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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苦笑。
功夫我的确是懂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精通。但是,轻功我却是没有半点造诣的。在武侠小说里,一跃几丈的说法倒是比比皆是,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不可能达到的。
从科学上来说,人的质量与重量是实实在在的,这是由地心引力所决定了的,哪里可能纵身一跃,就摆脱了引力?如果真有这可能,奥运会的跳高金牌早就归了我们的武林高手,哪里还有外国人的份?
在武侠小说中,常常有一种说法,在腿上绑着铁块练习跳跃,当练到一定程度时,就取掉铁块,到那个时候,就可以炼就轻功,一跃上天。其实我在习练国术的时候,也尝试过这样的做法,但是并不是为了学习轻功,只是为了达到身形更加迅速的目的。这样的目的可以达到,但是轻功却不可能练到的。轻功是一种只存在与文学艺术里的东西,绝不可能在现实生活里出现。
我很难向狄力度解释这一点,只有苦笑苦笑再苦笑。
狄力度明白了我的意思后,无奈地向那个上身健壮的土人问道:“你有办法让苏先生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你在树间攀越的手段吗?”
那土人使劲点头,唧里呱啦地大叫着。
我知道了,他有他的办法可以让我做到和他一样在林间飞跃。喜悦溢满了我的脸,可是我却不知道,他怎么才可以做到这一点。
没有再容我多想,草坪上的土人见我紧蹙的眉头缓缓张开,都知道我心情暂时好转,于是一起又爆发出了欢呼声。
空地上燃起了一堆篝火,几个上身精赤的土人手里举着火把,大口大口向火把吹着气。火把向四处射出星星点点的火星,就如节日绽放的礼花一般,煞是好看。
又有土人将狄力度屋里的音箱搬了出来,在CD机里放进了一张唱片,柔若无骨的音乐像丝绸一般滑向了草坪之中,如水波似的荡漾在空气之间。
狄力度与蜜雪儿的婚礼开始了,每个人的脸上的快乐都在无止境地洋溢着。这次我也不例外,跃进了他们的人群中,和他们一起跳起了姿势怪异的舞蹈。
月亮挣扎着从厚实的云层中跳了出来,这时我才发现,曾经的雨点都早已经停了下来。是老天爷也在祝福两位新人吗?我暗暗双手合什,祈祷狄力度与蜜雪儿可以一声幸福,永远开心。
这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回过头来,正是那个答应要教我攀爬之术的上身健壮的土人。
他的手里抓着一个怪异的东西,而狄力度则笑嘻嘻地看着我。
第四章 征服部落 第六节 怪鸟传说
在这土人的手里,是两个铁制的钩,柄很长,足有三十公分,而钩则很钝,像只鹤嘴一般,但实实在在的厚度却告诉我,这钩很结实,足足可以承载一个人的重量。掂在手中,并不显得沉重,反而觉得很是顺手。
ÎÒÒ»¿´µ½ÕâÁ½±úÌú¹³£¬¾ÍÏëµ½ÁËÁíÒ»¸ö¶«Î÷¡ª¡ªµÇ±ùɽÓõıù¸ä¡£ÕâÌú¹³µÄÄ£Ñù¾¹Óë±ù¸ä¼«ÎªÏàËÆ¡£
说来也巧,在我过去隐秘的冒险生涯里,曾经对登山产生过浓厚的兴趣。我甚至是中国登山协会的正式会员,在国际登山协会上也有注册,曾经三次登上过珠峰,还曾经担任过一次营救队的队长,将北美的一批专业登山人士从暴风雪中营救了出来。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不需要再在这里一一赘述。
这两柄铁钩与冰镐是如此近似,我一下就明白了它的作用。我感激地对这个土人说道:“谢谢,谢谢,非常谢谢你。我知道怎么离开这里了。”
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这上身出奇健壮的土人名叫“奥苏拉”,在土人的语言里,意思是一种“可以在林间飞翔的大鸟”。
奥苏拉听到我的感谢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哇啦哇啦地手舞足蹈,一幅十分快乐的模样。
过了一会,他才告诉我,他会在铁钩的顶端镶上无比锋利的金刚钻,这样我就可以在遇到可怕的飞蛾异形时战胜对手。
我很赞同奥苏拉的做法,我可以利用自己的臂力,虽然远远及不上奥苏拉的力量,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握着铁钩在林间攀爬了。我不需要用足踩到地面,只要将铁钩勾住头上粗壮的树木枝条,就可以飞越丛林,而又避免沼泽与瘴气。
当奥苏拉在结束了象征图腾的原始舞蹈狂欢后,咧着大嘴,对我说:“苏先生,说不定你真的会在丛林里见到真正的‘奥苏拉’。”
“哦?!真正的‘奥苏拉’?那是什么东西?”
