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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漫步到初次见面的平桥边。
站在桥旁的剑客,“哈”了一声,一道白气儿从他嘴里出来。又到了璃月冬天,他脚下有平桥,平桥下有【创建和谐家园】的河床,河床上有大颗的鹅卵石。今年的冬天断了流。
剑客回头一笑,说:“你可知道有一句么?”
“帝君出征前,天下万魔万妖百无禁忌。”
他拽一下腰间,像是在提自己将落的裤衩。实际上他腰间挂着的是神之眼。
剑客又说:“哎……朗朗乾坤哟。”
春日。
当年救下的男孩同古华学习剑术,那女孩在经过调养后也健康了起来。
更让人欣喜的就是上次,他们一起前去绝云间的时候,深陷白雾中。
古华说起当时的事情,拍得桌子连带上面的碗筷响,他眉飞色舞:“我们在白雾中什么都看不见,也不敢乱走,毕竟是绝云间,万一摔下去岂不是尸骨无存。而且那雾海里面居然还有鲸鸣之声。旁人可能听不出来,以为就是一些神神鬼鬼的怪叫,可我不一样啊,我可是闯荡过的人。我一听,就知道那是传说中砥厄鱼的叫声。”
“就是在那里,他妹妹觅得了仙缘,”剑客筷子一转,指向另一边正在笑的男孩,“说是大好的资质啊,所以今天她不在。”
“仙人没问过你么?”钟离问,他可不信这块“良玉”没被过问。
“先生料事如神!”古华一合掌,“那个鹿仙人问了我,说我资质是天下少有的一绝。”
钟离挑眉示意他继续说。
他将双掌分开,拉长声音笑道:“可我拒绝了,哈哈哈哈——”
“小的时候,望着大雨倾盆的夜,就想着什么时候剑术高明到可以抽剑断雨幕。看着雷鸣轰轰的黑云,又想着什么时候可以一剑抽碎这乌云。完事吧,一看高山阔海,又想着能不能一剑,能不能一剑!!”
“成为仙人,披月断云,斩山填海,你不心动吗?”钟离问他。
古华大笑:“成为仙人多没意思啊,就是因为是人,我才能说:这辈子的风景还没看够啊!”
他举杯敬酒,喊着:“来来来,这是今年初春的第一坛迎春酿,你我共饮。”
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血腥味,他穿着白袍自然垂下如白鹤垂翼,侠者意气尽显。
这是二人,第二次共饮。
世人称他为古华,称他为游侠,称他为天下第一剑师。
有他在时,贼匪不敢妄动,郊野太平如市!
“游离物外无重量,裁雨者雨,刺明者明。动如龙蛇捉不住,青眼为剑,侧目为枪。”客卿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他问:“如此绝学,古华派就此结束,老先生你甘心吗?”
老人背负大剑,已是暮耋之年,自璃月出行好几日,也不见疲态,听见问话,眼睛里却愈发明亮。
老人便答:“不甘心,我为什么要心甘情愿。可是,古华派就算就此结束,侠义之心也会在人们心中长存。我的那些【创建和谐家园】们,也会在璃月好好生活。有一日,再一次提到古华派的故事,足够了。”
“古华派的创始人并非古华,而是那些蒙他恩的人们。当初这样做,可不就是希望能够将这种侠义之心传承下去么?”老人的手抚摸绑住雨裁的白布,笑着。
“老先生你曾在长恨桥问:这样的侠者,这样的仙人,是否也会有什么遗憾呢?”钟离自问自答,“古华并非仙人,他拒绝了成仙的机会,甘愿做一位凡人。他至死都是侠客。”
“遗憾?大抵是有的吧……”
钟离远望青山,轻轻说:“至少那年春,第三坛迎春酿,无人与他在江湖共饮一场了。”
习得仙法的女孩,再一次回来,已经是好些年后的事情了。她的哥哥作了船师,长久漂泊在璃月的远海上。
仙法杀人连一滴血都不会有,古华今日才知道这一点。
少女质问他:“为何当年不救我的父母?”
