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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懊恼地爬起,“小姐它溜得太快啦!我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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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打中了呀!”七夕高兴地拍掌,“真是……小姐明明可以自己来嘛,还总是让我摔跤!”
“笨丫头,连个兔子都追不上的还好意思怪我?”欢喜哼一声,可显然是得意,“快去抓住它,明天烤兔子吃!”
七夕笑:“小姐,若是那个郑太太知道你准备把她心爱的兔子烤了吃,她一定会气得发疯。”她边说边朝一跳一跳往前蹦的兔子走去,口中又道:“不过小姐,小兔子很可爱呀,我们先养着吧,吃了多可惜……”
“可爱个屁啊!”欢喜一撇嘴,“什么小兔子,再过一年就成精了,九十九年的老兔子,也就那老女人会惺惺相惜,还整天抱在怀里 兔兔 兔兔 地摸个不停。真等兔子成精了,就该轮到她躺在兔子怀里被摸来摸去啦!”
兔子已经慢慢蹦到了一条巷子口,只是忽然之间,路灯光一暗便没了影子,而七夕才弯腰伸手过去,额头却是被一条什么东西挡了一下。
她疑疑惑惑地拉起看,“小姐,这蓝黄色的……好像是警戒线呢,”她又回头看欢喜,压低了嗓音忐忑道,“这里……是不是不能进来的呀?该不会有什么凶杀案吧!”
“管他,可能是凶案现场,不过我们还是得去抓兔子精。”欢喜上前拉高警戒线,身子一猫,便钻了进去。
巷子内黑漆漆的,巷外的路灯光根本照不进巷内,欢喜摸出一个打火机,“咔嚓”一声,有微弱的火苗燃起,却是迅即被巷内的黑暗吞没。
“七夕你带小手电了没?”她才想回头,“里面太暗我看不清……”眼前却是蓦的白光一闪!
一声凄厉的惨叫,有一团湿乎乎的东西向欢喜迎面飞来,随之带起的劲风里夹杂了浓烈的血腥气!
欢喜敏捷仰头避开,那团东西“啪”的摔在巷口,黯淡灯光下,赫然是兔子血肉模糊的身躯!
“小、小姐!”七夕吓得脸大白,指着地上的兔尸,惊诧得说不出话!
欢喜眼神一凛,她快速在身前画隐符,剑指一挥,隐符化成一小簇火焰直冲巷内而去!
可火焰很快就熄灭了。
巷内依然漆黑,风里飘来女子清泠的笑声,明明很低很轻,却是刺得欢喜耳鼓针戳一般地痛!
她正要伸手捂住双耳,“啪”“啪”“啪”几声,巷内巷外突然灯光雪亮!
欢喜和七夕忙伸手挡住刺眼的光亮,只听得耳边有许多人跑近的脚步声,有人大声喊:“巷里的的人放下武器,巷里的人放下武器!举起手来,举起手来!”
两人再睁开眼,看到有十几支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小区内已经被探照灯照得雪亮,巷外围了无数警察!
“小姐,”七夕喃喃道,“我们不过就是抓只兔子,这也犯法吗?……”
六
几个警员从巷子深处抬出四具尸体。
都是灰白的、紧绷的面颊,双眼惊恐地大睁,全身上下的血管内找不到一丁点鲜血的残余。
刘法医无奈摇头:“冯警官,你们头头当初应该在这里蹲上整个凶案组的人。”
“然后凶案组就在公安厅除名了,全部死于非命,一个不留,是么?”冯警官冷嗤一声,皱着眉头沉着脸,将四具尸体的白布拉上。
他挥手让警员将尸体抬走,转而问道:“那两个女的呢?”
陈欢喜和七夕正在巷子附近接受检查,两个人的包都被翻了过来,手机、零钱包、小镜子、润唇膏、钥匙和欢喜的一些清洁工具都被倒出,凌乱散了一地。
“怎么样?”冯警官走过来问,“有没有搜出什么?她们两个在这里做什么?”
负责搜查的女警员摇头:“只是一些零碎物件,她们说是路过,照现场来看,应该没有嫌疑。”
冯警官点点头,他看着欢喜,仔细想了一想,忽然道:“对了,你好像叫陈欢喜!”
陈欢喜抬眼看他,有些疑惑地蹙眉。
“是我,前两天还在我舅舅那里见过,”冯警官笑了一笑,“高酒酒你总该有印象了吧?他专门开店卖那种东西的,他是我舅舅。”
欢喜想了起来,“你是高酒酒的外甥?你是警察?”
冯警官才微笑点头,她却马上面色一变,勃然大怒道:“既然这样,你,还有你的同事,你们这些所谓的警察,觉得就我和七夕两个女孩子,能把一个膘肥体壮的男人再加你们三个牛高马大听说还是柔道高手跆拳道高手的便衣刑警抽干血扔巷子里么?!啊?!”