充当我们之间翻译的狄力度笑着说:“真正的‘奥苏拉’也是我们部落古老传说中的一个部分,那是一只有着巨大翅翼的怪鸟,传说可以为部落带来安康与幸福。在部落成立三百年来,几乎每一年都有幸运的部落臣民有机会看到‘奥苏拉’。据说那是一只约有两米高的鸟,长了一只猴脸,还有弯弯的鹰爪,两只雕眼,一看到人后,就会展开巨大的翅翼,那翅翼遮天蔽日,但却会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就如处子的纯香一般。在部落里,我们将‘奥苏拉’当作了神一般的图腾,在丛林里我们还修建了‘奥苏拉’的雕塑。如果苏先生有机会在丛林里看到奥苏拉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你梦想的丝儿小姐也一定会被你找到,而那些追逐你的恶人也注定会一无所获。”
听了他的话,我才知道蜜雪儿把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了狄力度。不过我的心里并没有什么隐隐的不安,在我的心里,已经把他们当作了自己的朋友。
在丛林里,特别是在丛林里的部落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一旦部落的臣民们把你当作了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永远是你的朋友,他们会保护你,即使是失去自己的生命。
我把蜜雪儿与狄力度当作了是自己的朋友,而这些土人却把我当作了他们的真神。因为我为他们除去了令他们恐惧至深的飞蛾怪兽,他们不再恐惧,他们又有了足够的勇气在雨夜里进入曾经危机四伏的丛林。
于是我也融进了他们狂欢的队伍,与他们一起跳起了象征巨鸟图腾的舞蹈。部落里的年轻人学着怪鸟扑闪翅翼的动作,扭着腰胯弓着身体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旦他们看中了合眼的异性,就会上前邀约,然后相拥着走进密林深处。既然已经不再害怕丛林里的怪物,那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创建和谐家园】四射的年轻人们进入丛林去寻找他们的幸福?
我端着盛满1983年红酒的高脚杯,抿着嘴快乐地看着他们无限快乐尽情舞蹈。
这时,狄力度走到了我的身边,对我说:“苏先生,那边有好几个我们部落里的年轻女子很是仰慕你,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度过这美丽的夜晚,你能接受吗?”
我呵呵一笑,谢绝了他的好意。
当我看到狄力度向草坪边缘几个上身【创建和谐家园】的部落少女解释时,心里暗暗对这些漂亮的女孩子说了声抱歉。因为在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完全被丝儿占据了,虽然我还不知道丝儿究竟知不知道我的存在。
望向天边的雨林,已然露出了一抹鱼肚白,太阳正跃跃欲试地想要从大地的怀抱里跳将出来。到这个时候,草坪上的狂欢也接近了尾声。人群渐渐散去,只留下了一堆残存的篝火。
这时,我看到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从密林里走了出来,手里握着那对铁钩,钩尖闪闪发亮。他赤着一双眼睛将铁钩递给了我。我这才看见,铁钩上已经镶嵌好了熠熠生辉散发着神秘光芒的金刚钻。铁钩顶端的一面已经被磨得尖锐无比,我可以用来在丛林里砍出一片通路。
我知道,他花了整整一个通宵为我打造得心应手的工具,现在已经熬得双眼红肿,我又怎么能不向他表示感谢?