古华没答,挥剑斩去她的双手。
在他放走少女的那一刻,他腰间的神之眼猛然碎裂。
行侠仗义的剑客曾说:这世间纷乱,不平之事太多,这也是我仗剑的理由。看着遭遇不公的人,能得到该有的补偿。看见欺压他人的人,能受到该有的惩罚。如此种种,就像岩王爷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说过契约与公平一样……可是岩王爷是神,神明太忙了。所以咱们这些心中有侠义之人,总得去管管吧,可不能把所有事都甩给岩王爷吧。
仁义两难全的侠客曾选择了义。
——而他的选择,才会导致今日的结果。
少女用仙法杀了他最好的朋友,就像是一场荒诞的复仇。
古华苦笑道:“今年初春第三坛酒,我该与谁分享?”
他问话,无人答。
“世间仁义两难全……”他喃喃道。
在挚友的墓前,他启封第三坛美酒,敬一杯,说:“诸武皆通……真会唬人。”
“话也不能这样说……仙人……凡人怎么打得过仙人呢?”他饮酒,“当初我他妈的没做仙人真对。成为仙人,看见的风景就不一样了。”
“此生可贵在与友人共饮初春的第一坛好酒,可贵在与友人看见……”他抽噎几声,说不下去了。
拥有世间最锋利剑气的剑客,手中却是一把无锋大剑。他有世间最柔软的心肠,也有世间最炙热的侠义之心。
他还有世间最最宝贵的朋友。
可惜没了。
途中走过那座平桥,剑痕犹在,风吹日晒都难以消磨。有好事者取名叫“长痕桥”。
“百年后,此桥被唤为:长恨。”
“遗憾……有的。”客卿淡淡说。
剑客醉倒在墓前,那座碑没有字,剑客不知道该刻什么字好。
是“古华的第一好朋友”还是说“天下第一会赌石之人”,梦中他想到这些,发出笑。
做了一个梦。
梦中,一位看不清面目的黑袍男子,问他:“如果回到那一天,你要怎么选?”
“哪一天?”古华答,“我这辈子没有后悔过。”
他说着,突然顿住,“只是,有些遗憾……好遗憾……”
“不后悔?”
“不悔。”
翌日,古华在墓前醒来。墓前已经没有了碑,一把长枪斜插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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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世人恳求侠者,此生无瑕,问心无愧,与秋日杏叶深埋一腔血勇。
百年后,世人恳请君王,此身无隙,光明洞彻,伴绝云雾海远离一切尘俗。
可是,侠者说自己做不到问心无愧,君王说自己难以无隙。
于是世人编了个故事,讲:在古华行侠之旅的最末,在华光紫气当中,他化作星宿。岩王帝君永远行走在璃月大地,与磐岩一般长久,与不移之山一样伟岸。
“碑上写的是什么?”小孩问。
“这里埋葬的是谁呀?”小孩将手中的清心放在了墓前。
“为何我看不清你的脸?”小孩又问。
黑袍男子回答他:“以后会看清的。此处葬春风一缕。”
在他抚摸这块碑时,男子一字一顿念道:“请从绝处,读我侠义。”
身后传来一声呼唤。
“行秋少爷——!!”
行秋一眨眼,那黑袍男子已经不见了。
只有身前这块碑,据说是葬了一缕春风。
恍然间,一阵春风来,看见一名提着酒坛的男子,背负大剑走在路上。他的身旁有另外一位手执长枪的男子,模模糊糊,难以看见。
璃月说书人讲起古华往事的末尾:我有故人抱剑去,斩尽春风不曾归。 人间有桂花
往生堂的客卿从街巷那头走过来的时候,他手里握了一支桂花,说是方才有小孩玩乐撞到了自己,作为赔罪递给他的。
长在璃月普通人家户里的桂花,不是什么精贵的“朱砂丹桂”,照常是秋季开花,所以现在逐月节一到就愈发红艳起来,花色较深,从橙黄、橙红长至朱红。那桂花被客卿抓了花枝,拿在手里,男人慢悠悠走过来。
客卿走近了,才闻着桂花香气,很淡。香气淡淡,但也跟世间诸多花朵相似,使劲往人鼻子里面钻,恨不得让每个人知晓它的每一场开放。我在之前采购月饼跑到过大商人家,他们家的桂花种得多而且香气浓郁,隔着墙都能闻见。商人让侍者剪枝一束,作为彩头放在月饼边上。也算是手有余香。
客卿捏着枝,有些小心,避免把那些花朵弄落,然后他说:“去的可是绯云坡那家?”