女警员被欢喜的高声调吓了一跳!她大概不明白,刚才一直任她搜查的女孩子竟然会在男警官面前发这么大的火,可她更不知道,自从刚才兔子的尸体被扔出来,欢喜已经积蓄了一肚子的火气,现在正好全部爆发。
“……陈小姐,”冯警官尴尬笑,“发生这样的事我们的确很抱歉,但你们正好在现场,从程序上来说必须接受检查,所以……”
“那你们也得先弄清楚该检查的是什么,”欢喜依然愤愤,“死成这个样子,你还觉得该检查的是人么?啊?是人么?一个普通人能把兔子这么血肉模糊地砸在我面前么?啊!”
七夕拉拉她的袖子,小声劝道:“小姐你别发这么大的火,他们也是不清楚……”
冯警官却是眼前一亮!
“也对,你在我舅舅店里买东西,你应该也是干这一行的。”他认真看她,“陈小姐,我们,能不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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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爬这么高做什么?”七夕担心地扶住梯子,“这里是五楼阳台,又这么黑,摔出阳台就成肉饼子啦……”
欢喜不理她,继续在屋顶上东摸西摸,几乎大半个身子都挂了上去,七夕正担心,终于听到她在上面一声欢呼,然后三步并作两步的,飞快溜下了梯子。
“终于找到了,”欢喜走回屋内,拍拍手上簿子灰黑色封皮上的尘土,笑道,“幸好这些天都没下雨,不然早就淋坏。”
七夕探头一看,恍然道:“原来是这本书啊,果然,上次小姐没认出还情鬼来,我就想小姐应该是把书给扔了……”
欢喜白她一眼,冷声道:“没用时放着干嘛?现在有用,当然就拿出来!”
“巷子里的那个家伙很厉害吧?”七夕揣测,“吸干了那么多人的血,连个小口子都找不出,它还不怕小姐的隐符,最可恶的是,竟然在小姐面前杀了兔子精,还把兔子精的尸体砸在小姐面前……”
“所以我答应了跟姓冯的合作,”欢喜正色,将簿子放到桌面上,细心用手捋平整,“虽然还不清楚那东西到底是什么鬼怪,可它残害了那么多性命,又被我撞上,不除掉它我枉为陈欢喜。”
“大概也不是吧,应该是那鬼怪当着你的面杀了被你下符的兔子精,让你没面子了,”七夕撇撇嘴,小声道,“而且我们这行的规矩是,若是当面撞上,就必须责无旁贷地清除,否则会折了福分……”
“咳咳!”欢喜的脸红了一下,她大声清嗓子,严厉道,“七夕你嘀咕什么!”
“哦,没什么没什么,”七夕忙笑着打哈哈,“我在说……对了,我说,那个冯警官的名字真是好有意思啊,跟小姐你真是好相配啊!”
欢喜一瞪眼:“他的名字也算得上跟我相配?!”
就在之前,就在一个小时前,还在茶花区的巷子口,看起来相当帅气若是当了演员一露面肯定谋杀记者手中大卷菲林的冯警官微笑对她和七夕道:“我姓冯,名开心,所以,我叫冯开心。”
“小姐你想想啊,”七夕捂了嘴嗤嗤笑,“你们两个,一个是欢喜,一个是开心,不是很相配吗?”
“我的名字……”欢喜冷声,“……我的名字——他也配?”
见她面色不悦,七夕忙转口:“当然——不配了,小姐的名字夫人以前就说过,梦中见佛祖,佛祖看到小姐,生欢喜心,所以取名叫欢喜。”
欢喜面色一暗,声音忽然便低了下来:“多少年前的事了……干嘛还要提。”
七夕怔了一下,“小姐……是想老爷和夫人了吧?”她也神色黯然,再开口时,隐约带了哭腔,“说起来,七夕也很想念老爷和夫人,当年,当年若不是老爷和夫人,七夕和小姐都已经没命了……可是,老爷和夫人却……”
“七夕!”欢喜突然高声打断她的话,“都说不要提了干嘛还提?!说这么多废话浪费感情,还不如抓紧找到九转灵珠——这样还有用!”
“是!小姐说得是!”七夕用力擦去眼角的泪,仰脸大声道,“七夕一定帮小姐找到九转灵珠,来报答老爷和夫人的救命之恩!一定!一定!”
夜深后,陈欢喜依然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七夕的话还在她耳边回想,“当年,当年若不是老爷和夫人,七夕和小姐都已经没命了……可是,老爷和夫人却……”每每想起这些,她的心便痛得揪成一团!
