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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天下之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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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圣,“有什么区别?”

        醉仙楼做菜品的生意,也做姑娘的生意。

        林寻若有所思,“倒也是……不过我是来收徒弟的,对其他暂时不上心。”

        收徒?

        丁圣身后站着的白发老者神情有些古怪,虽然穿着宽大的斗篷,但这人看上去分明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带着皇子一起收么?”丁圣并不与他打哑谜。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苏兴邦如临大敌,他戴着的这幅面具,乃是天极锻造师打造,怎么可能被认出来!

        林寻镇静依旧,他并不知道苏兴邦面具的大有来头,“我初到皇都,但大约也能猜到丁楼主不常出楼,这样的丁楼主,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管起客人的事情?”

        丁圣直言道:“我对你有些兴趣。”

        在伽蓝国内,他的情报网竟然有触及不到的地方,连他本尊都看不清此人的深浅,着实有些意思。

        “巧了,我对楼主也很有兴趣。”林寻舔了舔唇角,“像丁楼主这样长得又好,还会挣钱的年轻人,待在这小小的醉仙楼未免有些屈才。”

        “哦?你待如何?”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敢在他面前大放厥词,丁圣原本只是有些兴趣,现在这份兴趣明显浓厚了起来。

        “比一场,你赢了,我认命,你输了,做我的徒弟。”

        这里的认命和送命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哒,哒。

        好看的指尖缓慢敲打着桌面,丁圣抬眸,第一次正视林寻,一双幽深的瞳孔似乎能将灵魂都搅进去,“你在找死?”

        林寻轻轻吹了口气,神色正经,语气暧昧,“不死不休。”

        苏兴邦默默坐远一些。

        林寻装作没看见他的小动作,“敢比么?”

        “说说规则。”日子过得顺遂,太久未见血光,有人主动用命逗趣丁圣也没有往外推。

        “听说你擅长用毒。”

        丁圣尚未表态,白发老者没忍住错愕地看着林寻。

        良久,丁圣竟然笑了,他的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徒有嘴角牵动的动作,单是一个动作,却能笑出如此惊艳效果的,天下少有。

        “有趣,有趣的紧。”丁圣的嗓音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危险,道:“你要和我比用毒?”

        林寻摇头,“是让你对我用毒。”

        丁圣静看了林寻一阵,他十岁那年,取血噬父,十二岁毒杀亲姐,族人畏他如鬼神,旁人听到他的名字都退避三舍,现在竟然有一个人,主动求他用毒,还妄言收他为徒。

        “半炷香的时间,用你最擅长的毒术,封了我的灵力。”林寻道:“既然要玩,就玩场大的,三次机会,失败一次你就要给我十万灵石。”

        【系统:……好不要脸】

        他本就没有灵力,何来封印一说。

        “先说好,只能封灵力,害人性命的事情,想必在胜负未分之前,丁楼主应该不屑于做。” 话音落下,林寻束手而坐,没有任何抵御的动作。

        苏兴邦想阻止林寻,正准备伸手去拉他,手臂僵硬在半空中,他震惊地发现自己竟然感受不到身上任何一点灵力。

        对于一个修士来说,灵气是赖以生存的根基,他目光如电,猛地看向丁圣,“你做了什么?”

        丁圣不回话,就像什么也没听见,看着林寻:“如何?”

        林寻摊开手心,“十万灵石。”

        丁圣瞳孔一缩,他的毒连半神都能封,没理由禁不住一个看上去不过少儿郎的人物。

        “你最好真的有那本事,”袖袍一甩,赫然十万灵石浓缩成米粒大小,丢到林寻面前,“倘若欺骗与我,你绝对会后悔来这世上走一遭。”

        林寻将其收到空间,沟通系统:“两万是欠你的,再加一万,我要动用剑术。”

        【系统:寂灭剑法,上古十大剑法之一……】

        林寻,“过于招摇,换一个。”

        【系统:百花剑法,适合群攻,可……】

        林寻,“太娇媚了,要霸气一点的。”

        【系统:玄心剑法,须操持重剑使用,破坏力极大……】

        “太丑,”林寻正色道,“我要的剑法,需要快捷诡异,变幻莫测,又蕴含霸气,刚中带柔,柔中带藏刚。”

        最后一个尾音刚落,他束好的头发陡然散开,眉心多了一记血红,整个人带着股妖魅的气息,游离在男女之间,雌雄莫辩。

        剑起,风起云涌,白发老者设下的结界在这一刻轰然破灭,楼内的所有剑客只觉得自己腰间的佩剑仿佛随时有破鞘而出的征兆。一声响亮清脆的剑鸣在楼内长啸,庞大的灵力波动直接逼出楼内的结界。

        这剑,快的看不出破绽。

        舞剑的人,分不清男女。

        【系统:辟邪剑法,刚柔并济。】

        林寻:……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来啊,互相伤害啊。

      第6章 乍见之欢06

        剑客是低调的,但也只有剑客才能配的上绝世二字,剑出,冠绝当代。

        不理会周围的震惊,林寻收剑走到丁圣面前,淡淡道:“第一次,你输了。”

        “剑者,宁折不弯,你不像纯粹的剑客,”丁圣站起身,“我的毒,半神稍有不慎都会出差池,就我所知,现在大陆有六个半神,你不在其中。”