还没等我嗓子里那句“钟离先生神机妙算”说出口呢,就听见钟离继续说:“绯云坡上绯云桂,这么些年了,也不知是不是真有书香……但确实只有他家把这株养活。跟寻常的金桂香气是不一样的。”他将手往上一抬,掌心里正是那赔罪的花,是金桂。
“绯云桂?书香?”我问。
“绯云桂其实叫状元红,据说只有书香特别重的院子,才可以养活。”
“还记得绯云书斋么?”他问,“据说那个书斋最早的主人,养活了第一株野生的状元红。”
我询问那“状元红”的样貌,钟离只答:也就比平常桂花红一些,香一些。
没有别的了?
没了。
我不信,能让客卿记住的东西,哪儿有那么简单。
他看我怀疑,摇摇头浅笑一下。
半晌,他忽地笑了一声:“每年收货,那些商人就会携枝作礼,渐渐地,他们就开始比较桂花的优劣。这一枝是否红一些,那一枝是否香一些。这无缘无故的攀比之心,年年胜年年,所以过去的时候,培养桂花或者是好的树苗都被哄抬上了天价。如果不是璃月七星努力稳定市场,兴许现在我们走在路上,还能遇着小孩抱着大捧花枝喊你掏摩拉来买。”
“不知从何时开始,状元红被推崇为桂花第一。但凡拥有首冠名头的东西,人总是想要获得。尤其是树木这一类不会走动的,根植在自己家院子里,多好,”钟离说话很稳,更听不出有什么情绪,“身居第一的花朵要被人栽培,有人就说这种花喜欢书香。”
“那一年秋出现了极为荒唐的一幕,”客卿的另一只手,抚摸过隔壁小摊上放着的话本,“那些买了树苗的商人家里,开始晒书,把书晒在树苗旁,试图让它汲取所谓的书香。”
“该怎么说呢……真不愧是璃月啊。”我挠头道。
身前是随处可见的话本摊子,摊主是个拿着话本读得津津有味的中年人。璃月有绯云书斋那种高雅的地方,自然也会有吃虎岩这种书摊子,上面什么书本都有,新手学围棋或者母猪养殖,甚至还有什么三天教你手把手成为七星这样的标题。而且书的质量也良莠不齐,缺胳膊少腿都是常见,更气人的是,有些贪图便宜买的书,会恰好给你断在精彩之处。别问为什么我知道,我摸了摸摩拉袋子,不忍回想起过往。
摊主见客卿摸书,还以为对方要购买,连忙起身开始推荐最新进的小说。我看着他极力推荐的《三句话,我为岩王帝君花了十八万》,陷入沉默。
他又说现在买书可以送桂花……
“哎!”摊主叫嚷一声,“我这不是什么攀附风雅好吧,我这是吉利,懂吧。那些大商家可以送,咱们这些小摊子就不能送了?这可是我自己家的桂花,绿色健康零添加。”他一边说,一边把花枝上的爬虫掐住丢掉,假装无事发生。
“当时那些大商人买书,就连这一类的话本也没放过。”钟离倒是突然讲了一句。
我闷声回答:“读这种书,桂花岂不是会长歪?”
“长歪嘛……不清楚,不过,那个秋天,绯云书斋卖出去了不少书,甚至一度有过空仓不卖的状况,”他简单几语,“喜好书香的状元红是否养活,当时的人们都不知道。不过那书斋确实……嗯,今天为止也发展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