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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的顶盖上有挂牌,落着顾字,车板上坐着庆俞和马夫,庆俞眼尖,瞧见她小小的蹲在地上,脸发白,整个人颤颤巍巍的。
庆俞忙转头冲车里道,“小公爷,沈六公子在巷子里,您要见他吗?”
马车里很安寂,随后拉开一点车门,庆俞探身进马车里。
沈清烟忐忑不安的看着马车。
庆俞再出来,目光里带着点儿同情,他从马车上跳下去,提着灯笼站到一旁,马车从侧门进了英国公府。
沈清烟背着包裹小步挪到庆俞身边,喊他,“庆俞小哥,表兄愿意见我吗?”
庆俞对她笑了笑,伸手接过她的包裹,转话道,“沈六公子等多长时间了?肚子饿不饿?”
沈清烟便当是顾明渊愿意见她了,跟他说自己在这里等了一天,肚子早饿了。
庆俞看着她就更加同情了,领着她进静水居,没让她进书房,把她带去了茶厅。
茶厅是顾明渊接待客人的地方,多数时候,沈清烟不惯到这里,因着太过冷清客套。
但沈清烟这次是来求顾明渊的,她乖乖的坐着。
不过一会儿,下人送来饭菜。
沈清烟端起碗来吃着,颇有几分狼吞虎咽,待到肚子吃饱,打了几声嗝,又有丫鬟送上浓茶让她漱口。
她急着见顾明渊,漱好口后,让丫鬟带她去见顾明渊。
谁知丫鬟却笑道,“您用完膳后,会有马车送你回家。”
言下之意,顾明渊不会见她。
沈清烟眼眶一热,“我要见他!”
她小跑着出来,迎面是扫墨,扫墨拦住她道,“沈六公子,小公爷命小的来送您回永康伯府。”
沈清烟无促道,“我不想回家,我想见表兄,扫墨小哥,你带我去见表兄好不好?”
扫墨挠挠头,为难道,“不是小的不带您去,是小公爷说,直接送您走。”
沈清烟直瘪唇,她今儿一定要见到顾明渊!
她忙推开扫墨,朝顾明渊的书房跑去,不等那守门小厮反应,将门推开,却不见人,小厮跟她熟了,偷偷给她打眼色,示意顾明渊在屋里。
沈清烟便急慌慌的推开屋门跑进来,屋里熏着香,她一进门就闻见,还是她第一次进来闻到的甘松香,一如顾明渊这个人,香的浅淡而清冷。
沈清烟发呆了会儿,才鼓足勇气往里头走,刚跨过门槛,就见顾明渊披散着湿发从盥室里出来,他的头发一直梳的整齐,平日里戴着发冠,身形笔直,极冷肃贵气,现下穿着一件竹叶青大襟宽袖长袍,墨发垂散,行走时从容淡然,竟有谪仙之感。
顾明渊看到她微愣,慢慢转身,踱到那张雕花鎏金书桌前,提笔在纸上画着什么。
沈清烟朝他走近,止在一步远,眼眸注视着他的侧脸,紧张的手心出汗。
“表兄,我不该不听你的话与林逸景结交,我错了。”
顾明渊置若罔闻,手里的笔未停,走笔如行云流水,墨迹在纸上铺开,渐渐连成一副图,一个个骷髅跃然纸上,它们的手脚被绳线操控,犹如傀儡般跳着畸形的舞姿,在它们的身后,安然盘坐着一个面相祥和的和尚,他的手里握着那些绳线,却能拈花一笑。
这不是一天能画成的,他应该画了很久,至今日成画。
沈清烟没有空闲欣赏这画,她一心只想能跟顾明渊再回到以前,“表兄,我真的错了。”
顾明渊的笔尖点了朱砂,在和尚的唇上描摹,和尚便显出一股妖异感。
他收了笔,并不理会沈清烟的认错。
沈清烟心里发慌,“表兄,你、你原谅我……”
顾明渊开始收画,将那幅画卷起来,再伸手推开窗,递给了扫墨,“烧了。”
窗户啪嗒关上。
沈清烟虽疑惑,好好的一幅画,他干嘛扔了,但这是他的画,他想怎么处置是他的事,她无权过问。
顾明渊这时正眼看着她,没言语。
沈清烟被那目光看的有点难堪,她还是求着他,“表兄,你原谅我,我以后都不忤逆你了。”
可是在她说完后,她瞧见顾明渊翘起了唇角,露出一个讽刺至极的笑容。
他说,“你有什么值得我原谅的。”
她没有什么值得他原谅的,愚笨呆蠢、识人不清,她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出类拔萃的才学,她之于他,不过是个累赘。
如今这个累赘得以卸下,他又怎会再愿意背起。
沈清烟僵立在原地,等到他踱步进里间,外头有焦味飘进。
沈清烟恍恍惚惚的走出来,扫墨蹲在廊下,那幅画被扔进火盆烧着,慢慢被火焰吞噬尽。
扫墨拍拍手起身,对她笑道,“沈六公子可是要回府了?小的送您。”
他忙叫人去备马车。
沈清烟很清楚回府的后果是什么,她会被父亲辱骂责罚,她会被府中上下所有人嘲笑,她的名声因那本不是她的书毁尽,父亲不会让一个丢他脸面的人承袭爵位,她将成为一个弃子。
就像那些学生说的,只要敢回府,她没有好下场。
她怕死。
她承担不起这样的后果,她能抓住的只有顾明渊。