在我兜中,只有一个从鞋底取出来的防风防水打火机,我将这打火机递到了奥苏拉的手中,用手势告诉他,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我听到一阵十分陌生怪异的声响,自远方传来,像是一连串的响雷,平地而起,而且正着地滚动,迅速向近处传来。
我还没分辨出这是什么声音的时候,已经看到面前的奥苏拉激动地跳了起来,嘴里大声地叫着:
“奥苏拉——奥苏拉——”
我扭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在刚刚从丛林树梢顶端跳出半个太阳的光线中,一只巨大的鸟正缓缓地飞翔,扑动着翅翼,如电影中的慢动作般,在天际尽头处翱翔。
哦,那就是传说可以带来幸福与快乐的猴面鹰身怪鸟。
我会幸福与快乐吗?
我会找到丝儿吗?
第五章 穿越丛林 第一节 孤身上路
天明后,我才进了一间空置的茅草屋中睡了一觉。当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吃过土人送来的,象征着最高礼节的方便面后,我决定去向狄力度夫妇道别。
事实上,我之所以选择去天坑,除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想重新回到文明世界。既然在天坑那里有军队驻扎,自然就有离开丛林的途径。我与蜜雪儿从海豚馆的下水道游了出来,在湍急的河流里奋战了好几个小时,才来到这里。我问过狄力度,这里没有办法走出丛林的道路,就连他小时候去中国学习,也是军方派来了直升飞机垂下缆梯才离开这里的。而我更不可能溯源而上,重新从河流里游回海豚馆里,湍急的河水会将我冲得不知到哪里去。
现在我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天坑的所在,再跟踪驻扎那里的军人,离开丛林,重新回到文明世界。再说我的护照也即将到期,我要么回国,要么就是延长护照。如果我不回去办理这些琐碎的事,我就有可能在这个国家里变成一个黑户,随时被抓到后遣返。遣返我倒是无所谓的,我更害怕自己成为司徒教授与拉沙瓦以及更多猎人联盟的猎物,如果被他们抓到了,我就有可能私刑的受害人,永远无法离开这个国家。
这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我现在必须离开丛林,必须找到天坑的所在。
在敲了门后,我走进了狄力度的房间,他正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玩着CS。我诧异地问道:“咦?!你的电脑可以上网?”
他答道:“当然,我这里有卫星天线,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有了这些东西我当然可以上网,我还在BBS里发表心理学论文呢。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上看小说去。”
我心里突突地跳了几下,说道:“你可以借我电脑用一用吗?”
狄力度哈哈一声笑:“这玩意我可不能借给你。”
他身边的蜜雪儿大怒道:“狄力度,你为什么不借电脑给苏用?别忘记了,他救了你一命!”
狄力度一把将蜜雪儿揽进了怀抱,说道:“我当然不能把电脑借给苏用,我又怎么可以借给他呢?对于部落里的神,我只能把电脑送给他,怎么能让他还呢?”他又一笑,“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我一起给你,你就可以在去天坑的旅途里使用电脑无线上网。”
我当然很是高兴,将海事电话与笔记本电脑装进了一个肩背旅行包中后,向他们依依不舍地道了别。走出了屋,才看到草坪上站满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部落土人,他们申请肃穆地看着我。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端着一杯酒走到了我的面前,递给了我,嘴里唱着一首古老苍凉的送别歌。我将这酒一口饮进了喉中,一股豪气油然而生。
我大声对他们说道:“我一定会再次来带这里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们!”
