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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なつめ獨补番]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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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住一年多,王远博自认虽然不是那么了解徐朝宗,可都是男人,他能看得出,他看孟听雨,跟徐朝宗看孟听雨时,眼神是截然不同的,也因为如此,盛韬刚才才那样不快。

        徐朝宗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回道:“我教的那个高中生,是孟听雨的表弟,我在他家里见过照片。”

        这句话像是解释了,但真正细究起来,什么也没说。

        王远博狐疑地看着徐朝宗。

        “这样啊。”王远博虽然觉得徐朝宗没说实话,却还是回道,“国庆之后,韬哥的摄影社团有个活动要去玫瑰园采风,他当时在宿舍邀请我们一块儿去你还记得吗?那次孟听雨跟她室友被邵灵带着去了,他俩那时候认识的。”

        徐朝宗的记性很好,很快地脑海里便有了一条清晰的时间线。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一天。

        本该是他跟孟听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

        孟听雨没有出现在姑妈家,而是被朋友带着去了玫瑰花见到了盛韬,于是那一天,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次见面。

        原来是这样。

        徐朝宗疲倦又想笑,在他决定他的未来不会有孟听雨时,她走向了另一个人。老天还真是酷爱跟人开玩笑,离婚后他重生了回到了一穷二白的大学时代,在他还在反复纠结犹豫时,孟听雨已经遇到了另一种可能。

        王远博点燃了香烟,倚靠在窗户抽烟。

        徐朝宗心烦意乱,伸出手,语气低沉地说,“给我一根。”

        王远博:“?”

        徐朝宗已经抢过了他的烟盒,从里抽出一根,动作熟练地点火,夹在修长的手指间,燃起寥寥烟雾。

        王远博诧异地说:“靠,你小子还会抽烟?”

        徐朝宗现在的这具身体还不会抽,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呢?大概是后来创业压力接踵而来时。他烟瘾不重,有时候通宵加班会抽一根提神,那会儿孟听雨的嗅觉灵敏,跟雷达似的,只要他抽了,她就能闻到,大冬天的会让他在外面吹冷风半个小时、将味道散了才让他进屋。

        原本已经模糊的事情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好像是昨天发生过一样。

        她使劲地掐他的胳膊,“徐朝宗你知不知道二手烟危害更大!你承认吧,你就是想害死我,你不爱我了!看,我这里冒了一颗痘痘,就是闻了你的二手烟,你要赔我!”

        他每次抽烟后,她都会碎碎念,“啊,徐太太,你好可怜,你的阳寿又因为你那杀千刀的抽烟老公少了一天!”

        再后来,他就干脆戒了。

        省得她每次脸上冒痘、洗头多掉了几根头发、感冒、失眠,都要赖在他身上,他也招架不住。

        ……

        徐朝宗很久没抽烟了,第一口还是被呛到。

        烟雾缭绕,王远博看着徐朝宗怔忪的神情,只觉得这位室友更加陌生。

        一根烟结束,王远博抖了抖不小心落在裤子上的烟灰,“走,进去吧。”

        徐朝宗低声说:“你先去。我散下味。”

        等王远博走远后,徐朝宗站在窗户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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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010.

        ◎毕竟他是她离婚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徐朝宗没有回包厢,绕过门口下楼离开。

        这场生日聚会对他而言成为了一种煎熬,多呆一秒钟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他,可以轻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为谁,跟坐在包厢里那个一无所知的十八岁孟听雨无关。

        曾经孟听雨抱着手机盘坐在地毯上,语气天真,“徐朝宗,网上说,我们的身体每七年就会完全替换每一个细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后的我跟现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个我。那个时候你还会爱我吗?”

        那会儿他在床上补眠,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后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七年后的我应该还是会对七年后的你一见钟情。”

        他这求生欲满满的回答,显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满足地笑了。

        实际上,他内心深处对这种无厘头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现在再回想起从前的种种,三十七岁的徐朝宗,跟十九岁的徐朝宗,彻底不再是同一个人了,他的脑子里逐渐被工作占满,原本她该有的空间也一点点挤压。

        那个回答,似乎也是出自于他本心。

        彼时,七年后的他还是喜欢七年后的她。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欢这个她吗?

