。”

        

        疏瑶推门进入,抱拳道:“人已经带来了。”

        

        我很想抬头看看那个人,却碍于礼貌不敢抬头,想尽量给他留下个好印象。

        

        “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吧?”

        

        嗯?果然是有送我走的意思吗?

        

        我立刻回话:“已经好很多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那就好。”

        

        “都是托公子的福,小女才能保住性命。”不管怎么说,说多点好话总没有错。

        

        对方沉吟半晌,悦耳的男声再次响起:“听说,姑娘你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的,所以小女现在是无处可去了。”我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带上一点哭腔。

        

        凌萧狂似乎冷笑了一声,然后淡淡道:“放心,在你有去处之前,我们都会照顾你的。”

        

        我震惊地抬头看他,却陷入了更深的震惊之中。

        

        这位凌大慈善家,竟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浓浓的剑眉比我的更加英气,鼻梁高挺。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有点圆圆的却不大,眼角细长向上挑,令他的眼睛显得狭长。眼神既勾魂魅人又凶野寒冷,能摄人心魂。就像……一只狼的眼睛。

        

        嗯,虽然他的相貌很好,心地也很好,但我还是忍不住怀疑。

        

        “多谢公子,但为何公子要对我这么好呢?小女子怕是无以为报。”

        

        凌萧狂轻笑,依旧是暖中带凉:“我不求回报。”

        

        不会吧?竟会有这种好事么?无论如何我也不相信。可是现在我也的确没有人可以投靠,即使觉得有不妥也没有办法,只好走一步是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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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和凌萧狂一起用了早餐。说起早餐,就一定要提到一件事。

        

        在这里生活了差不多一个月,我发现这里的东西有点奇怪,好像和我所知道的古代有些许的差别。例如,这里吃的东西有些是我没有见过没有听过的,不过味道却与现代的东西一模一样。就像现在我面前的这个椭圆形的东西,他们管它叫做炸饼,不过那味道就和油条一样。问他们做法,也与油条一样。另外,粥的样子和现代没什么不同,可是名字却只叫做水饭。

        

        早餐过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凌大慈善家表示会尽力帮我寻找家人。可没想到的是,他动作迅速得两天后就请来了我的叔叔,要我和他相认了。

        

        原来这具身体本是东南安卓一户米商的女儿,名叫陆绯舞。因为拒婚而独自从安卓逃到了位于版图西北的椋城。至于我受伤的原因应该是误打误撞卷入了江湖斗争,被误伤了。

        

        对于这个身份和这段别人臆想出来的遭遇,我觉得可信度小得可怜,基本为零。可是表面嘛,总要表现得毫不怀疑,好让凌萧狂放下一点戒心。

        

        “那么,陆姑娘你有什么打算呢?你是想回去安卓,还是留在这里呢?”

        

        我想都不想,立即下意识地想否决掉这两个提议。刚准备开口,想想又觉得这样太不合常理,试问有哪个失忆的弱女子是不想立刻回家的啊?于是我选了我认为比较好的那个:“我想回去安卓。”这样的话,半路再想办法逃脱也可以。

        

        凌萧狂点点头说:“嗯,那好。我本是四处周游之人,如果你不介意,和我一起怎么样?”

        

        我马上连连点头:“如此甚好。”这样可以说是游江湖了吧?我很乐意!

        

        “不过安卓离这里路途遥远。从椋城到安卓最快也要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和我们走,可能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他补充道。

        

        需时越久我就越高兴:“虽然是很久,但我想趁这个机会到各地领略一下风土人情,也许也能让我想起以前的事也不一定,所以我并不在意时间的长短。”这样应该说得通吧?

        

        他满意地笑着,却让我觉得有点狡黠之色:“那么,我们三天后启程去沥城。”

        

        我眨眨眼,抿嘴一笑:“好的。”心中的喜悦真是无法压抑。怎么样都好,我的第一步还是走得挺顺利的。

        

        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疑点:“既然椋城这么远,公子竟然可以在两天之内就找到了我的家人,实在让人佩服。”

        

        “呵呵,其实这个工作在就你不久后就开始了,而且恰巧你叔叔就住在椋城,只是举手之劳,何谈佩服。”

        

        哦,这么巧啊?当真让我不怀疑也不行。说到底,我暂时还是不能完全相信他,也不能相信自己身边的人。可是让我为难的是,我没有身份,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这就表明我还不能只靠自己,现在只有将计就计是我最好的选择。

        

        同凌萧狂一起品了一会儿茶,我起身告退,走到门口却被他叫了回来。凌萧狂走到我的面前,随即从宽大的袖子中取出一个瓷瓶递给了我。我定睛一看,马上就对这个瓶子爱不释手,因为瓷瓶上的图画很是精美,栩栩如生。我接过瓶子细细地端详,瓶上的装饰画无疑是极好的,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生动到了极点,那鸟儿似乎会忽然从瓶子上飞出来一样。我把瓶子倒转,发现瓶底刻着一个“狂”字。

        

        我疑惑地看着凌萧狂问:“这是?”

        

        “这药可以去疤,你直接涂在伤口上就可以了。”凌萧狂耐心地解释着,眼神却充满了探究,“你可以叫疏瑶帮你的。”

        

        我无心探究这其中的意义,只顾连连道谢,拿着瓶子喜滋滋地离开了。

        

        一连两天的早晨我都是和凌萧狂一起度过的,他给我说了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事情。

        

        我所在的国家叫做平国,现在正处于邺朝的兴盛时期,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百姓们都安居乐业。平国地广人多,只有一个不足以造成威胁的晏国这一外敌。都城是涵城,在任皇帝姓许,名泓璟,人称孝景帝。

        

        虽说是古代,这个世界的礼法却不像我所知的那么复杂,基本上与现代无异。这让我乐得轻松,与他们相处也不用太趋紧。

        

        两天后,我们准备好了一切,正式起行了。

        

        一走出那个院子,我就略有期待地左看看右看看。咦?怎么没有马车?

        

        “有什么不妥吗?”

        

        我应声转头,呆了数秒才看着凌萧狂摇了摇头,回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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