我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将其中的酒洒在了跟前的草坪上。土人们爆发出了一阵欢呼,我明白,这是他们在为我祝福。
我揣着奥苏拉送给我那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一步一回首地走出了部落的村庄。
一出了村,我就攀上了一棵树,将一只手上的铁钩搭在了树枝上,然后瞧准了不远处另一棵树的树枝,然后略一回荡,纵身一跃,用另一只手上的铁钩勾住了枝条。这果然是个很好的办法,不仅可以稳稳地在林间穿梭,而且还可以沿直线行进,花最少的时间走最长的路。只不过这样的行进对上肢的要求比较高,而且我也没有那些部落土人般健壮的上肢。还好我自幼就习练国术,身体条件非常理想,据我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在收我为徒的时候,就曾经夸奖我的骨骼精奇,是个天生的习武坯子,所以这段在林间的飞跃对我来说也算不上太大的问题。
大约飞纵了半个小时后,我看到了一块空地,地上有一截树桩,如一个巨大的桌子一般矗立在那里。
我将铁钩一松,身体直直地落下,在落下的一瞬间,身体向旁边一个及时的翻滚,卸掉了向下的力道,正好坐在了树桩上。
坐在了树桩上后,我卸掉背上的背包,取出了电脑,用国际海市卫星电话连接上了网路。
我要在网路上寻找一个朋友,一个叫小潘的朋友。
小潘在美国西雅图的一家大学里读计算机专业,我与他一直都在网路上有联系。我现在之所以要找他,是想利用他的一门专长——他是一个黑客。
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正是在一个黑客论坛上。当时我们正打算一起去黑一家国外的反华网站。最终,在他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那家反华网站的首页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
提起黑客,总是让人感觉那么神秘莫测。
在人们眼中,黑客是一群聪明绝顶,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门心思地破译各种密码,以便偷偷地、未经允许地打入政府、企业或他人的计算机系统。
而事实上,黑客只是一群有着出色电脑网路技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象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那样,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
小潘就是这么一个人。
而我找他的目的,就是利用他的电脑知识,为我找到去天坑的最佳路线。而要达到这一步所需要的东西,就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一个可以确定我位置的国际海事卫星电话。恰好,这两样东西都在我的身边。
很快,我就联系到了小潘。他用最快速度为我确定了所在的位置,然后又潜入了某超级大国的军事间谍卫星系统,为我翻拍了卫星鸟瞰地图。在地图上,天坑只是一个很微小的黑点,根本不被间谍卫星注意。不过因为我是带着目的在寻找这个地点,所以我没有花太多的工夫就找到了这个黑点。
看着小潘为我传来的地图一点一点在笔记本电脑的液晶屏幕上出现,我弹了一个响指,叫道:“小潘,干得好。”
小潘谦虚地说了声不用谢,就在网路上消失了。
我与小潘的关系,涉及到了他侵入某超级大国的间谍卫星系统的秘密,这是极度秘密的事,不能为他人所知。这也是之所以我不在部落村庄里与他联系,而要选择在丛林里的原因。知道他存在的人越少越好,这不仅仅是对我负责,更是为了小潘的安全负责。
看着地图和自己所在的位置,我又观察了一下树木上青苔生长的方向,确定了天坑的所在地点。以我的速度,只需要向那个方向行进十来个小时就可以达到。
我高声向空中叫了一声:“天坑!我来了!”一阵惬意无比的爽朗。
第五章 穿越丛林 第二节 救羊一命
丛林有着丛林的生存规则,正如每个地方都有着当地的生存法则一样。
在丛林里,到处都是参天的树木,还有那些有着巨大叶片的低矮植物。这些巨大的叶片后,足足可以躲藏几个人的身躯。当然,除了躲【创建和谐家园】以外,更可以躲藏未知的可怕怪兽。
除了这些,还有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蚊子。