        当然不。他已经不再是十九岁的他,自然也无法喜欢上现在的她。

        不过是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楼梯,没有再回头,走出百味轩,冷空气扑面而来,他低头给王远博发了消息:【临时有事我先走了。】

        ……

        包厢里,王远博收到消息,第一反应就是看向正跟盛韬咬耳朵说悄悄话的孟听雨。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觉得这厮以后绝对会挖墙角。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么一回事,他们宿舍就更一般了,说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寝室的普通同学,不管是殷明盛韬还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为室友两肋插刀的人。真喜欢上一个女孩,即便对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障碍。

        王远博不禁在心里摇头。

        太没节操了他们。

        盛韬才注意到只有王远博回来,环顾一圈,问道:“徐朝宗呢?”

        王远博拉长音调,“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盛韬嗯了声,“那我们去唱歌?”

        徐朝宗的离场,三个男生包括同班同学叶思思都没讶异。在他们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且来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处下来,他好像也没跟什么同学成为好友。他几乎不参加同学聚会,今天能来,他们已经很诧异了,这会儿没打招呼就离开,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

        还好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从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着,跟徐朝宗的恋爱让她委屈坏了,积攒够了,她爆发出来,没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胁他。

        从那以后,他慢慢改变。

        会抽出时间陪她看电影,但他太忙,一个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电影的时候还不专心,一场下来总会出去两三次接电话打电话。

        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那时候她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体谅包容。

        走出包厢,盛韬买单时,她站在大厅的大鱼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几个指甲掐出来的印子。

        *

        百味轩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着盛韬过去,他定了中包,叶思思跟邵灵凑钱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作为礼物。气氛很好,可孟听雨还是无法集中精神,盛韬一颗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们唱歌时,他坐在她身旁,凑在她耳畔问道:“怎么感觉你不开心?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孟听雨摇了摇头,“有一点不舒服。”

        她说得含糊。

        盛韬却不是全没恋爱经验的愣头小子,一听这话,便以为她是生理期来了身体不适。包厢光线较暗,他的脸红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时都会跟他撒娇,毕竟性别不同,他根本没办法体会所谓“一把刀在肚子里搅来搅去”的可怕体验是什么感觉,每次也只会说,多喝热水。

        可现在,多喝热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包厢里也没热水,下意识地,他也不想说。其实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时候,多喝热水就是一种“知道了知道了别来烦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会儿。”

        盛韬看了会儿手机后,离开了包厢。

        在寒风中奔跑,终于找到了便利店,买了粉色的保温杯,在店里借了热水冲洗杯子,又买了红糖,装了满满一杯滚烫的红糖水,他将保温杯揣在羽绒服衣服里包着回了KTV包厢。

        盛韬见孟听雨对唱歌也没什么兴趣,提前跟王远博他们说了声后,便带着孟听雨离开。

        等在门口等车时,盛韬才像是献宝一样,将保温杯递给她,“听说喝这个会舒服很多。”

        ……因为孟听雨的“不太舒服”,盛韬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告白计划往后挪一挪,他总觉得,告白应该放在他跟她心情都很好的时候。

        孟听雨拧开保温杯盖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头看向他,心里有异样的情绪流淌着。

        大概是很久很久没被人这样关心了。

        很久没有人会因为她随口的一句话,而努力地想让她开心一点。

        与其说她不爱徐朝宗,更不如说,她没了养分。

        养分可以是她的爱,也可以是他的爱。

        他的爱消失时,她还可以坚持,因为她还在爱,可当她也不爱了,曾经甜蜜的婚姻便成为了墓穴,人呆在其中总有一天会窒息。

        也许她应该对盛韬好一点,再好一点。

        毕竟他是她离婚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热气直冲她的眼睛,她笑得温柔,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小盒子递给他,柔声道:“盛韬,生日快乐。”

        这是今天最为真心,也最为放松时说的一句话。

        她感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她却让另一个“陌生人”占据了她的心思,影响了心情,甚至差点忘记了眼前这个男生。

        盛韬惊喜不已,没想到还会有礼物,他很兴奋,想要马上拆开看看是什么,却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耳根微红的看她。

        “没事,拆吧。”孟听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么礼物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欢,先说好,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

        盛韬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里躺着的是钥匙扣。

        这是孟听雨送的生日礼物他自然很喜欢,但他端量着,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这是一只手,一个地球仪吗?”

        “是,这是老板自己设计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独一无二吧。”

        “有什么意义吗?”盛韬问。

        这个问题可难倒孟听雨了,她刚想脱口而出“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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