她在这短时间内想到了许多,林逸景说过的、那些学生说过的,脑海里有无数光景闪现定格。
她唯一的价值,就是她自己。
她在台阶上停住脚,扫墨看向她,她好似被抽断了肌骨,靡艳的脸孔在晚灯下白如雪霜,她忽然转过脚步,到屋门前推开,抬脚进去。
她一步步走到里间,将虚掩的阁门轻推,顾明渊背对着她褪掉外袍,听见她的脚步没有回头,“出去。”
身后人止住脚步,伸出柔软纤白的手环上他的腰,她的脸贴上来,下巴抵在他的肩头,丰润饱满的唇离他极近,在他耳边说着暧昧不明的语调。
“我不想回家,表兄救救我,只要是表兄,我、我都愿意的……”
作者有话说:
来了来了,让大家久等啦,明天的更新是6000字,也在明晚十二点!呜呜呜,真的不好意思,我手速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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杳杳自小养在乡下,碰见曹岐那日,他浑身是血,失去了记忆。
曹岐天真俊美,几近偏执地爱她,把她当作人生中唯一的光。
为了给她一个家,他去黑市赌命,流血赚钱。
挡在她身前替她挨拳脚,忍饥挨饿摘草药给她治病。
两人成婚当晚,曹岐的未婚妻来接他,他终于记起自己是谁。
原来曹岐是【创建和谐家园】之子,白袍簪金冠,温良恭俭到无懈可击。
他将碰过杳杳的手都洗红了,客气陌生地笑了一句。
“抱歉,祝你另觅良人。“
她无处可去,曹岐怜悯她,还是将她带回了京城。
他在京城的家真大啊!
杳杳沾着泥水的裤腿弄脏了名贵的地毯,她惶惑不安,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
她只是这出贵公子落难记中不光彩的一笔,曹岐前途无量,怎么会娶一个小乡下妞。
曹岐与未婚妻下棋的时候,她只能逗小猫说话。
婢女们嘀咕:穷人家的姑娘,又不是娇养的大小姐,怎么没有自知之明啊!
后来人人惋惜,那个又美又能干的小婢女死了,杳杳假死在一个雪夜。
京城的冬日太冷,她要回家乡了。
——
杳杳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
偶尔听说那位白璧无暇的曹公子走上歧路,一颗心彻底崩毁。
他沦为了背弃世人的反派权臣,不择手段,发了疯寻一桩起死回生的秘法。
杳杳给新家贴了一张年画,跟邻居笑道。
“真奇怪,人怎么可能起死回生呢?”
◉ 第二十六章
沈清烟长这么大, 就是她父亲也不曾这般搂抱过,她姨娘在时,常常告诫她, 切不可叫男人占了便宜。
如今她却主动抱住顾明渊, 这便宜是她自己送上来的,卑微廉价。
怕他占了又怕他不占。
她想赌一赌, 他的人如同他外表般清朗如月, 还会不求回报的可怜她,如果赌输了。
如果赌输了,真像林逸景说的那般, 顾明渊一早对她生了觊觎之心,就是想等着她送上门, 她对外是男儿身, 顾明渊若喜欢她的男儿身, 她藏着也不打紧。
横竖是众叛亲离, 她总不会比这更差了。
可顾明渊并没有像她所想的那样可怜她, 也没有趁机吃她的豆腐, 他只是站着,绷着唇, 脸色沉郁。
沈清烟心里七上八下,手更加紧紧抱住顾明渊, 他的身量很高,肩宽腰窄,她自后面一直是踮着脚才能够到他的肩膀,这样长久的保持着姿势, 她实在会累。
她不知道顾明渊在想什么, 她急于想让他开口同意自己留下来, 抬起了脸,勉强碰到他侧脸,软软的蹭了蹭,鼻尖也无意的触到了他的嘴唇,她便生出一股羞意。
真的太恬不知耻了。
她羞赧着脸偷瞄顾明渊,见他眼尾半垂,余光睨着自己,眼中阴冷暗光浮动,她的所有胆大妄为在这一刻就都缩回了壳里,她的脸发烫涨红,她的手还在他腰上,她把脸埋下来,躲在他背上,企图用这种躲避的方式,让自己还有底气厚着脸皮重复着刚刚说的话。
“……我什么都行的。”
顾明渊看不见她的脸,余光只瞟到她那只小巧玉白的耳朵通红,她的两只手还紧巴巴的抱在他腰上,手腕细弱,其实根本没力道,他只要伸手一拉,就能将人甩开。
他没有触碰她,凉声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
沈清烟翁着声,“知道的。”
她不仅知道,也知道这不是好人家会做的事,她每次月末回府,秋月就变着法儿的来她跟前晃荡,还借机往她身上靠,用雪茗的话儿说,就是狐狸精做派,登不上台面儿的,正经姑娘家都会嗤之以鼻,
她不想当狐狸精,可她没别的法子。
顾明渊久久没声。
沈清烟才又看他,这时看清他的神色很平静,犹如一面佛,俯视着颓败堕落。