这些会吸血的小东西见缝插针,无孔不入。我在狄力度的村庄里,并没有找到防蚊油,而我更没有料到自己会在一天的变故中就来到这片亚热带丛林中,所以在鞋跟里没有放置防蚊的工具。
所以我进了这片丛林,对于蚊子们来说,就如见到了走进狼群的羔羊。没有过多久,我就连连被蚊子们咬出了许多伤口。丛林里的蚊子与其他地方蚊子的品种大不一样,它们蛰出来的伤口会立刻又红又肿,手一抠,就会流出紫黑色的脓血,脓血流淌到的皮肤也会立即肿成一片,高高凸起。
要想躲开蚊子的追逐,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远离它们。蚊子的飞行速度算不上太快,但也绝对不慢。我准备立刻逃离树桩所在的位置,但是我并不想再用铁钩从树上飞跃而走。因为我看到附近的地面铺满了落叶,而落叶都很干燥,有几只松鼠正追逐着从地面一掠而过,看上去并不像下面还潜伏着沼泽的危险。
我抬起了脚,正准备向不远处走去时,忽然听到了附近传来了一声嘶吼。这声音来得很是突然,仿佛是某种巨型的动物,在遇到了最危险的境况下,发出临死时最惨烈的叫声。
我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手里汗津津地捏着那把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在我的对面,是一蓬丛生的密密麻麻的草丛,像箭一般的叶片,放射状地向四周伸展。此刻正微微曳动,仿佛在后面深邃的草丛中,还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事物。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这蓬草丛,屏住了呼吸,只听到自己的心脏正砰砰砰砰有节奏地跳动。
²Ý´ÔºóÓÐ×Åϸ΢µÄ¸O¸O¸@¸@µÄÉùÒô£¬ÓÉÔ¶¼°½ü£¬½¥½¥ÏòÎÒ¿¿½ü£¬ÕâÉùÒôÒ²Ô½À´Ô½ÇåÎú¡£»áÊÇʲô¶«Î÷ÏòÎÒÏ®À´£¿²»Öª²»¾õÖУ¬ÎÒ½«ÊÖÖеÄÌú¹³ÌùÔÚÁËÐØÇ°£¬Õö¿ªÁËÑÛ¾¦£¬¾¯Ìè׿´½«µ½À´µÄΣÏÕ¡£
一刹那间,眼前的那蓬草丛突然蓦地分开,我看到一双赤红的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这双眼睛属于一只巨大的怪兽,大得像一座山一样。它的头顶上有两个弯曲的角,身上是纯白色的卷毛,脖子很短,短得几乎没有,一颗硕大的脑袋就像是硬生生地栽在了身体上。它的两只眼睛像两个灯笼一般,红得几乎滴出血来。它的鼻孔哧哧地喷着气,下巴上的几根长胡子剧烈抖动着。
这是一只绵羊,巨大的绵羊,大得像座房子一样的绵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绵羊,足足有三米多高,它从上向下俯视着我,眼睛里滴着血,似乎我只要稍稍一动,它就会扑向我,将我撕得粉碎,然后啃噬掉我的每一寸血肉肌肤。
我惊呆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全身,令我不停颤栗。
这大得不可思议的绵羊是从哪里来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亚热带的丛林里会出现绵羊,更惶论这巨型的绵羊?
我的牙齿开始打颤,发出了磕磕巴巴的声响。这声响立刻引起了绵羊的注意力,它扭头看着我,却并没有攻击我。
它向一旁走了几步,露出了它的全身。它的尾巴正左移右摇,在后背上敲来拍去,是在驱赶那些如附骨之蛆的蚊虫们。即使是相隔数米以外,我也能清晰听到蚊虫们发出的嗡嗡之声。那些蚊虫黑压压地扑在了这绵羊的卷毛上,乍看上去,我还以为是给绵羊裹上了一件浅灰色的外套。
绵羊开始烦躁了起来,它来回踱来踱去,也无法驱逐萦绕的蚊虫。它蓦地跳了起来,大概它也明白了只有比蚊虫跑得更快,才可以躲避这些该死的吸血鬼。于是它狂奔了起来,根本没有理会座在一边树桩上的我。
它一蹦一跳地从我身边跃过,向我刚才准备离开时的那片地面跃去。
当它的蹄子踩到那块地铺着的树叶上时,我忽然听了扑哧扑哧的声音,像是气泡破裂的声音。
我张眼望去,只看到那只巨大的绵羊四只蹄子陷在了地上的树叶中,一动不动。蹄子边的泥土中,正有一个又一个的气泡从地底冒了出来,然后破裂,发出汩汩的声响。
沼泽!隐藏在平静的树叶下的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