        “现在,第二次。”林寻语气很冷淡,就像是陈述什么无关紧要的事情。

        丁圣,“不必试了,没有意义。”

        既然对方有自己看不透的底牌,所谓的剩下两次机会不过是浪费时间。

        两人的对话让楼内的有心人听得莫名其妙。

        至于苏兴邦,早就被方才那一套剑法折服了,双目紧紧盯住林寻,就像是看着什么会发光的宝藏。

        林寻朝苏兴邦走去,路过丁圣身边,脚步毫不停留,却留下一道轻飘飘的声音。

        “愿赌服输,希望丁楼主是个守信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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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林寻站在苏兴邦面前,低头看他道。

        苏兴邦赶忙起身,因为方才那套剑法,林寻现在在他心中的位置直线上升。

        没理会醉仙楼内那些投注在身上或猜疑,或感叹,或嫉妒的视线,林寻转身,带着苏兴邦径直离开酒楼。

        “老师,”苏兴邦犹豫了一下道:“您该不会真的准备收醉仙楼的楼主为徒?”

        林寻,“他比你找给我的苗子好多了。”

        苏兴邦嘴角抽了一下,能在一个水平面上比么?

        他措了一下词,“他们也许能力有良莠之分,但适当考虑一下危险程度也是必要的。”

        “丁圣是什么样的人?”

        苏兴邦毫不含糊道:“杀人如麻,心狠手辣。”

        “这就是你劝阻我的原因?”

        苏兴邦点头。

        “这不是理由,”林寻轻笑一声,“因为你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

        林寻没有在皇都久留,而是在认真选址,他留给苏兴邦七天时间,去料理‘家里’的杂事,即便苏兴邦口头说不需要,但他身为皇子,有些事还是需要跟信的过的人通个气。

        苏兴邦临走时留给他一枚传讯符,是皇室专享五彩通讯符,不但能通讯,只要林寻使用符纸,苏心邦就能立刻知道他的位置。

        一路走入浓浓迷雾中,和寒冬不符,林间有几株树木苍翠欲滴,不见积雪白头。

        “再往前走就是天圣学院,”林寻终于驻足,抬头看了眼雾蒙蒙的天,“天圣学院颇具盛名,想必建院的位置也是经过认真挑选,若是我把宗派建在这里,离学院不远,应该会是不错的选择。”

        林寻想的没错,此地灵气浓郁,终年常有迷雾,立于隐藏,又适合修炼。

        “既然提过让我建宗立派,想必你有创造一个宗门的实力。”

        这里空无一人,他像是鬼魅一般,自言自语。

        【系统:一所小规模建筑,十五万灵石,一座宫殿,五百万灵石。】

        “要建筑,”从丁圣那里赢来的钱,加上当掉夜明珠的钱,林寻勉勉强强凑过十四万九千,才还清两万灵石就又欠下一千。

        “不需要太大,”林寻眉宇间有几分思量,“照着这样建……”

        第三天,当初阳的第一缕阳光刺破迷雾,这里迎来了第一位‘不速之客。’

        一辆马车,八匹枣红的高大骏马拉驰,骏马额生犄角,目光炯炯,看上去比上次苏兴邦的白尾驹还要霸气。

        林寻站在一颗古树下,看着飞驰而来的马车,不闪不避,待那马停下四蹄,仰天发出一声嘶鸣,他方才走到最中央,神色平静地看着马车内,没有追问他是如何找到这里,开口只道:“久违了,丁楼主。”

        马车上走下一位白衣男子,他踏着积雪而来,仿佛和这天地浑然一成,融成一片雪白。

        丁圣并非一人独自来此,他的身后跟着一位步履蹒跚的白发老者,在醉仙楼时,这老者就跟在丁圣身后,看上去风烛残年,唯有眼睛还有些许精光。

        “我们的人没有跟的太紧,大约在几里外便撤退返回。”老者以声化线,传至丁圣耳边,“里面具体的情况尚不知晓。”

        前两天的雾气浓郁到一个极点,到今天才有隐隐消散之象。

        林寻在前方带路,跨过层层迷雾布防,可隐约看到前方一道奇特的‘生物’,身体扭曲,一动不动。

        丁圣步履从容,行走间袖中有晶莹的粉末洒落,浓雾刚刚沾染一点,变像在池塘冲刷的毛笔尖,一层叠着一层变淡,向着外围扩散,没一会儿,阳光温暖,只剩空气中淡淡的奇异香味。

        褪去浓雾观察内里,这狰狞的‘生物’竟是一尊牡丹花型的建筑,透亮的银红色,花开曲折尽致,在阳光下看,美得不可方物。

        牡丹从来都是花中贵族,雍容华贵,雅俗共赏。

        “我第一次见到丁楼主时,就觉得你应该住在这样的地方才对。”林寻看着眼前的牡丹建筑,吟道:“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

        听到这句诗的瞬间,丁圣的眼中骤然涌出杀意,目光如刀,凌厉地探向林寻。

        可林寻自始至终都只是束手站在那里,任风吹起他的长发,目光细腻又纯粹,不掺半分虚假。

        忽而,林寻微微侧过脸,“要不要……进去看看?”

        丁圣没有回答,却也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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