她想起那个黑色的夜,想起那个黑夜无比狂烈的风,想起那个自头顶飞过的黑色的几乎和黑夜融为一体的巨大影子,想起父亲和母亲扑在她和七夕身上,他们身上的血迸溅开来,好像暗夜中最美丽又最凄凉的花,缤纷绽放在她脸上、身上……
那些花朵和花瓣,无比艳丽,无比滚烫,又无比冰凉,从此让她记住了这个世上最腥烈的一种气味,最惨烈的一种盛开。
可她也记得一些别的,她……
“小姐,小姐还没睡吗?”七夕在睡房外敲门,“有一件事我忘了告诉小姐。”
她起身打开房门,懒懒倚在门框上,有些发红的眼隐在走廊灯光的阴影下。
“什么事?”
七夕举起一个小盆栽,翠绿的枝叶间有两朵花,小朵的是一个花苞,大朵的则盛开着。
“大花今天开了,也就是说,大小姐明早要来。”
陈明绣在天微微亮的时候敲响了房门。
“大姐你总是这么早来……”欢喜穿着睡衣打着呵欠来开门,“都不让我睡个囫囵觉……”
陈明绣微微一笑:“总比陈明晴总是半夜三更跑来敲门要好吧?”
“嗯,是比二姐要好得多。”欢喜歪头想一想,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来,“大姐,欢喜有些想你了。”她俯过身,和陈明绣轻轻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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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绣笑,伸手轻捏七夕的脸庞,“小七夕,上次一别,又胖了一些,当心太肥了以后没人要哦。”她的嗓音里,满是宠溺的味道。
欢喜大声道:“七夕跟着我自然吃好喝好,她不胖才怪呢!”
她挤到陈明绣和七夕中间,笑嘻嘻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陈明绣。
“是啊,跟着我们欢喜,自然不会吃亏,”陈明绣转而看欢喜,“可是欢喜,你怎么都没胖呢?嗯?”
“唉,大姐你都在上面,不知道世道艰难哪……”欢喜故意叹气,“这样好了大姐,我们一起去逛街,去吃最好吃的东西,我和七夕沾点光,不胖的变胖一点,胖的可以更胖一点,好不好?”
“沾光?”陈明绣轻轻笑,她眉眼秀气,笑起来更是美丽,“意思就是,得由我来请客了,对么?”
“嗯……”欢喜和七夕对视一眼,笑嘻嘻地挤成了一堆。
一个女人逛街,买衣服,喝咖啡,看各种新鲜小玩意儿,或是坐在露天茶座看风景。
两个女人逛街,买衣服,喝咖啡吃点心,尝试一些新鲜小玩意儿,然后坐在露天茶座闲聊,若是累了,想到近况,或许还会长吁短叹一番。
三个女人逛街,试衣服,买衣服,吃点心,喝咖啡,兴致勃勃玩各种小玩意儿,童心大发去坐摩天轮或是海盗船还有碰碰车,再在露天茶座里嘻嘻哈哈聊上很久,点色泽漂亮的水果汁和冰淇淋,欣赏路过的香车美男。
陈欢喜、陈明绣和七夕,正是这样的三个女人。
最后逛累了玩累了吃饱了喝足了又看够了,三个女人挽着大大小小的袋子嘻嘻哈哈往回家的路上走。
暮色已经四合,灯光璀璨洒遍城市每一个需要光明的角落,马路上的车灯汇成一条明亮河流,光的河流缓缓涌动着,风里隐约有夜花的香气,流淌着一丝妩媚柔情。
原来心情好的时候,城市也是可以如此美丽。
不经意的,欢喜又抬头看夜空,若是从来没有发生过那些事,若是每天都可以如此,或许自己会更喜欢做陈欢喜,也会更开心一些,可是……
尖利的刹车声突然在耳边响起!
欢喜直觉地闪身避开,她再一看,陈明绣正拉了七夕退在一边,而那辆车的车头距离她们不到十厘米!
她目光复杂地望着陈明绣的手拉着七夕的手,怔默好久。
然后,上前一步,重重拍掌在车头盖,眼神凌厉地瞪视车内的人!
“出来!干嘛不出来?!撞到人了你还躲里面装什么!”
那是一辆鲜红的跑车,车内静默了片刻,有人“啪”的推开车门走出。
“你拍什么拍!”车内下来的女子也不示弱,她身材高挑,有着美丽精致的眉眼,长发在脑后斜扎成小波浪,穿玫红色的七分袖中长缎裙,好似就是陈欢喜她们下午在商厦看过的ANNALI最新款春装。
“又没撞到你们,干嘛拍我的车?”女子眉眼斜斜一挑,“我这车头盖就值好几万,拍坏了赔得起么你!”
“噢,你差点撞到人你还有理了?!”欢喜更用力地一拍车头盖,“道歉!向她们道歉!”
七夕忙过来拉欢喜,“小姐算了,我们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